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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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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希圣(1899年—1988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任教于上海大学、上海法政大学、复旦大学、劳动大学、暨南大学、中国公学、及中央大学。鞠清远专攻社会经济史,著有《唐宋官私工业》、《刘晏评传》、《唐代之交通》、《唐代财政史》等。
【内容】
《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经济:唐代经济史》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第一部唐代断代经济史专著。《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经济:唐代经济史》包括前代的遗产与隋末之丧乱、田制与农业、水陆商路与都市之发展、工商业之发展、财政制度、财政制度等部分,搜集文献资料丰富,讨论了国有土地、均田制、户税、地税、庙会、行会、资课、茶税、酒税、青苗钱、柜房、邸店、高利贷、雇佣、漕运、盐铁转运、东南财库等众多问题,论述广泛全面,是高水平的奠基著作。
【目录】
第一章 前代的遗产与隋末之丧乱
第二章 田制与农业(上)
一 固有土地与均田制度
第三章 田制与农业(下)
二 庄宅使内庄宅使属下的庄田
三 贵族大地主之庄墅
四 寺院之庄田
五 农民之诺种相
第四章 水陆商路与都市之发展
一 水陆诸诸商路概略
二 国际贸易都市
三 其他各地的市草市庙会与会
第五章 工商业之发展
一 商业的特点
二 柜坊聚饯与便换之出现
三 高利贷之发展
四 行会工业与雇佣工匠
五 圃家工厂
六 工业的地理分布
第六章 财政制度(上)
一 租庸蔫
二 地税与户税
三 雨税
第七章 财政制度(下)
四 色役奥卖操
五 商税茶稳酒税及青苗钱
六 盐蛾漕运与柬南财卢
第八章 结论
【书摘插画】
《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经济:唐代经济史》:
  开元十六年二月十六日诏比来公私举放,取利颇深,有损贫下事须厘革。自今以后,天下贫举,祇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
  公廨本钱的利率,武德贞观间,都超过年利百分之百。
  (武德)所主纔五万以下,市肆贩易,月纳息钱四千文。
  (贞观)大率人捉五十贯已下,四十贯已上,任居市肆,资其贩易,每月纳利四千,一年凡输五万。
  开元初年的利率,是年七分:
  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四千二百,兼算劳费,不啻五千。
  开元十八年规定的利率,是月利百分之六十:
  藉一岁税钱,为本,以高下捉之,月收嬴以给外官。复置天下公廨本钱,收嬴十之六。
  开元末年的利率,是月五分:
  凡京司有别惜食本(……皆五分收利)凡质举之利,收子不得踰五分,出息债过其倍,若回利充本,官不理。
  长庆会昌间,皆逐月四分收利:
  长庆三年十二月九日勅赐诸司食利本钱,共八万四千五百贯文,四分收利。
  会昌元年……量县大小各置本饯,逐月四分收利。
  公廨本钱的利率,是不能当作一般的利率来看的,不过由他的利率的递减情况来看,至少可指明当时一般的利率,也是递减的。法定利率的规定,固然不免有社会政策的意义,但事实上,恐怕也离不开当时的实际状况,大量的放款,利率当与法定利率相等或称下一点。自然也不能没有超过法定利率的放款,尤其是资本不易通融的乡村,有时竟有百分之几百的利率:
  贞元中,苏州海盐县有戴文者,家富性贪,每乡人举债,必须收利数倍。有邻人与之交利,剥刻至多。
  经营高利贷的人们,由前述各节看去,可以说官府是其中之一。捉钱令史,便是官府的债户。不过捉钱令史,除经营商业以外,也有经营高利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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