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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血字研究 部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被派到诺斯特伯兰第五火 手团当助理军医。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许多人在这场战争中捞到了晋升的机会,获得不少荣誉,我得到的却是痛苦和灾难。
     在一次战斗中我的肩部挨了阿富汗人的一 , 打中肩胛骨。全亏我的勤务兵默里的勇敢和忠心,把我救了回来。我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加上长途辗转的劳苦,变得虚弱不堪。后来在后方医院疗伤,才慢慢恢复了健康。
    可是不久我又染上了伤寒,连续几个月挣扎在死亡 。 虽然保住了一命,可浑身无力,瘦得皮包骨头。医院方面只好送我回英国休养。
     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无牵无挂,伦敦自然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个城市无疑是个大污水池,大英帝国的所有游民懒汉全都麇集其中。我在河滨区的一家私人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终因瘪下去的钱包对我敲起了警钟,不得不决心从公寓搬出,另找一个花销少的住处。
     我在“典范”酒吧里碰见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小斯坦福。异乡遇故旧彼此 高兴。欣喜之余我俩决定到“赫尔朋”用餐。路上他得知我的不幸经历后深表同情,后来他问起我的打算。
     “先找个住的地方,”我说,“设法租到既舒适,价钱又便宜的房子。
    ” 他听了很是惊讶,说我已不是 个提这种事的人了。据他说,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找到了一所房子,几个房间挺不错,只可惜租金太高,他一个人住不起,想找个合适的人合租。
     我听了很感兴趣,问起那人的情况。
     小斯坦福告诉我,那人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听说这个福尔摩斯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要问他一门心思在干什么,不得而知。可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 流的药剂师。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们也感到吃惊。
     据小斯坦福说,他这人平时话不多,可一高兴,叽叽呱呱就说个不停。
    要是想见到此人,现在就去,准能在实验室里找到他。他这人要么一连好几个星期不踏进实验室一步,要么待在里面从早干到晚。 小斯坦福还说:“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有一次他竞拿一撮刚提炼出来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植物碱的确切效用。他对知识就爱讲究 无误,一丝不苟。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敲打尸体,说是要证明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
    ” 于是我们两个人去化验室找福尔摩斯,看个究竟。
     实验室的房间挺大,横七竖八地摆满了数不清的瓶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上面散乱地放着蒸馏器、试管和几盏本生灯。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远处桌前埋头工作。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见我们,“噔”地跳了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找到了!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有用血红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瞧他的高兴劲儿,胜过发现一处金矿。
     “这位是华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作了介绍。
     “你好,”福尔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热情地说,“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过。” “你怎么知道?” “先不谈这个,不妨先谈血红蛋白。这可是近年来实用医学的一大发现。”福尔摩斯说罢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过的桌子前,用一根长长的粗针扎破自己的手,用试管吸了流出来的那滴血,放进一公升水里。
    血与水混在一起。但水仍旧像清水一样,看不出别的东西来。据他说,虽然血占水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但肯定能得到一种独特的反应。说着,他往容器里倒入一点白色晶体,又加入几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接着一种褐色的颗粒便沉淀到玻璃瓶底。
     “妙极了!真是妙不可言!”他高兴得像个小孩子得到新玩具,“过去用水做实验,既困难又不准确,用显微镜验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样的毛病。如今有了这种试剂,不管对新鲜血迹还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几年发现这种方法,如今仍逍遥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下场了。
    ” 据他说,这种方法可以使侦破刑事案件取得新的突破。往往有这种情况,案件发生几个月后才发现嫌疑犯。在他们的内外衣上可能会发现一些棕色斑点。可这是血迹还是污垢,使许多专家感到十分棘手。现在好了,有了他所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接着他举出好多案例,说是这种侦破方法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夏洛克·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片橡皮膏贴在手指伤口上。只见他的手指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而且被强酸腐蚀得变了色,因为他经常接触有毒物。
     小斯坦福说明了我们的来意。夏洛克·福尔摩斯听了挺满意。“我看中了贝克街上的一套房子,”他说,“很适合你我合住。我想你不讨厌强烈的烟草味吧?” “我也经常抽‘船牌’烟。”我说。 他还问我是否讨厌化学品,因为他经常接触化学品。他说:“我有时情绪不好,一连几天不声不响,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不要认为我在生谁的闷气。别来管我就是了。两个人合住,先摸清彼此的主要毛病就好办了。” 我回答说,本人由于神经衰弱, 怕吵闹。每天起床没准时,也 懒散。此外还有一些别的毛病。
     说到小提琴声,我说只要是出色的提琴手拉出来的都是仙乐,算不上吵闹,而蹩脚的人又另当别论了。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并讲好第二天中午一起去看房子。 临分别时,我问福尔摩斯他怎么知道我在阿富汗待过。
     他神秘地一笑,支吾过去。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