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试读

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序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经过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好处和意义很多。首先,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需要。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而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其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保障司法廉洁与公正的基本制度。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他们参与审判,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同时人民陪审员能在审判活动中直接监督法官的行为,增强审判程序的透明度,对促进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廉洁具有重要作用。最后,,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人民陪审员大多在群众中间享有较高威望,他们参与审判,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使得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形成确信,进而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参与审判的过程中,通过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亲身经历相关诉讼程序,了解证据采纳规则、案件审理裁判全过程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不仅可以学到许多法律知识,而且还可以将他们从中获取的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广泛的人们,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猜疑和误解,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从而对全社会起到普法宣传的教育作用。
从法院的角度来讲,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状况。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法院审判人员明显偏少,审判工作任务重,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庭人少案多的矛盾,满足了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要求,提高了司法效率。更为重要的是,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基层群众,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了解民情,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有一种天然的认同感,很多人民陪审员在当地威望高,为周围人所信任,法院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宣传解释法律,辨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公众排除他们的合理怀疑,提高当事人以及公众对法院公正审判的可信度和认可度,为相关案件的顺利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起到助推作用。
文摘
3.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或某些当事人所负的提供并运用证据查清、阐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责任。
证明责任的承担:
在公诉案件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他们负有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责任。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负有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责任;在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在查清事实,收集完整证据的基础上,对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应作出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控方对其指控的犯罪负有证明责任。而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对其主张应当提出充分、确实的证据,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否则,可能导致自诉不成立或败诉后果,自诉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提出反诉,也应承担与自诉人同样的证明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4.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据收集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核心,是判案、定案的依据,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进行,及时进行,客观全面,深入细致,充分应用科技手段。
证据审查判断首先是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去伪存真的过程,其次是通过寻找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判断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最后是将全案证据进行综合,排除矛盾,找出其内在联系,并最终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八)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人身自由限制或剥夺而采取的强制性方法。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九)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而进行的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指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因而对被告人财产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查封和扣押。
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在作出判决前,根据民事原告人的请求决定由民事被告人先行给付民事原告人一定数额的款项或特定物的做法。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先审刑事后审民事,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事实认定不得相互抵触,民事审理延期不影响刑事判决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