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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一文中说,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它把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律一扫而光,以便一切从头做起”。在中世纪欧洲文明重塑的过程中,日耳曼因素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成为西欧文明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当时的古日耳曼人分为若干个部落,主要有法兰克人、汪达尔人、伦巴德人和东、西哥特人。他们多数以畜牧为生,已经出现了阶级分化,社会分为三个等级:贵族、自由人和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日耳曼人实行原始的民主制度,社会的*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成年男性组成的民众大会。 日耳曼人向罗马帝国渗透的步伐始于公元前1世纪,到了公元4世纪,渐进式的渗透变成了大规模的迁徙。塔西佗说日耳曼人好战,也正是这种天性使他们能够率先撕开帝国的边境。公元378年,西哥特人举兵反抗罗马人的统治,在阿德里亚堡大败罗马军队。从此,如潮水般的蛮族人大量涌入了已渐衰败的帝国。在这场战役中,西哥特人的骑兵猛烈攻击罗马军队,使其阵容大乱,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日耳曼人的胜利,一方面是由于罗马帝国本身的衰落;另一方面与日耳曼各部落的尚武之风有密切的关系。日耳曼所有男子都有责任参军。男孩成年以后,通过一种正式的仪式获得拥有武器的权利。在仪式上,由首领授予男孩佩剑和盾牌,表示男孩正式成为军队的一员。古老的日耳曼仪式简短而庄重,以后的骑士授剑仪式与之极为相似。对于这种仪式,塔西佗说:“这就是这个民族雄威的礼服,就是青年人的***个荣誉。这时,青年就是家庭的**成员。在这仪式上,他就成为共和国的一员……这剑和盾他将永不遗弃。为了日耳曼集体或个人的行动,他将把剑和盾时刻佩戴在身。” 日耳曼军队由一位军事首领率领,通常被称为“王”,首领由民众大会根据个人的作战表现和能力选举产生,*大多数是从贵族中推选出来的勇士。军事首领从青年中挑选杰出的战士,组建亲兵队,成为日耳曼军队的攻坚力量。首领与亲兵之间存在一种*加紧密的联系,首领向亲兵提供武器、给养和一份战利品;亲兵则要勇敢作战、誓死效忠。军事首领和亲兵之间的从属关系是欧洲中世纪封君、封臣关系的雏形。 塔西佗描述这种关系时说:“在战场上,酋帅的勇敢不如他人,是他的耻辱;侍从们的勇敢不如酋帅,也是他们的耻辱。假使自己的酋帅战死,而自己却从战场上生还,这就是毕生的耻辱了。保卫酋帅甚至将自己的军功献归酋帅的名下,这才是精忠的表现。酋帅们为胜利而战斗,侍从们则为酋帅而战斗。”对于勇敢和忠诚的追求是日耳曼人所有荣耀的来源,也是他们人生价值的体现,这种民族精神世代传承,构成了骑士精神的精髓。 从公元5世纪中期开始,不列颠遭受了与罗马同样的命运。不列颠国王仿效罗马皇帝的做法,雇佣善战的日耳曼雇佣军防卫苏格兰人和皮克特人的入侵。以蛮制蛮的结果是引狼入室,大量来自北欧的日耳曼蛮族入侵不列颠,*主要的是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从盎格鲁—撒克逊人人侵开始,直到“诺曼征服”之前,不列颠经历六百多年战火的洗礼。从5世纪中期开始,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在不列颠建立众多小的蛮族**和部落,诸国混战,领土和政权均不稳定。650年后,英格兰共有10个**,实际上起主导作用的是7个大国,即诺森伯里亚、麦西亚、肯特、东盎格利亚、艾赛克斯、威赛克斯和苏赛克斯。所以,从7世纪至870年,被史学家称为英国的“七国时代”。(阎照祥:《英国史》,人民出版社,2001年,19页。)各个蛮族**要生存下去,无论是开疆扩土、诸侯争霸,还是维持统治秩序和保护**安全,都必须有军队。在动乱和征伐成为家常便饭的社会中,人们既崇尚武功,又惧怕武力,力量的体现无疑就是一支强大的军队,军人和他们的首领无疑就是社会*重要的阶层。 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首领和其他日耳曼人一样有豢养亲兵的传统,亲兵通常都是装备精良的骑兵。亲兵队经常追随首领四处征战,在取胜之后,会得到首领分发的一份战利品。战利品包括珠宝、食物、马匹和武器,也可能是一块土地。此时分发的战利品不仅仅是对英勇作战的奖励,*恰当地说是发放给亲兵服兵役的报酬。战争对氏族首领的军事素质要求很高,一些战功卓著的首领权力逐渐膨胀,*后成为各蛮族**的国王,他的亲兵爱将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在6世纪,盎格鲁一撒克逊首领的亲兵“哥赛特”逐渐演变成享有政治特权的军事贵族。“哥赛特”从词义来看,有地位显赫的意思,同时也意为“头领的扈从”“国王的友伴”,他们随国王巡视各地。(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12页。)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人侵不列颠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5世纪至7世纪,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氏族公社制度趋于瓦解,英格兰开始向阶级社会发展。在7世纪的麦西亚、威赛克斯等国,军事贵族“哥赛特”已经是与平民不同的阶级,他们的法定命价是普通自由人的几倍。 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