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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劳动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其稳定有序与否直接制约着和谐社会的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劳动法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基础性作用。 劳动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具体包括:(1)国家《宪法》中有关劳动内容的规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劳动法律和其他有关劳动问题的法律;(3)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颁布的有关劳动规章以及地方性劳动法规等。此外,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动公约和建议书属于国际劳动法的范畴,其中,经过我国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我国劳动法的组成部分。狭义的劳动法专指劳动法典,即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本书所称的劳动法,如果不作特别说明,是指广义上的劳动法。 劳动法学是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学科,它主要是以劳动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的历史发展规律、外国劳动法的发展和国际劳动立法等为研究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