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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重生》
     第一章 1944年秋季的一个下午,天高云淡,太阳看去很沉,如同灌满血浆,却又不那么情愿西坠。国家满目疮痍,哀鸿遍野。华北平原的这一片大地上,具体说是北平和天津之间的田野,高粱红似火。公路两侧,除了高粱,还是高粱,比火更红。于是也接近着血色了。红得接近着血色的高粱,一片连一片,一望无际;这一片大地,渗入了很多中国人的血,死于战乱的,是黎民百姓的中国人的血;直接死于战役的,是军人的中国人的血——先是军阀和军阀之间的战争要了很多中国人的命,后来更多的中国人为了保卫这一片土地而捐躯。在高粱之间,矗立着一座座日军的炮楼,像狂野非洲的一座座蚁穴。 斯时,夕阳的余晖洒在一片片高粱穗上,使成片的高粱看去是更加血红。在一座炮楼上,有一名年轻的日军士兵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在瞭望——目下红得接近着血色的一望无际的高粱,使他的胃剧烈地疼了起来。 日本人不爱吃高粱米,爱吃大米。不是他们挑食,全世界人都如此。在他们日本,不论穷人还是富人,一向是吃大米的。区别仅仅在于,富人一向吃优质的大米,而穷人吃的是劣质的,并且一向吃不饱。 爱吃大米的些个日本兵,自从成了这一片土地的占领者,进入了那些炮楼,就再没吃过大米了。只有驻扎在县城里的日军军官们才吃得上大米——从东北运过来的,甚至是从朝鲜运过来的。在东北,在朝鲜,日军强征中掠夺了去的大米,得供给他们的关东军吃,而且总是不够。 所以驻扎在炮楼里的日军,他们的肠胃几乎都因为长期吃高粱米而吃伤了。 他们恨那成片成片一望无际的高粱。 但即使恨,那也得抢。否则,连高粱米也吃不上。 而这个季节,正是他们离开炮楼蹿到附近农村去抢粮食的季节。他们监视着中国农民收割;监视着农民将收割了的高粱集中到晒场上去,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碾压、去壳、装袋、装车,赶在天黑前运往炮楼。如果他们不这样,连高粱米也吃不上。 韩王村里,日本兵正呵斥着中国农民们往马车上堆放高粱米袋子。最后一袋装满了高粱米的袋子也扔到马车上之后,为首的日军小队长藤野命中国农民们聚拢在一起,开始训话。他原本是驻扎在县城里的日军优选长官的机要文书,会说不少中国话,因为犯了过错,被贬出县城,当了炮楼里的一小队日军的头目。他是用中国话来训话的。他喜欢用中国话来对中国人进行训话,觉得那会使他显得是一位有文化的因而特文明的占领者。他训话的内容大致是——大日本皇军不爱吃高粱米,爱吃的是大米!从明年起,不许再种高粱,必须种水稻。种水稻,那才是大大的良民。继续种高粱的话,统统死啦死啦的! 其实,那些中国农民们的胃肠,十之八九也由于连续多年吃高粱米而吃伤了。在这一带的农村,患胃肠病的老人和孩子多极了。但那样他们也宁愿种高粱。让狗日的鬼子兵吃高粱米全把胃肠吃伤了,是他们巴不得的事。他们是农民,不是军人;既然不能亲自拿起枪来消灭侵略者,那么搭赔上自己的胃肠,自己老人孩子们的肠胃,把鬼子兵们的肠胃也吃伤了,亦大快事。许许多多的中国人为了抗日,死都不怕,稍有点儿爱国心的中国人,难道还顾惜自己的胃肠吗?何况,只有长势良好的高粱地和玉米地,在整个夏季才能构成青纱帐;而青纱帐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敌后武工队消灭日伪军的有利掩体。国民党的正规部队,由于难敌在武器装备方面占尽了优势的日军,不得不进行战略性的撤退,使中国人民的抗日信心大受影响。幸而还有敌后武工队在日军占领区坚持武装抗日的活动,人民便还能看到几线胜利的希望。所以尽管这一片土地上曾经麦海无边,但自从被日军占领以后,中国农民却宁肯改种高粱了——种高粱就是爱国,种高粱就是支持抗战!自然,平均每亩地上的高粱的收成,比之于小麦确实是要多不少的。但这一带的中国农民们的抗日觉悟普遍很高,他们首先算的是种什么才对抗战有利这一笔大账。自然的,种高粱、玉米也等于是在种青纱帐。但一俟成熟,县城里的、炮楼里的日军、伪军,往往倾巢出动,开来他们的卡车,强征了马车、牛车乃至驴车,与中国农民抢地里的收成,成车成车地拉往县城和各个炮楼。比之于高粱,对日伪军们,玉米是更容易抢的。从棵秆上掰下玉米棒子,往车上一扔,拉回去就完成了抢的任务了呀。并且呢,吃起来也省事。最懒的办法就是直接煮了玉米棒子来吃。在大米、玉米和高粱三者之间,玉米是日伪军们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他们不像恨高粱那么恨玉米。他们军中的营养专家向他们宣传,玉米的营养成分比高粱的营养成分要高些。他们的胃肠消化起玉米来,实际的感觉也舒服一点儿。在中国农民方面,经过了教训后,连玉米也不种了,只种高粱了。 …… P1-4
《觉醒》
     第一章 天气是难得地好,陶姬女士的心情却烂透了——丈夫因“流氓行为”被镇派出所拘押了两个多小时,最终在她的“强力交涉”下,交了一千元罚款才解除拘押。 “你怎么可以给钱?!” 丈夫沃克·奥尼尔一获得自由便对她大光其火;而她一言没发,甩了丈夫一记耳光。 丈夫一只手揉着另一只手的手腕,呆呆地瞪着她,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几乎要哭了。尽管他外国人特征鲜明,一只手却还是被铐在了派出所的护窗铁条上——南方的派出所通常是将待审的人铐那儿的。幸而陶姮交涉得及时,否则“待”多久是难说的。 两千多户人家的小镇,传达暗号似的,迅速就将她丈夫那一件丢人现眼的事传播了开来。自然,使她也成了一个狼狈的女人。从派出所往旅店走的路上,他俩身后始终跟着些看热闹的人,像走在荒野的两口子后边紧跟一群狼,一直跟到旅店门口。等他俩出来,他们仍守候未去。又跟着,直跟到他俩上了一辆小面包车为止…… 只能坐六个人的小面包车已然超载,他俩在门口是犹豫了一下的。 “上啊上啊,下辆车也会这么挤的!今天是集日,哪有不挤的车?” 招揽乘客并且卖票的人,一边说一边将他俩推上了车。之后,自己便上了车,理所当然地坐在司机旁的空座上。陶妲的老外丈夫,立刻聚焦了全车人的目光,包括一个抱在母亲怀中的两三岁孩子的目光。她先被推上车的,吸入一口污浊的空气,本能地朝车门转过身,双手撑于门上方。尚在车下的沃克,见状更加犹豫。他张张嘴,分明想要说句什么,大概想说‘‘那你下来吧”;不待他那话说出口,也被卖票的推上了车。车门一关,车内的空气更加污浊。没在集上卖掉鸡的一个农妇,将两只双爪捆在一起的公鸡带上了车;而一个四十多岁的精瘦黢黑的小个汉子,膝上则横着扎口的麻袋,听里边发出的声音,显然是一头小猪。沃克不得不弯曲他那一米八的身体,即使那样,后脑脖子以及双肩,还是与车顶紧贴着了。他用屁股顶着车门,双脚蹬着车门口那一级台阶,为了保持平衡,搂住陶妲的腰。陶姮不太情愿,却无可奈何,因为再没有一点儿空间能将丈夫推开一些。丈夫的长下巴抵在她的肩部,而她倒宁愿和他脸对脸。不论对于她还是丈夫,脸对脸的别扭也强过那么样。 车一开,空气总算不那么窒人了。 沃克的唇触着了她的耳郭,他小声说:“我没做那种事。” “别说了!”——陶姮心里的火气腾地又蹿上脑门儿,语调听来就挺严厉。 沃克执拗地说:“我明明是上了一个圈套,你怎么就不肯相信我,而非相信他们不可呢?” 听来,沃克也有点儿火了。 “我非相信他们了吗?你暂时闭上嘴行不行啊?!” 陶姮嚷嚷了起来。 一时间,车上所有人的目光又都望向他俩了,连卖票的人也回过头来,司机也说“不许再吵啊,看吓着孩子”,就连麻袋里那只猪崽也停止了哼哼。 沃克叨咕了一句:“真讨厌!” 之后,小面包车劣质的收音机里传出嘶嘶啦啦的歌声: 越来越好,越来越好, 越来……越好! 再之后,不知是开车的还是卖票的换了频道,收音机里又传出了相声。于是,车厢里有人笑了。相声延续了几分钟,车厢里也就笑声不断。至于那段相声究竟说了些什么,陶妲的耳朵是一句也没听进去的。她只听到了笑声,别人的笑声,对于她不啻火上浇油…… 陶姮当然是一位中国女性,不,应该说曾是一位中国女性;自从二十几年前嫁给沃克,便是一位美国公民了。目前,她是美国某州立大学的教授,教中国古典诗词。同时,还是那一州由中国政府开办的孔子学院的客座教授,每周两节课。第一节课用英语讲,第二节课用汉语讲。沃克是同一所大学的教授,教比较文学,热爱摄影,摄影作品曾在《国家地理》杂志上发表过,算得上是一位业余摄影家了。 以前,只要陶姮想回中国,沃克总是表示乐于伴她同行。他不但爱他的中国妻子,渐渐地也开始爱中国了。每一次准备陪妻子回中国,都显得有些兴奋。六年前,陶妲的父亲去世了。四年前,她母亲去世了。陶姮的父亲曾是一位大学校长,而母亲曾是省城的中学校长。父母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他们先后去世,她在国内便没亲人了,故而回国的动念起得不怎么热切了。 一种现象相当普遍,不论哪一个国家的人,即使早己成了外国人,对于回到或打算回到原属国这一件事,习惯上往往还是要说成“回国”的。仿佛对于他或她,原属国才更是自己的“国”。这与是否喜欢或热爱后来加入国籍的那一国其实没什么必然关系,与是否融入了那一国家的主流社会也没什么必然关系。必然的原因只有一个,便是——人性更倾向于维系住对自己来说拥有有母体意味的原属对象。这乃是人性的自然表现,也差不多是普遍之动物性的自然表现。所以,举凡一切拥有第二国籍的人,回到或打算回到原属国,说法上总是那么的相同。“回国”——说汉语的这么说,说英语、法语、德语等等语言的也这么说;全世界差不多都这么说,发音不同而已。 陶姮是很喜欢美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