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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阿炮 1954年4月7日,我出生在香港,爸妈给我取名陈港生。 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就不是个老实孩子,很爱折腾。这倒也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妈妈怀胎到了12个月,我还不肯出来。有天妈妈肚子疼得受不了,爸爸赶忙把她送进医院。她在床上疼得直翻滚,后来疼得钻到了床底下,医生检查之后说婴儿太大,有难产的危险,建议马上开刀做剖宫产手术。 爸爸在同意书上签了字,整个手术花了将近两小时,我才从妈妈肚子里被拿出来。刚出生的我重达12.5磅(约合11斤半),让医生和父母都有点傻眼,后来还因此登上了当地的报纸,文章标题里把我称作“巨婴”。因为一出生就这么大块头,爸妈给我起了个小名叫“阿炮”,“炮弹”的“炮”,有时也会叫我“炮炮”。 那时候,父母的工作是在法国领事家做厨师和帮佣。尽管家里经济条件窘迫,但我一出生就是在维多利亚山顶的富人公馆里,只不过别人的家是在前面,气派而宽敞,而我家隐藏在后面,狭窄而简陋。生活在同一个地方,领事一家对我们也很好,但我们从一开始就身处两个世界。 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 剖宫产的费用是几百块港币,当时爸妈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那位外科医生是个英国女士,没有小孩,她跟爸爸商量,如果把我送给她,她不仅不收手术费和住院费,还会另付500块港币。这是个很高的价码,爸爸竟然认真地考虑了这件事。其实那时候很多穷人会把小孩送给有钱人抚养,这样不仅自己可以拿到钱,也可以保证小孩有好的未来。幸好,爸妈没有接受这个交易。毕竟我是他们第一个小孩,又长得生龙活虎,他们合不得。爸爸的几个朋友也很支持,他们说,这可能是你最后一个小孩了。那时候我妈妈已经40岁了,“怀孕12个月,生下来12磅重,这个孩子将来也许会很了不起!”朋友们借了钱给爸爸,让他付清欠款,我也得以在亲生父母身边长大。 我的家很干净,也很拥挤,三口人挤在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爸爸亲手做的家具总是被妈妈擦得很亮。家里摆不下两张床,我们就睡上下铺,爸妈睡上面,我睡在下面。晚上我总是大声哭闹,折腾得一整栋房子都不得安宁,吵到爸妈也就算了,还经常把领事一家吵得无法入睡。尽管他们很有修养,但有时也会下楼来,看我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这让爸妈感到非常不好意思。有时候我的哭声大得甚至吵到其他楼的住户,半夜就会有很愤怒的吼声传出来:“谁家的小孩在哭啊!烦死啦!”每当这个时候,妈妈就赶紧把我抱出门,带到远处的花园里,轻轻帮我扇着风,唱着歌,哄我入睡。我那时候已经很重了,妈妈白天要不停地干活,晚上还要抱着我,很累。 打记事起,我就对爸爸整日在厨房忙碌的情景印象深刻,妈妈则经常是在洗衣房里对着成堆的衣服。我稍微长大一点之后,她就把我带在身边,自己又洗又涮,熨烫折叠。我就在她脚边爬来爬去,经常会险些绊她一跟头。有时趁她不注意,我一会儿吃个碎纸片,一会儿又吃个肥皂块,这让妈妈很苦恼。后来她终于找到一个方法对付我,只要把我放进盛满水的浴缸里,我就会开心得不得了,在里面啪啪地拍水,自己跟自己玩,这样妈妈就可以稍微安生一阵。 爸爸说我小时候比较像妈妈,一出生头发就很长,眼睛小,人很胖。还有件很丢人的事情,妈妈因为溺爱我,让我吃奶吃到3岁。长到四五岁,爸爸开始对我严格起来。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他就会把我拽起来,跟他一起晨练,有时还会一起洗冷水澡。 邻居问我,你长大想要做什么?我说我想做飞人。人家又问,怎么飞?我就说,就是飞得很高那种飞啊。人家说,现在先不要去飞啊,不然会摔伤的,等你长大了再去做飞人。我就点头说好。小小“女朋友” 生活在富人区,周围几乎都是有钱人家的外国小孩,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很穷的中国小孩,所以他们并不爱跟我一起玩。领事家有个小女儿,长得很漂亮,跟我年纪差不多大。领事夫人鼓励她的小女儿跟我一起玩,这是出自她的教养,这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种很温暖的鼓励。我们两个很喜欢彼此,她总是把我称作她的“男朋友”,我也觉得她是我最亲近的伙伴。 爸爸年轻的时候曾经练过小洪拳,身手很好,他也会利用有限的条件来训练我,教我一些简单的套路和招数。他的手很巧,会用一些废旧材料做成健身器械,每天就在旁边监督我练习。加上我天生身体条件就好,所以在小孩子之间的打斗中我往往可以占到上风。不过我从来不会主动去欺负别人,总是别人找我碴儿的时候才会还手。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有小男孩欺负了我的“女朋友”时,我就会马上替她出头。不管是谁把她气哭,也不管是谁的错,我都会立刻冲出去打他们,用我胖乎乎的身体使劲压在他们身上,直到他们哭着求饶,向我的“女朋友”道歉。 有一回就是这样的情况,不巧被我爸爸撞见了,他看到我正压在邻居小孩身上,那个小孩脸和脖子都憋青了,在大声号哭。我老爸赶紧走过来,一手拎起正在作恶的我,一手忙把那个小孩扶起来。我看着自己的手下败将一路哭着跑回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