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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 章 勇敢的弗雷 从前,有一个小国家叫丰饶角,世世代代都由一个接一个的黄头统治着。我写的这个故事发生时,丰饶的名字叫勇敢的弗雷德。他在继承位的那天早晨,宣布给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勇敢的”,这一半是因为“勇敢的弗雷德”读起来很顺口,一半是因为他有一次独自打死了一只黄蜂——如果不算当时的五个侍从和那个擦皮鞋小男孩的话。 勇敢的弗雷德的加冕典礼轰动。他有一头漂亮的黄色卷发和一副好看的大胡子,穿着紧身马裤、天鹅绒上衣,还有当时富人们穿的那种带荷叶边的衬衫,看上去别提多气派了。人们都说弗雷德慷慨大度,每当有人看见他,他笑眯眯地挥手。他的肖像被发到全国各地,挂在各个市政厅里,肖像上的他显得帅气。丰饶角的国民对这位十分满意,好多人都认为他会比他的父亲还称职,他的父亲叫正义的德,嘴里的牙齿很不整齐(不过当时谁也不会提到这一点)。 弗雷发现统治丰饶角很好容易,暗中松了口气。 实际上,整个国家好像是在自己运转。几乎每个人都有吃不完的食物,商人挣的钱数也数不清,即使有了什么小麻烦,也有弗雷德的那些顾问负责处理。弗雷德要做的,是每次坐马车出去狩猎时,朝他的臣民们露出灿烂的微笑。他一星期要狩猎五次,带着他两个的朋友,斯皮沃爵爷和弗拉蓬爵爷。 斯皮沃和弗拉蓬在乡下都有自己的大庄园,但是他们发现,一起住在宫里要省钱得多、有趣得多。他们的饭,的鹿,还要保不对朝廷里的任何一个漂亮女人动心。他们可不希望看到弗雷德结婚,如果有了一位后,他们的所有乐趣可毁了。有一段时间,弗雷德似乎蛮喜欢艾斯兰达小姐;弗雷德是个黄头发的帅小伙,艾斯兰达是个黑头发的美姑娘,可是斯皮沃对弗雷德说,艾斯兰达太严肃、太学究气了,老百姓恐怕不会喜欢这样一位后。弗雷德不知道,斯皮沃爵爷其实是记恨艾斯兰达小姐——他曾经想让艾斯兰达嫁给他自己,可是艾斯兰达拒绝了。 斯皮沃爵爷很好瘦,为人机灵、狡猾。他的朋友弗拉蓬是个红脸膛,身材肥胖,要六个大汉一起用力,才能把他抬上他的那匹栗色大马。弗拉蓬虽然不如斯皮沃聪明,但脑瓜也灵活得多。 两位爵爷都擅长拍马屁,他们假装惊讶地称做什么都很厉害,从骑马到拍画片。要说斯皮沃有什么的本领,是能说去做让他斯皮沃称心如意的事情;要说弗拉蓬有什么天赋,是能相信,世界上谁也比不上他们两位好朋友这样对他忠心耿耿。 弗雷德认为斯皮沃和弗拉蓬都是一等一的好人。他们鼓动他举办豪华的派对、精美的野餐、丰盛的宴会,因为丰饶角的美食声名远播。它的每座城市都有一种出名的美食,而且每种美食都是世界很好的。 丰饶角的国都是甘蓝城,位于国的南部,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果园、麦浪滚滚的金黄色田野,和翠绿翠绿的地,地上有雪白的奶牛在吃。农人们在这些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奶油、面粉和水果,被送到甘蓝城那些手艺非凡的师手里,制作成各种糕点。 如果你愿意的话,请想一想你吃过的好看味的蛋糕和饼干。好吧,我告诉你,它们在甘蓝城简直都不配被端上台面。如果一个成年男人在吃一块甘蓝城的糕点时,眼睛里没有冒出喜悦的泪花,这种糕点会被认为不,不会再做了。甘蓝城的糕点铺橱窗里,高高地堆着各种美味糕点,有“少女的梦想”“仙女的摇篮”,还有名气的“天堂的希望”,它们简直太精致、太好吃了,是特殊场合的保留节目,每个人吃的时候都会开心地大叫起来。邻国普里塔普菲里奥曾经给弗雷送来一封信,说弗雷德可以从他的女儿当中随便挑选一位娶过来,而作为交换,弗雷德要保证他一辈子都能吃到“天堂的希望”,可是,斯皮沃建议弗雷德把普里塔的大使当面取笑一番。 “他的女儿远远没那么漂亮,不配交换‘天堂的希望’,陛下!”斯皮沃说。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