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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贫困与反贫困——基于贫困

发生学的研究

一、引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30年和改革开放后40年的反贫困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是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中,反贫困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中国在1949—1978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30年中,在农村农田水利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合作体系和社会保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人口教育和培训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大幅度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力资本状况,为中国农村地区的反贫困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具有奠基的意义。改革开放之后的40年中,尤其是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05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7年中国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和逐步深人的农村市场化改革使反贫困步伐明显加快。在这40年中,反贫困被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反贫困战略实施的广度(人口和区域覆盖面)和深度(减贫绩效)也得到的拓展,为世界贫困人口的减少做出了决定的贡献。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数亿人口实现了脱贫入2pan>世纪以来,中国的反贫困已入攻坚阶段,中国贫困的发生形态与反贫困战略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规模减贫的时代已经结束,反贫困战略体思路和制度框架开始发生深刻转型。

本章试图从系统制度设计的视角,基于对贫困的质与根源的深入分析,对中国的贫困重新做出类型划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反贫困的系统制度框架,后提出综合反贫困战略的系统设想。

二、贫困的根源在哪里?——贫困发生学的视角

对贫困的质和类型的理论分析主要应该从贫困发生学入手,而不是从贫困所展现的表面现象出发。本章在以往贫困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贫困的类型按照发生学的角度分为制度供给不足型贫困、区域发展障碍型贫困、可行能力不足型贫困(结构型贫困)、先天缺乏型贫困和族群型贫困。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制度供给不足型贫困。即由宏观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供给不足而引致的贫困。在贫困发生率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合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卫生制度、收入分配制度、金融与信贷制度、公共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法律体系的缺失,是导致贫困的基础原因。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贫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制度供给不足,如农业集体化解体之后,以人民公社社队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村合作体系和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崩溃,导致农村因病致贫现象和养老问题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