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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情绪修养是很好重要的

;;;; 窦文涛:我想请教您对近期案件的一些评论,比如大家议论纷纷的夏某某捅死城管案①,现在夏某某被执行死刑了,可是有很多对他表示同情的声音。

;;;; 傅剑锋:我也是属于同情的。

;;;; 窦文涛:但是,我觉得我是做过新闻工作训练的,是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那么我认真地看括他的律师的辩护词也看了。因为公众有怀疑,法院出来解释为什么说他不算正当防卫。我觉得这个事情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他们在基本事实的认定上都是有分歧的,比如律师认为城管在办公室里打得夏某某浑身青紫什么的,但是很后法院说,胳膊上有两个青紫的印。法院的意思是说,他这个伤很难说是在办公室里被打的,还是在被弄上车的时候抓的,我们不能认定他遭到了必须要正当防卫的这种殴打。我不懂这个,该怎么来理解这种分歧呢?

;;;; 李玫瑾:这个问题其实不属于我的专业,而是属于诉讼法专业,也是应该由这方面的专家来解答的问题。实际上,法庭有它的一些调查方法。我们毕竟是局外人,但是局内人呢,肯定是各说各的理。所以你这个问题我今天觉得很难回答,得找刑事诉讼法的专家来解答。

;;;; 窦文涛:但是,比如说对夏某某的杀人心理,我们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有什么感觉呢?

;;;; 李玫瑾:他是比较典型的情绪杀人。我们说犯罪构成有四个要件∞,其括一个主观方面,一般主要是指动机。犯罪动机有两种,其中一种是事先没有想杀人的想法,甚走出去时本来还挺高兴的,比如上街买东西去了,结果在街上和人发生冲突了,有些人做出了一种过激的反应,是超出常态了。当然,这里头的关键是这个反括过失,或者说故意。有的时候也可以现场故意,是说我本来虽然没有事先预谋,但是因为你把我惹急了,我当时想把你弄死。这个一般叫作“情绪杀人”,也是说,先有刺激激发了情绪。刺激,我们知道它有一个什么特点呢?是怕一来二往地持续发生。当这个刺激时间一持续的话,对方一句一句地抛给你,你会在大脑上形成一个兴奋点,这个兴奋还没下去,又来个刺激,哗哗哗,接着又要兴奋,这样一直兴奋,到很后,很多人是出现大脑皮层的高度兴奋,即大面积兴奋,这时候皮层已经没有意志区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用很多人事后讲的话是:“脑子一热,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干了。”其实,他还是明白当时那个状态的,可他是没有任何控制能力了,所以我们称之为情绪发作中的犯罪――情绪犯罪。情绪犯罪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有时候挺好的一个人也会出现这种犯罪,多数都是情绪,他们大多遇到突发的刺激。所以,说人的情绪修养是很好重要的,因为人和人之间是会有矛盾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你都要知道你的底线,是你情绪再大,你什么行为也保证不能为。我认为法律也是这样,其实它不是针对一个人的,它事实上是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虽然你有道理,但是你也不能任。 窦文涛:傅剑锋,你说你同情夏某某,你又是什么理论依据呢?

;;;; 傅剑锋:可能这个问题很难拿到这个层面上来讨论。因为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说,我看过夏某某的律师很多的辩护词,我觉得可能在理据上有一些道理。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考虑,我觉得中国可能到了需要来讨论是应不应该成罪的问题。

;;;; 窦文涛:你这个观点很文明,很新啊!

;;;; 李玫瑾:但是,我个人认为国外杀人罪分一级、二级、三级这种级别的制定好。

;;;; 窦文涛:对,我们平常看电影说一级谋杀、二级谋杀,那是什么意思我都不知道。

;;;; 李玫瑾:比如说你要是杀一个小孩,人家接近无辜,而你杀了他,那你算一级谋杀,是主观恶意极大的。二级、三级谋杀属于那种在受到刺激的过程当中杀人的,甚被害人有过错。

;;;; 傅剑锋:在国外,连交通事故肇事人也是属于几级谋杀。

;;;; 李玫瑾:具体几级我分不清,但我知道一级是很严重的,一般是主观恶意极重的,其他的都属于再分级。从我接触到的一些犯罪人来看,有的时候确实有这个问题,是不判他死刑不足以给被害者家人一个心理的抚慰。比如说有的犯罪人一下杀了十多个人,这涉及很多家庭的悲痛,可能有一家可以原谅你,但其他家的人不原谅你。

;;;; 窦文涛:您说您很近正在研究这种一个人杀多人的案例?P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