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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序言
弗吉尼亚·伍尔夫自 1915 年起开始有规律地记日记,一直坚持到1941年。她的后一则日记写于她诀别人世的四天前。但她并非每天都记,有时接连记上几天,更多的是几天写一则,有时甚至间隔一两周。这些日记终究连贯地记录了她在这二十七年里做过的事、见过的人,尤其是她对这些人,对她自己,对人生,以及对她当时正在写或打算写的书的想法。她把这些日记写在一些老式的大四开的空白纸张上。起初这些纸张被装在活页夹里,后来被装订成册。我们过去常用硬封皮纸给她装订日记,霍加斯出版社印行诗集也用这种封皮纸,她很喜欢这种印有彩色图案的意大利硬纸。我们也经常买些白纸订成本子给她用,所以这些本子既被用来写小说,又被用来写日记。她身后留下的二十六卷日记,都是用这种本子写就的。
这本日记牵涉过多私人信息,所以当论及的许多人仍在世时,不便将它完整发表。诚然,我以为,以摘录的形式出版日记或者书信总不太可靠,尤其是要顾及和保护生者的感受与名声,须有所删减。然而被删掉的东西几乎总是歪曲或掩盖了日记作者或来信人的真性情,其结果就像拍证件照,把人的皱纹、疣、眉头和细纹全给抹掉了。所以,即便是好、完整的日记选,对作者的描述也可能是歪曲或片面的,一如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某篇日记所言,人们惯于记录一种特别的感受,比如恼怒或痛苦,而没有这种感受时,则不愿动笔。因此,日记对作者的呈现从一开始就不全面,如果作者在记录时故意隐去某种性格特征,那所呈现之物难免会沦为一幅漫画而已。
即便如此,此书仍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本日记选集。弗吉尼亚写日记,部分是为了记录她的日常琐事以及她对周围的人事、生活和整个世界的思考,即在通常意义上写日记。此外,她的日记更是她作为作家和艺术家的独特自我表达方式。她在日记里潜心思考她正在创作或准备创作的作品,其中讨论多的就是小说的情节、形式、人物和表现方式,这些问题贯穿了她的每一部作品,也是被她反复思考、尝试解决并一再修改的内容。她作为艺术家的地位和她创造的艺术价值仍然有争议,毕竟任何一个审慎之人都无法明确断定像她这样的当代作家在文学“万神殿”中处在何等位置。她晚期的小说激怒了某些批评家,而且使得一些不谙世事的读者大惑不解。可谁也不能否认弗吉尼亚·伍尔夫是一位严肃的艺术家,并且很多人赞同伯纳德·布莱克斯通教授对她的评价:“她是一位杰出艺术家”,“她尝试了其他人未曾做的事情并取得了大成功”,她的“艺术世界就如晶莹剔透的水晶,即使遭受乱石碾压,仍熠熠生辉并永世长存"。这一点也是我在这篇序言里须强调的:哪怕是那些不理解、不喜欢,甚或嘲笑弗吉尼亚小说的人,大多数也不得不承认她在《普通读者》和其他作品中体现的非凡的文学批评才能。
我仔细阅读了这二十六卷日记,然后摘录并编订了这本日记选。它几乎涵盖了有与弗吉尼亚的写作相关的内容,还包括其他三类日记内容。在一类中,她明显将日记当作一种练笔或实践写作艺术的方式。第二类篇幅较短,且与她的创作没有多大联系,但我有意将其选入,为的是向读者展示她的精神世界受到了何人与何物的直接影响,比如她艺术创作素材的出处。第三类是我选定的一些批评文章,她在其中记述了她对所阅读书籍的评论。
这本日记选向读者阐明了弗吉尼亚·伍尔夫身为作家的创作意图、关注对象,以及她所采用的写作方式。同时,它展现出作家的内心世界,提供了一幅非同寻常的创作心理图景。当然,它的价值和趣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弗吉尼亚的艺术创作本身。如果不是赞同布莱克斯通教授的观点,我也不会编辑或出版这本书。我认为弗吉尼亚是一位严肃艺术家,她有的作品都是严肃艺术品。这些日记至少表明了她非凡的创作精力、孜孜不倦的努力、坚定的艺术信念,以及她几十年如一日对作品认真负责的态度,无论是写、重写还是再重写。在我看来,《海浪》是一部艺术杰作,其成就远远超出她的其他作品;《到灯塔去》和《幕间》各有千秋,其他作品则稍显逊色。但正如我前面所言,它们都是“严肃的”艺术作品,而且永远值得阅读和研究。我提出的这些看法本身或许没有价值,却是出版此书的重要缘由。
在选编过程中,我曾考虑是否对删减内容做简要说明,但终还是决定按常规行事,不做说明。对读者而言,那么多删除的片段和省略号或许真是一种折磨。因此,我需要重申前面提及的一点。读者务牢记,这本书仅仅选编了弗吉尼亚有日记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且所选录的内容嵌在大量与她的写作无关的材料中。只有时刻牢记这一点,读者才能避免误读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
弗吉尼亚·伍尔夫并不总在日记中标注记录时间和地点,但这不会特别影响读者的阅读和理解。不过,下面的事实或许会有助于消除读者对某些篇章的疑问。从1915年至1924年3月,我们住在里士满的霍加斯住宅(在日记中常简称为“霍加斯”)。同一时期,我们也租下了阿什汉姆别墅(日记里简称为“阿什汉姆”),它位于萨塞克斯,靠近刘易斯。我们通常只在周末和节日才去那儿。1919年,阿什汉姆租期届满后,我们又买下了蒙克屋,它位于刘易斯附近的罗德梅尔。同年9月我们迁入新居。1924年,我们将霍加斯住宅变卖,租下了位于伦敦西一区的塔维斯托克广场52号(日记里简称为“塔维斯托克”),并于同年3月迁入。1939年8月迁居梅克伦堡广场37号之前,我们一直住在那里。1940 年梅克伦堡的住所遭到飞机轰炸,全部家具被毁,我们只好移居蒙克屋,次年弗吉尼亚去世。
此序言附有一张人名与地名简表,希望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某些篇章论及的人物和地点。
伦纳德·伍尔夫
1953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