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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九、十月 如何爱上法律 1975年9月8日 (星期一) 在动身上学之前,草草记录一笔。
     是开学的 天。从现在起,正式地迈入法学院的生活。处处可见陆续返校的学长学姐,各组的课程也将逐渐展开。这学期的课包括合同法、民事诉讼、刑法以及侵权行为。后两门要上一个学期的课,在1月时进行考试;合同与民讼,要上一整年。到了第二学期,除了这两门课外,还有财产法和一门选修课。
     已有所闻, 的刑法与合同法,将和先前“见习”的法律技巧课大不相同。法学院的标准课程,都以分析性为主,不仅仅是指导你应该如何如何。当然,正式课程是要打成绩的,并且上课的老师都是教授级的;学生就是每一组的一百四十个,不会像技巧课那样再拆成好几个小组。 令人担忧的,是授课都采用苏格拉底式的问答法。
     这种对话式的授课法,早在申请学校时就听说过。抱着既期待又好奇的心,想早点一探究竟。
     先前戴维带着我参观校园时,曾把同学对苏格拉底教学法的普遍反应言简意赅地描述过。当时,他一栋一栋地介绍建筑,除了名字之外,还告诉我许多相关的事件。走到朗德尔大楼前,他步上阶梯,指着几根花封圆柱,它们与屋顶交接处,刻着几个名字。
     “这就是朗德尔大楼,”他说:“哈佛法学院 的建筑。除了四问大教室外,高层楼都是法学院的图书馆,藏书量全世界首区一指。” “此建筑是为了纪念克里斯多弗·哥伦布·朗德尔,19世纪末的法学院院长。使他声名远播的成就,就是发明了苏格拉底式的问答教学法。” 戴维缓缓地把手放下,望了望大楼,然后郑重地说了一句:“愿他永不得超生!” 苏格拉底法在哈佛法一的课程,密集地被采用,把HLS与其他法学院的差异清晰地凸显了出来。根据我教书的经验,要把超过三十个学生的课用讨论的方式进行,根本不可能成功;大班 的选择,就是讲演式的教学。但现在,HLS的苏格拉底主义,竟然要引导一百四十个同学进行对话式讨论。
     大体而言,苏格拉底法的过程如下:教授出奇不意地抽点一名同学,比方说叫做琼斯,通常会叫他开讲当天的案例,把相关事项做案例摘要;然后,充当苏格拉底的教授会针对摘要穷追猛打不停地提出问题,迫使琼斯把观点阐述得 清楚。比方琼斯说,案例中的法官发现合法的合同已遭侵害,他就必须把哪个条款以及为何违反规定交代得明明白白。随着讨论的进展,问题会愈来愈细。如果琼斯无法作答,教授就会让其他人发表意见;虽然此刻仍有可能随机点名,但多半都会开放给同学,谁抢先举手,谁就取得发言权。被点到的同学,或与教授进行另一波你来我往的问答,或仅仅针对琼斯答不出来的问题发表意见,然后让教授继续质问琼斯。
     然而,每个教授实际演练此套教学法的方式各不相同,说上述过程是标准版本其实并不恰当。有些教授从来不叫学生开讲案例,直接就进入细节问题的讨论。有些教授拷问同学的时间不长,一个人大约只有30秒钟;但也有些教授,一旦点到某个倒霉鬼,整堂课都会对他穷追不舍。当然,有些老师比较仁慈,习惯于一问一答,不会再针对同学答案的瑕疵,进一步追问;不过那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的老师都以同学的回答为本,稍稍做个说明,然后就再丢下一系列可怕的问题。
     不管细节如何,对于苏格拉底教学法的实施,怨声载道。像拉尔夫·纳德尔,就称这种教学法为“只有一个人能玩的游戏”;而一代接着一代无以数计的学生,频频对朗德尔院长发出恶毒的诅咒。法律技巧课的彼得学长也曾警告过,在众目睽睽之下,尤其在一百四十个你想留下好印象的同侪面前力图表现的压力实在不好受。
     无视学生的苦痛与抗争,教授们个个乐此不疲;即使在法学教育其他话题上展现出自由、激进风格的教授也不例外,纷纷为苏格拉底法辩护。
    他们认为,透过苏氏教学法,同学可以熟悉法律界的术语,养成抽丝剥茧、追根究底的好习惯,而这对于律师而言,是个很重要的分析模式。
     至于我,只担心在公众面前曝光的感受。无论是好是坏,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