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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曹操率身纠奢华 曹操是汉魏之际 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先后削平吕布、袁绍等割据势力,逐步统一了中国北部。他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对农业生产的恢复有一定的作用;用人唯才,抑制豪强,加强集权,使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当时中原地区经汉末的战乱,人口大量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执掌朝政大权的曹操力倡节俭,并以身作则改变东汉流传下来的奢华之风。
     出身于显宦之家的曹操,“雅性节俭,不好华丽”,十分注重自己言行的表率作用。他在《内诫令》中提到:“孤有逆气病,常储水卧头,以铜器盛,臭恶。前以银作小方器,人不解,谓孤喜银器,令以木作。”曹操因身患疾病,常需冷水,故用银器盛水,以免恶臭,这本非大事,但当他知道别人因此误认为他喜好银器后,遂改用木制。足见其在一言一行的小事上也毫不放松。他在《内诫令》中还提到:“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衣被皆用十年,坏了补纳后再用,其廉俭可嘉。
     曹操开始起兵时,曾“散家财,合义兵”,后来也不在意家产的经营。征战俘获与四方贡献的稀珍之物,他多分赐群臣。建安十二年,他还将自己封邑所得的田租分给部下。曹操还任用清正廉洁的崔琰等主持官员选举,他们“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洁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针对东汉后期曾出现的买官之风,曹操下令告诫那些妄图靠行贿取得好处的人:“今清时,但当尽忠于国,效力王事。
    虽私结好于他人,用千匹绢、万石谷,犹无所益。”经过整顿,朝廷上下气象为之一新,“贵者无秽欲之累,贱者 奸货之求,吏洁于上,俗移乎下”。在婚丧习俗上,曹操也身体力行,力纠奢华风气。据《傅子》记载:“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适人,皆以皂帐,从婢不过十人。”他嫁女,只用黑色的帷帐,率先垂范。曹操在建安十年平定河北后,“令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之于法”。他在生前就安排好自己的丧事,一切从简,预先做好送终衣服,按春、夏、秋、冬分装于四个衣箱内,嘱咐说:“如果我死了,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样也不得陪葬。”在临终前的遗令中,他重申此意:“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 孙思邈尽孝 孙思邈出生于陕西耀县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一名木匠。他7岁时,父亲得了雀目病(即夜盲症),母亲患了粗脖子病。有一次,父亲锯木时,他在一旁看着发呆。父亲问他:“孩儿,你长大了也要做木匠?” “不,我不想做木匠。” “那你想干什么?” “我想做一名郎中,好给父母亲治病。” 父亲见他一番孝心,心里十分感动,就对他说:“要当一名郎中就要去读书,不能像我这样一字不识,明天我就带你去念书。” 第二天,父亲陪着孙思邈到城外一座土窑里去当学徒。孙思邈见院子里里外外堆着许多草药,十分高兴,心想:要是在这些草药里能找到治父母亲病的药,就太好了!在此后的3年间,他经常向师父问这问那,常常使师父感到为难。后来,他知道师父只会用一些土方治病,根本不懂得药理,师父也知道徒弟的心思,就对他说:“你聪明好学,我不能耽误你的前程。从这里去40里的铜官县有一位名医,是我的舅舅,你到他那里去学医吧!”说完,送给他一本《黄帝内经》。
     孙思邈到了铜官,找到了这位名医。在他那里一边学习一边研究《黄帝内经》,医学知识长进不少。但这位名医也不知道如何治雀目病和粗脖子病,这使他十分失望。
     第二年,孙思邈回到家乡开始给乡亲们治病。他行医不贪求财物,对病人同情爱护,渐渐地在家乡有了名声。有一次,他治好了一位病人的痼疾,病人到他家来答谢,得知孙思邈父母也身患痼疾,就对孙思邈说:“我听说太白山麓有一位叫陈元的老郎中能治你母亲的那种病。”孙思邈一听大喜过望,第二天就去了太白山。孙思邈走了半个月终于打听到陈元郎中。陈元见他一片孝诚之心,就收他为徒弟。在陈元那里,孙思邈学到了治粗脖子病的祖传秘法,可是如何治雀目病仍毫无头绪。
     ,孙思邈问师父:“为什么患雀目病的大多是贫苦人家,而有钱人家却很少得这种病?” 陈元听后说:“你的话很有道理,不妨给病人多吃点肉食试试。” 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