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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概述:体验与可持续
  本章提示:本章包括三个部分,即景区概述、景区开发和景区规划。首先,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论述,对景区的概念和类型进行了梳理和辨析;其次,介绍了景区规划与经营的相关理论与方法,在分析我国近年来景区开发经营误区的基础上,提出了还原旅游本质、关注游客体验和可持续发展的景区开发理念;再次,重点强调了景区的新趋势;最后,用案例诠释了低碳景区的生态化系统全面设计。
第一节 景区概述
一、景区
(一)景区的概念
通常所说的景区,也叫旅游景区,是指以景观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场所,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对于作为旅游活动载体的景区,国内外旅游学界一直在努力界定它的概念和解释它的内涵,并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意见。
1.国外学界的不同表述
英国旅游局(BTA)和英格兰旅游委员会(ETC)认为,景区是一种永久固定的游览目的地,其基本目的之一是允许公众为了满足娱乐、兴趣和教育的需求而进入,而不是一个主要提供体育、戏剧或电影表演的零售市场或地点。吸引物必须在每年预先确定的特定时间向公众开放,而不需要事先预订,并且应该能够吸引本地居民、旅游者或一日游游客。另外,吸引物必须是独立的,有独立的管理,并且直接从游客那里得到收入。
英国学者约翰?斯沃布鲁克认为,旅游景区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一个专门的场所,或者是一个有明确界线的、范围不可太大的区域,交通便利,可以吸引大批的游人闲暇时来到这里做短时访问。
美国学者C.甘恩(C.Gunn)认为旅游景区可以是地球上任何一个独具特色的地
 
  2 景区规划与经营
方,这些地方的形成既可能是自然力量的结果,也可能是人类活动的结果。
2.国内学界的不同表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中规定,“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
在国内旅游学界,多位学者就景区的概念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张凌云认为,旅游景区是可以进行管理的吸引旅游者出游的吸引物,包括有界定地域的、永久存在的各类景区以及暂时性的各类节事庆典,但不包括大多数体育运动项目和购物场所。
马勇认为,旅游景区是由一系列相对独立的景点组成,从事商业性经营,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娱乐、探险、科学考察等需求,具有明确的地域边界,是相对独立的小尺度空间旅游地。
岳怀仁认为,旅游景区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和机构以及旅游交通设施等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旅游地域系统。
魏小安对景区所下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能够使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追求旅游动机实现的各种空间要素的总和。”其中“旅游者”是景区的吸引对象;“追求”指选定、决策、出游的综合过程;“实现”指消费活动、生产活动的结合,两者结合越紧密,实现的现实性越强,两者结合越圆满,实现的满意度越高;“空间”是地域的概念,此外还包括经济空间、文化空间、心理空间,是一个大、中尺度的概念;“要素”指吸引因素,包括物质、非物质,有形、无形,环境。
综上所述,本书认为,景区是以景物、景观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