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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同样重要的是,这些城镇(尤其是麻城,但偶尔也包括其他城镇)是 政权在当地的代理人的居所。它们是政府国库和法庭的所在地,是该县评估和征收税款的地方,也伴随着(我们将看到)可能引起的各种怨恨。它们是政府军队的来源地——不仅是在和平时期维持乡村治安,由知县、同知和县丞率领的小股部队的来源地, 重要的是在动乱时期充当 大规模军事力量的基础。我们将会看到,麻城历史为这一原则提供了充分的证据:统治者守卫筑有围墙的城市,而将乡村留给自己的敌人,或者确切地说,在撤到城里之前采取措施防范对乡村的大肆抢劫(清野)。这意味着要全面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例如,1858年麻城知县致书湖北巡抚胡林翼,询问面对太平军的进攻该如何处理粮食供给问题时,胡的答复残忍而直率:“至城守以积储米粮为 ,城中各富户租谷,应勒限搬入城内。”(而不是留在或运往乡村救济乡民。)不仅如此,从蒙古人到 的历届政权,总是将中心和西南地区的城镇当做根据地,借以“肃清”该县边缘地区骄横的反叛者。
     所有这些因素还使得城镇成为乡村袭击的首要目标,这也是麻城历史上不断出现的主题。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威胁出现时,中心平原和举水河谷的精英会大批涌入城镇避难。他们在那里为乡村民众是否可以信赖而烦躁不安。自己的佃农会不会逃亡而让土地抛荒?他们会不会成群涌向城镇?或者他们会不会转向叛乱者那一边?面对外来的武力,乡村民众究竟是精英们可以信赖的同胞,还是敌人的“内应”?负责麻城防务的帝国官员一再报告了这些被围困的城镇和城郊精英的恐慌情绪。
    也许没有人比孟广澎 好地表达了这种心态,他是出生于当地的一位全国知名的社会科学家,应 县政府之邀为1935年的县志撰写了序言。孟回顾他所看到的历史教训,识别出了一种重复出现的事变模式:由失学年少者和无业奸民组成的乌合之众从该县的山区沿界向下流窜,给正直而富有的平原居民带来难以形容的灾难。
     但凑巧的是,麻城县乡村一城市或者中心一边缘的动力机制还要复杂得多。麻城人文生态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在动乱时期存在着驻扎精英、掌握财富和拥有食物补给的一种有围墙的安全避风港,它们在帝制晚期发展迅速,这就是寨或堡。随着故事的推进我们会详加论述。这些筑有工事的乡村居住区,有时甚至会 改变在社会动乱时期独自盘踞在城市中心的官员和文人精英的传统习惯。这并不是说麻城的主要城市和集镇没有受到围攻——它们确实经常被围攻。但当这种情形发生时,城市显贵们在 的情况下其实会放弃城市,藏身于一处山区堡垒,就像1234年该县遭到蒙古人蹂躏时南宋县令所做的那样。这可能意味着,乡村叛乱者们控制了他们所夺取的城市,却又陷于朝廷官员和堡寨精英的联合围困之中。它还意味着,来自麻城某一边缘地区( 典型的是东山丘陵地区)的乡村强人并未被排除在以县城为中心的行政机构的防御事务之外,反而或应邀或主动地实际负责这类事务。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们将探讨这种复杂的机制。
    常规的暴力 本书的历史叙事难免会突出麻城县大规模暴力的间歇爆发。的确,历史学家不能不被该地(它在其他方面并无独特之处)非同寻常的狂暴、凶残以及在全国性或地区性社会动荡时卷入血腥冲突的人口规模所打动。但对这些时刻,我们需要 多地探讨日常状态,强调这些 大的“爆发”是怎样嵌入麻城人文生态的——暴力在这种生态中普遍、持续、常规地存在着。如晚明的造访者王世贞所写的那样,该地乡俗暴戾好斗,目无法纪。
     我们已经看到,麻城县在任何时期都是一个危险的地方。长期存在的祸害是通常所称的土匪。土匪从未真正离开麻城的丘陵地区,但当地文献中的大量报道揭示了其规模和强度的消长。考虑到整个中国历史 大规模的动乱模式,这些趋势并不令人惊讶。我们在明代中期(15世纪70年代) 看到定期活动的麻城土匪,到两个世纪后的17世纪70年代,他们在清朝统一过程中仍是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当地文献总是抱怨政府官员和乡村士绅在土匪活动中串通一气,这证实了大卫·罗宾逊(DavidR0binson)的发现,即至少到19世纪,精英的庇护对于巩固帝国的“暴力经济”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1673年镇守岐亭的清初“模范官员”于成龙,想出了一个极其果断的办法来识别并摧毁这些庇护网络。他直接派自己的部队抓来了九个有土匪嫌疑的人,然后召集当地文人开会,问是否有人愿意在于面前为任何嫌犯担保。只有两人得到了担保。同样富有戏剧性的是,接下来于有条件地释放了剩下的七人,派他们作为自己的私人代表去镇压该县其他土匪的活动。
     和明代相比,土匪在“盛清”时期显得异常沉默,这有力地证明了王朝鼎盛时期的治安权力,特别是(我们将看到)这种权力在地方上的执行。由于19世纪中期的叛乱,我们又开始听到定期活动的土匪,这一问题在整个民国时期迅速蔓延并日益严重。直到20世纪50年代,新生的共产党政权还不得不从位于麻城、黄安边界的指挥部发起异常坚决而持久的“剿匪斗争”。
     土匪蹂躏该县,时常对农业造成灾难性的破坏。
    他们毁损交通,使该县商业凋敝;贩卖私盐(虽然出人意料,但没有什么证据表明这个边缘地区卷入了 、鸦片及其他营生);绑架当地精英,勒索赎金;焚烧当地寺庙。掠夺者常常翻越大别山席卷此地(如我们所见,有时多达数万人),抢劫乘马岗这样的北部市镇。但土匪也会劫掠并不时占领 发达的南部城镇——宋埠、岐亭和白果。1512年,他们占据了县城。1927年春,麻城和黄安被统一战线的革命军占领,他们再次包围了这两座县城。1926年,在 胆的一次行动中,两名当地土匪被叛变军阀袁英任命为联团营长,司令部设在该县孤儿院(并将其资产据为己有),连续数月有系统地向县政府、当地商人和乡镇“自治”组织勒索财物;县自治局 江化龙(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中的士绅英雄)奋起抵抗,结果和他的儿子一起被绑架、杀害。
     P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