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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二百多年前,某个夏天的上午,在监狱巷牢狱前的草地上,站满了好大一群波士顿的居民,他们的眼睛全部都紧盯着包裹着铁板的橡木牢门。如若换成任何其他百姓,或是在新英格兰历 的一个晚期,那么这些留着胡须的好心肠居民板着的冷冰冰的脸,说明非同小可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至少也预示着某个臭名昭著的罪犯即将受到人们期待已久的制裁。因为在那时,法庭的判决无非是认可公众舆论的裁决。但是,在清教徒的清规戒律 严厉的早期,这种推测未免过于武断。也许,是一个懒惰的奴仆或是被家长送交给当局的一名逆子要在这答刑柱上受到管教;也许,是一个唯信仰论者、一位教友派的教友或信仰其他非正统 的教徒被鞭挞出城:或是一个闲散的印第安游民,因为喝了白人的烈酒满街滋事,要被鞭挞着赶进树林深处;也许,那是希宾斯老婆子那样的巫婆,即地方行政官那泼辣的遗孀,将要给吊死在绞刑架上了。无论属于哪种情况,在场的围观者都会摆出同样冷峻的神情,这倒十分符合这些人,因为在他们看来, 和法律几乎就是一回事,二者在他们的性格中融为一体,但凡涉及公共纪律的条款,不管是 温柔的还是 严厉的,都同样令他们肃然起敬和望而生畏。确实,一个站在行刑架上的罪人,能够从这样一些旁观者身上谋得的同情是少而又少、冷而又冷的。另外,在 一些只意味着某种戏弄和嘲笑的惩罚,在当时却可能被看作和判处死刑一样严重。
     就在我们的故事发生的那个夏天的早晨,有一个情况颇值得一提:挤在人群中的好几位妇女,看样子对可能出现的不论什么刑罚都抱有奇特的兴趣。那年月没有那么多的文明讲究,穿着衬裙和撑裙的女人们公然出入于公众场合没什么禁忌,只要有可能,她们便要扭动那并不娇弱的身躯,挤进 靠近行刑台的人群中去,也不会给人什么不成体统的感觉。那些在老英格兰出生和长大的媳妇和姑娘们,比起与她们相隔六七代的漂亮的后裔来,身体要粗壮些,性格也要粗放一点,因为通过一代代相传的链条,每代母亲遗传给自己孩子的,总是 为柔弱的体质, 加娇小纤细的身材和短暂的美貌,姑且不说性格上比她们自己软弱多少。当时在牢门附近站着的女人们,和那位堪称女性代表的不让须眉的伊丽莎白时代,相距不足半个世纪。她们是那位女王的同胞姐妹:她们家乡的牛肉和麦芽酒,佐以未经提炼的精神食粮,一股脑儿全都被吸收进她们的身体和心灵,因此,明亮的晨光所照射着的,是宽阔的肩膀、发育丰满的胸脯和又圆又红的双颊——这些都是在那遥远的岛国上发育成熟的,远还没有在新英格兰的氛围中变得苍白与瘦削些。尤其令人瞩目的,是这些主妇们大多都是粗喉咙、大嗓门,要是换在 ,她们的言谈无论是含义还是那调门,准会叫我们瞠目结舌。
     “太太们,”一个面相凶恶的五十来岁老婆子说,“我跟你们说说我的一点儿想法吧。要是我们这些上了岁数的、好名声的教会会友,能够把赫斯特·普林这样的败类收拾了,倒是给大伙儿办了件好事。你们说是吧,伙计们?要是那个破鞋站在眼下咱们这五个姐儿们跟前听候判决,她能够带着那些可敬的官老爷们赏给她的判决溜过去吗?老天爷,我才不信呢!” “人家说,”另一个女人说道,“尊敬的迪梅斯戴尔先生,就是她虔诚的牧师,听到这样的丑事出在自己的会众里,简直伤心透啦。” “法官老爷们都是些敬畏上帝的人,可就是心太软了,这可是事实,”第三个人老珠黄的妇人补充说,“ 起码,他们应该在赫斯特·普林的脑门上用烧红的烙铁烫个记号。我敢说,赫斯特太太知道这一招的话,准会吓个半死。可是她——那个破烂货——她才不在乎他们在她衣服胸口上贴个什么东西呢!哼,你们等着瞧吧,她准会用胸针或是异教徒的什么饰物把那玩意儿挡上,像过去一样厚着脸皮在大街上浪荡!” “唉,不过,”一个手里牵着孩子的年轻媳妇轻声地插嘴说,“她要是想挡着那标记就随她去吧,反正这事留给她的痛苦总会是在心里的。” “我们扯什么烙印、标记的干什么,管它是在她胸口还是脑门上呢?”另一个女人嚷嚷着,这几个自命的法官中数她长得 丑,也 不留情。“这女人给我们所有人带来了耻辱,她就该死!难道说没有管这种事的法律吗?明明有嘛, 里和法典上全都写着呢。那就请这些不照章办事的官老爷们的太太小姐们去走邪路吧,那才叫自作自受呢!” “天哪,婆娘们,”人群中一个男人惊呼道,“难道女人除了害怕绞刑架,就一点儿德性都没有了吗?别把话说 了啊!好了,别吵吵了,婆娘们!牢门的锁在转呢,赫斯特太太本人就要出来了。” 牢门从里面一下子给打开了, 露面的是狱吏,他腰旁挎着剑,手里握着 ,像一道阴影穿过阳光,他这个角色的尊容便是清教徒法典全部冷酷无情的象征和代表,他的差事就是对违法者实施 终和 直接的惩处。此时他伸出左手把 杵出去,右手抓着一个年轻女子的肩膀,拉着她向前走。到了牢狱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显示她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个性力量的动作,推开狱吏,像是出于她的自主意愿一般,走到公众面前。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左右的婴儿,那孩子眨着眼睛,转动她的小脸躲避着过分耀眼的阳光——自从她降生以来,还只习惯于监狱中土牢或其他昏暗房间的幽暗微光呢。
     当这年轻的女子——就是婴儿的母亲——整个儿伫立在人群面前时,她的 反应似乎是把孩子紧紧地抱在胸前。她这么做也不 是出于母爱的本能,也是借此来掩盖钉在她衣服上的标记。然而,她很快就聪明地意识到,用象征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她把婴儿放在臂弯里,虽然面颊红得发烫,却还是露出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着她同城的居民和邻居。她长裙的前胸上,有一块红色细布,布边装饰着精致的刺绣,上面是金丝线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A。这个字母制作得 艺术性,体现了无比丰富的想象力,佩在衣服上构成尽美尽善的装饰,与她那时代的品味和谐一致,只是其艳丽程度大大超出了殖民地俭朴标准的规定。
     这年轻女子身材颀长,体态优美之极。她有着乌黑浓密的秀发,在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一张面孔呢,真是五官端正、容貌秀丽,还有那美丽的眉毛和一双深深的黑眼睛,楚楚动人。按照那时候大家闺秀的标准来衡量,她也属于娴淑高贵的。她自有一种端庄的风韵,并不同于如今人们心目中的那种纤巧、轻盈和不可言表的优雅,这些只是现在人们认可的女性特征。即使按照当时的概念来说,赫斯特·普林也从来没有像步出监狱的那一刻 像一位贵妇人。那些本来就认识她的人,原以为会看见她在灾难阴云的笼罩下黯然失色,结果却都吃惊得发呆了,因为他们所看到的,是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罩着她的不幸与耻辱变成了一道神圣的光环。不过,目光敏锐的旁观者或许能从中觉察出一种微妙的痛楚。毫无疑问,她在狱中按照自己的想象,专门为这场合制作的服饰,显示的桀骜不驯和标新立异,似乎表达了她无所顾忌、孤注一掷的心情。但是,吸引了所有的人的目光而且事实上使赫斯特·普林焕然一新的,还是在她胸前那个绣得妙不可言的红字,以致那些与她熟识的男男女女,简直感到是 次与她谋面。这个红字具有一种魅力,把她从普通的人际关系中拉了出来,又把她包裹在自身的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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