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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读者镜中奇遇
     “麻烦你跟我说接下来我该往哪里去?”
     “那多半是要看你往哪儿去哕。”猫咪回答。
     ――《爱丽丝漫游奇境》第六章
     我八九岁时,有一天,在一栋如今不复存在的屋子里,收到一本书:《爱丽丝漫游奇境/镜中奇遇》。跟很多读者一样,我总觉得优选读到的版本便是一本书最原始的版本,一辈子都放不下这感觉。我读的那一版本,谢天谢地,有约翰?坦尼尔的插图,增色不少,印在厚厚的米黄色纸上,有很浓的柴火烧过的神秘焦昧。
     头一次读爱丽丝的故事,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但又好像不碍事。我很早就学会了,读书这一件事,除非单纯享乐之外别有目的(就好像有时我们会为了罪过而阅读),遇上走不过去的泥淖就跳过去.卡在夹缠不清的乱林子里就抄小路,走进严肃又乏味的低地就绕过去,干脆任由故事强劲的洪流带着走,才是优选。
     就我记忆所及,爱丽丝数次奇遇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身历其境.也就是我跟着爱丽丝一起去探险,是可怜的爱丽丝的伙伴。摔进兔子洞,穿过镜子,仅仅是开始,和抬脚踏上公交车一样简单又奇妙。不过,你看看那旅程!我八九岁时,“不信”与其说是“被悬置”,’不如说还没孕生;虚构的故事有时远比真实的日常生活还要像真的。倒不是说我觉得世上真有爱丽丝去的“奇境”那地方,而是我觉得“奇境”也就是像我家的房子、我玩的街道、我读的红砖墙学校那样的地方。
     同样一本书,每读一次就变一次。童年第一次读《爱丽丝》,像是出游,如《奥德赛》或《木偶奇遇记》。我也总是觉得自己当爱丽丝比当尤利西斯或木偶要好。后来,读到年少的爱丽丝遇上三月兔请她喝酒,桌上却不见酒的踪影,或是毛毛虫要爱丽丝说清楚她是谁以及她是谁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也接近了解爱丽丝不得不忍受什么。叮咚叮和叮咚咚警告爱丽丝.说她只存在于红国王的梦里,此外啥也不是,一样害我难以安眠,醒着的时候还惨遭红王后老师出的考题折磨,像:“从小狗身上拿掉一根骨头,还剩下什么?”后来,待我二十出头,发现安德烈?布勒东把红心骑士的审判编进《黑色幽默选集》(Anthologie de l'humour noir),这才看出爱丽丝竟然是超现实主义的好姊妹;和古巴作家塞维罗?萨杜伊于巴黎有过一席谈,也才恍然大悟,原来憨弟蛋弟和《改变》(Change)、《原样》(Tel Ouel)阐扬的结构主义信条大有关系。后来的后来,待我徙居加拿大,又怎么会没发现白骑士(“但我正盘算着/把胡子染成绿色/再拿大大的扇子/遮得别人都看不得”)就跻身在无以计数的官僚群中,于这国家的每一栋公家建筑物内,匆忙奔走在一条条的走廊上?
     多年展读、重读爱丽丝的故事,遇到诸多不同但也有趣的解读,只是,追究得深一点,我就不敢说有谁的看法被我吸收成我自己的了。读别人的看法,对自己的解读当然不无影响,会激发出新的观点,也会为某些段落添加色彩;但是,泰半还是像“蚊子”在爱丽丝耳边不断低声评论:“说不定你可以拿这来说个笑话呢!”害你不得安宁。我才不要。我这读者的醋劲儿可是很重的,我读的书,“初夜权”才不准别人染指。那么多年以前第一次读《爱丽丝》而建立起来的亲昵感,至今可是未曾稍减,而且每重读一次,亲昵的纽带就以私密且出乎意料的方式系得更紧。其他文句我也倒背如流。每一次我又――对,又――脱口念出那一段伤心的歌谣,《海象和木匠》,我那几个孩子就会叫我住嘴(我的长女就叫爱丽丝,还用说)。一有崭新的经验,在《爱丽丝》的纸页也都找得到预兆或是惆怅的怀想,再一次告诉我,“前方的道路就是这样”,抑或,“你曾经到过这儿”。
     爱丽丝历经的诸多奇遇,有一桩,无关乎我先前有过或日后可能会有的经历,不过它似乎传达了一种更为博大的经验或生命哲学(如果这样的用语不算大而无当)。这发生在《爱丽丝镜中奇遇》第三章的末尾。爱丽丝穿过她在镜中的映像,走过镜子之后的棋盘国度,来到一片幽暗的森林。先前她就听说这地方的东西是没有名称的。“嗯,不管怎样也算一大安慰吧,”爱丽丝鼓起勇气说,“在那么热之后,能到――到这――这什么啊?”爱丽丝竟然想不出该用什么字,吓了一跳,开始绞脑汁用力想。“我是要说到――到――这个下面,你知道的嘛!”爱丽丝伸出一只手搭在树干上,“不知道它是管自己叫什么的?我真的觉得它没有名称――哎呀,应该是真的没有。”爱丽丝绞尽脑汁,要想出她站的地方叫什么,毕竟她已经习惯用文字来述说她在现实世界的经历,到了这时,才忽然发现没一样东西本来就有名称:那东西会一直没有名称,它始终都在,只是不出声,像鬼魂一样虚无缥缈,直到她自己来给它安个名称为止。而她非得把忘掉的名称想起来不可吗?还是说她必须自己编出全新的名称?好个千古难解的谜题啊。
     上帝(依《创世记》第二章所述)“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创造出亚当,将他安置在东边的伊甸园,接着再创造出各类空中飞鸟和林野走兽,带到亚当面前,看亚当怎么叫这些飞鸟走兽,而且随亚当怎么叫这些生物,“那就是它的名字”。这样一来一往,十分特别,数百年来学者对此百思不解。所以,这是说亚当所在的地方(像镜中森林一样),万事万物一概没有名称,而必须由亚当为他所见的万事万物命名?抑或上帝创造出来的飞鸟走兽其实还是有名称的,亚当本来也知道,只是要由他像小孩一样在第一次看到小狗、月亮的时候开口拼读名称?
     还有,我们说的“名称”,到底是指什么呢?这问题,或者说这一类问题,在稍后就提到了。穿过“无名森林”再过几章,爱丽丝就遇到了白骑士这一位悒郁的人物。而他呢,摆出了大人的威严,跟爱丽丝说他要唱一首歌来“安慰”她。“这一首歌,”白骑士说,“叫作《鳕鱼的眼睛》。”P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