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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宋明时期,随着理学的展开,逐渐诞生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哲学系统,王阳明的心学便是其中引人注目的一种。当我们回顾近四百余年中国思想发展历程时,总是不能不追溯到王阳明的心学。作为理学的分支,王阳明心学的形成以理学的演变过程为其历史前提,要把握心学的理论内涵,便应当对理学衍化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作一简要的考察。 一、性即理及其他:形上本体的强化 心性关系是理学所辨析的重要问题,正是对心性的关注,使理学常常被称为心性之学。首先对心性关系作系统考察的,是二程(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和朱熹(1130—1200)。 在程朱那里,心泛指一般的精神活动及精神现象,并与人的感性存在相联系。二程说:“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二程遗书》卷--ilk)与身相对的人侧重于类的本质,身则首先与个体的感性生命相联系。主于身既意味着心的灵明知觉对形体的制约,又蕴含着感性存在对心的渗入。 心作为灵明知觉与感性存在的统一,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本然(本来如此的形态)。从本然到当然(应当达到的形态),便涉及心与理、心与性的关系。朱熹认为,心与理并不彼此分离:“心与理一。”(《朱子语类》卷五)理与心的统一并不是指心与理彼此等同或融合为一,它具体展开为心具理:“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同上,卷九)所谓心具理,也就是理内在于心而主宰心。具于心之理,也就是性:“理在人心,是之为性。”(《朱子语类》卷九八)在程朱那里,性和理的关系与心和理的关系颇有不同,性作为在心之理,与理具有同一性,在此意义上,程朱一再强调性即理:“性即理也,在心唤作性,在事唤作理。”(同上)心与理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包含关系,所谓心具众理、心包万理,都点出了此义。这种关系所侧重的主要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即心以理为内容,理为心之主宰。这样,按程朱的看法,讨论性,诚然可说性即理(此“即”有合一义),但谈到心,则不可在相同意义上说心即理。 在对心与性的内涵分别加以解说的同时,程朱又对二者的关系作了规定。朱熹曾以太极和阴阳比喻性和心:“性犹太极也,心犹阴阳也。”(《朱子语类》卷五)太极在程朱那里常常被视为理的优选形态,阴阳则是气;正如在天道观上,理决定气一样,在心性关系上,性决定心。心与性的如上关系,往往被更简要地概括为“心以性为体”(同上)。可以看出,在心性之域,程朱的注重之点更多地在于确立人性的至上地位。 从性为本体的前提出发,朱熹批评“以心来说性”(同上,卷四)。以心说性意味着将性还原为心,或者说,以心来规定性。与之相对,程朱更倾向于化心为性。这一点,在以上分析中已不难窥见,而在人心与道心说中则可进一步看出。人心主要与人的感性存在(形体)相联系,道心则出于普遍的义理,并因此纯而又纯。就其以理为内容而言,道心与性相通,事实上,朱熹亦肯定了这一点:“性则是道心。”(《朱子语类》卷六一)在程朱看来,人心与道心的合理关系应当是人心听命于道心,而以道心为主则意味着化人心为道心:“以道心为主,则人心亦化而为道心矣。”(《答黄子耕》,《朱文公文集》卷五一)就其内在逻辑而言,化人心为道心与化心为性乃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二者指向同一目标:即以理性本体净化感性之域。P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