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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中国民族之宗教信仰



或疑中国民族乃一无宗教、无信仰之民族,是殊不然。中国自有其宗教,自有其信仰,特其宗教信仰之发展,亦别自有其蹊径。考之商代盘庚以来殷墟甲文,时人已信有上帝,能兴雨,能作旱,禾黍之有年无年,胥上帝之力。然有大可异者,上帝虽为降暵降雨之主宰,而商王室之祈雨祈年,则不向上帝而向其祖先。故甲文乃绝无上帝享祭之辞。盖当时人对上帝之观念,谓上帝虽操极大之权能,而不受世间之私请托与私祈求;故凡有吁请祈求于上帝者,乃必以其祖先为媒介。于此有相附而起者,即先祖配帝之说。此亦在甲文已有之。惟其一族之祖先,禀神明之德,殁而陟降在帝左右,夫而后下土群情,可资以上达。故周人之诗《大雅文王之什》言之,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盖昔日之天命在于殷,今日之天命在于周。于何征之?亦征之于在帝左右克配上帝者之移转。故配天之说,自殷历周,而周人之制则犹有可以详说者。《春秋公羊传》僖三十一年谓:“天子祭天,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则山川不在其封内者不祭。则惟天子可以有祭天之礼,而诸侯则否。何者?上帝既不受世间之私祈求、私吁请,而克配上帝者惟其一族之祖先,亦惟王者得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其次则为小宗,小宗五世而迁。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故鲁侯惟得祭周公,不得祭文王。配天者惟文王。既不得祭文王,则凡其所吁请祈求于上帝者皆为非礼,皆将为上帝所不享。故诸侯不祭始祖,即亦不当祭上帝。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鲁人之祖与周人之祖一也,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同为有上帝之照临亦一也。然而惟天子得祭天,得以其意旨上达于天,而诸侯以下迄于庶人皆所不能。何者?上帝正直无私,其爱眷照顾者,乃人世之全体,乃社会之大群,固不当以小我个己之私吁请、私祈求干之。虽欲干之,上帝亦不之享。而为一国之元首者,则谓之“天子”,惟彼可以传人世大群之公意以达上帝之听闻。然使为天子者,而不以大群之意为意,而亦惟为私吁请私祈求焉,则上帝亦将不之顾,而彼遂失其天子之尊严。故曰:“天命靡常。”又曰:“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瘼。”又曰:“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又曰:“天立厥配,受命既固”也。然则中国人古代传统之上帝观念,实乃一大群体之上帝,而非个己小我私人之上帝,昭昭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