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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游方郎中

清同治十二年秋天,也就是公元一八七三年的秋天,湖南道岳州府临湘县聂家市地方上出了一件天大的怪事。

聂家市街绸缎店老板李孝如家年方十七的女儿梦锦竟然未婚先孕,肚子大如南瓜。这在当时可是个天大的事情,李孝如为这事气得几乎上吊,整天关门闭户,生意也不敢做,生怕一开门即被人指着后背骂娘。李孝如的夫人更是大门不敢出二门不敢迈,一不小心还会被夫君指着鼻子骂得狗血淋漓,成天在家里以泪洗面。

这梦锦小姐倒好,干脆待在阁楼上不下来,整天躺在床上,一问三不知.茶饭不思。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一天天消瘦得只剩下个肚子。

梦锦小姐是李家的掌上明珠,不仅长得漂亮,白皙的皮肤如剥出的嫩葱一般,而且天资聪颖,识得字,绣得花,一把算盘顶在头上打得不差分毫。这样一个绝妙的女子,不要说父母把她捧在手心怕冻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就算是十里八村的老少爷们见了无不视她为地方上的骄傲,用现代的话说,梦锦可是聂家市的一张名片。

据说当时临湘县乃至整个岳州府的富户公子,青年才俊,为了一睹梦锦风采,都纷纷跑到偏远的聂家市李氏绸缎店,买一块上好的缎布。在李氏绸缎店前窄窄的街道上,经常有一些公子哥们或驻足或徘徊,舍小得离升。

当然,请人说媒的更是络绎不绝,可不管是谁来说合,只要梦锦小姐不点头,做父母的从来不敢轻易答应。

可就是这样一张美丽的聂家市名片,一下子成了人们El中的残花败柳,可想而知,这个反响有多大。

一些知情的人说得有板有眼,说梦锦小姐与某某公子对上了眼,并且这个公子夜里爬墙揭瓦,偷偷与梦锦小姐成了好事,这不?肚子搞大了吧?

当时,年轻女子偷人养汉,不仅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是一个家庭的耻辱,也是一个家族的耻辱,出现未婚先孕,触犯了族规,抓到奸夫要活埋,怀孕的女子则要被沉潭,父母教子无方,养女不严,不仅要受杖责,还要罚没家财充作族资。

李孝如虽是富甲一方的商户,家门出此冤孽,除了痛不欲生,还有何计?

对于怀孕之事,李夫人每天逼着女儿说出,可怜梦锦是一问三不知,没办法,李夫人不得不直截了当地问青涩之华的梦锦男女之事。可梦锦仍是不懂。李夫人忐忑地向丈夫孝如说出自己的疑问:‘‘从梦梦的言语中,好像真的没有做什么丑事,莫不是女儿得了什么怪病吧?’’孝如也坚信自己女儿是清白的,女儿的肚子或许并不是怀孕了,而是得了什么怪病。这样一想,心中一开,心中又一紧。心中一开,是女儿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女儿清白,家庭也清白。心中一紧,是如果女儿得了什么怪病,又如何是好?

为了还女儿和家庭清白,同时为了救女儿一命,孝如到临湘县城陆城街上请来了的郎中——岐黄堂的吴老先生,吴老先生给梦锦把脉足足把了半个时辰,先是脸色凝重,后来脸色由红而白,由白而黄。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