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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章 计算机取证和调查专业介绍
  了解计算机取证
计算机取证包括获取和分析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作为证据的数字信息。FRED(联邦证据法)从1970年开始对数字证据的使用进行管理,从1970年到1985年间,各州采用州证据法管理此类证据的使用。计算机文档的维护涉及到许多不同的规则,这主要取决于文档的性质,许多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法庭进一步制定和阐明了应如何将法律运用到数字证据中。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以及各州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住宅和财产安全,不得随意搜查和扣押。该修正案法学部分的继续完善,有助于确定对数字证据的搜查是否开创了一个不同的先例,因而可能需要专门的搜查证。然而在刑事案件中,许多调查员准备搜查证据时,为了避免麻烦,他们仍会在搜查证中包括搜查嫌疑人的电脑和电脑部件的内容。在宾夕法尼亚州,州法院曾审理了一起值得关注的案件,该案件(请参看Commonwealth v.Copenhefer 553 Pa.285.719 A.2d 242)引发了人权问题和证据是否可接受的争议。该案件涉及到一名被绑架的妇女,终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很明显是被人谋杀,FBI(联邦调查局)、州警察局和当地警方经过初调查,发现了一系列被隐藏的由计算机生成的记录和指令,继而又发现了另一些东西。调查人员还找出了一些嫌疑人,其中一位是附近书店的老板,他曾与被害者及其丈夫发生过冲突。
除了找到物证,调查人员还对被害者的丈夫所使用的电脑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了一些他曾收到过的手机谈话内容的草稿和修改稿、一张赎金支票、一些其他的票据和一份绑架被害者的详细计划。在直接上诉中,宾夕法尼亚州法院得出结论,物证尤其是计算机取证的证据,足以证实该书店老板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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