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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婚姻
《易經》的《序卦傳》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這是古代哲學家所推想的社會起原。他們以為隆古的社會,亦像後世一般,以一夫一婦為基本,成立一個家庭,由此互相聯結,成為更大的組織。此等推想,確乎和我們根據後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幾千年來,會奉為不刊之典。然而事實是否如此,卻大是一個疑問了。
自有歷史以來,不過幾千年,社會的情形,卻已大有改變了。設使我們把歷史抹殺了,根據現在的情形,去臆測周、秦、漢、魏、唐、宋時的狀況,那給研究過歷史的人聽了,一定是一場大笑話,何況邃古之事,去今業已幾萬年幾十萬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結果,必將以為自古至今,不過如此,實係因緣起減的現象,都將認為天經地義,不可變更。就將發生許多無謂的爭執,不必要的保守,而進化的前途,被其阻礙了。所以近幾十年來,史前史的發見,實在是學術上的一個大進步。而其在社會組織方面。影響尤大。
據近代社會學家所研究:人類男女之間,本來是没有什麽禁例的。其後社會漸有組織,依年龄的長幼,分别輩行。當此之時,同輩行之男女,可以為婚,異輩行則否。更進,乃於親族之間,加以限制。初是施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後來漸次擴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為婚,就成所謂氏族(Sib)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