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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善与价值系统
  一、价值观意义上的天人之辩
注重天人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点。早在先秦,天人之辩便成为百家争鸣的中心问题之一。它既是一个哲学问题,又具有普遍的文化意义。“天”关联着广义的自然,“人”则涉及人的文化创造及其成果。这样,天人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便获得了价值观的意义,而天人之辩则成为传统价值系统的逻辑起点。
 1.人文取向与人道原则
  人是否应当超越自然的状态?作为价值观的天人之辩,首先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儒家是较早对这一问题作出自觉反省的学派之一。按照儒家的看法,自然是一种前文明的状态,人应当通过自然的“人文”化,以达到文明的境界。孔子很早就指出:“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鸟兽是自然的存在,“斯人之徒”则是超越了自然状态而文明化了的人。作为文化的创造者,人不能倒退到’自然状态,而只能在文化的基础上彼此结成一种社会的联系(群)。在这里,对鸟兽(自然的存在)与“斯人之徒”的区分,已包含着对人文价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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