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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 社会学的基础之一:城市、君侯与神祗
  一、货币制度
    与日本强烈对比的是,中国在相当于我们(西方)的史前时期就已经是个有大墙垣城市的国家。只有城市方有其受众人认同且祭祀的地方守护神,而诸侯主要是城市的支配者。即使是大诸侯国间的官方文书里,仍然以“贵都”或“敝邑”来指称“国家”。甚至到了十九世纪的后三十余年(1872),苗族的完全底定,还是用古罗马一直采行到公元三世纪一样的办法来完成——强制性的聚居(Synoikismos),将苗人集体迁徙到城市中居住。事实上,中国行政中的租税政策极度有利于城市居民,所牺牲的是广大的农村地区。自古以来,中国主要是个内地贸易的国家,这对于提供广大地区的需求乃是不可或缺的。然而,由于农业生产重于一切,是以货币经济直到近代几乎都还比不上埃及托勒密王朝时的发展程度。从货币制度上就足见如此——无论如何,部分可解释为货币制度崩坏的结果:铜钱与银两(货币铸印是操纵在行会的手里)的兑换率不断地波动,不仅时时不同并且也因地而异。
    中国的货币制度糅杂了极显著的古代与现代的特征。“财”这个字,仍包含有“贝”的原义。直到1578年,云南(一个产矿的省份!)还以贝币为土贡。代表“货币”的一个文字,原意是“龟甲”。“布贝”听说在周代时就有,以丝绢来付税通行于各个时代。珠玉、宝石和锡,在古代也都具有货币的功能。甚至那位篡位者王莽(于公元7年之后)还徒然地想要建立起一个以龟甲、海贝和金银、铜铁并行,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等级制。相反地,根据一则公认不大可靠的记载,理性主义的帝国统一者秦始皇下令以铜和金来铸“圜钱”(镒与钱),其他的交换或支付手段一概禁止,不过还是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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