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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味儿,从爱上服装开始
  那件土得不得了的红蓝大花棉袄,妈给我套上我就脱下,套上又脱下,重复了好几次,然后我的脸上挨了一耳光,那一年,我3岁。
 那件很多颜色的毛衣,是妈妈用全家人织毛衣剩下的毛线零头为我织的,我穿上它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地显摆,一低头,看见那些从毛衣缝隙里跑出来的线头,就跑回家用剪刀一个个剪掉,然后毛衣上多了很多的洞洞,而且越来越大。然后,我的脸上挨了两耳光。那一年,我5岁。
 那件绿色的羽绒服,是老爸出差带回来的,超喜欢。开心地穿着它上学去,回来后背部却有了一串小洞,很可能是化学实验课上做硫酸实验时被哪个臭小子弄的。回家后我挨了三耳光,外加哭了好几天。那一年,我13岁。
  这大概就是我小时候关于服装的所有记忆了。
 真正开始爱上服装是在大学。每个月省吃俭用跑到面料市场买回面料,再拿着日本服装裁剪书找裁缝做套装,然后配上如今看来很劣质的高跟鞋,让20岁的美好青春提高了整整10岁却浑然不觉。现在想想,那时候咋就没有匡威鞋呢?
 刚开始赚钱的时候,是在广播电台做DJ,一群年轻人个个崇拜休闲风,就跟风似的整天牛仔紧身裤、宽松衬衣、宽松毛衣、宽松大衣,总之宽松的上衣再配一双平跟巡洋舰靴,有点颓废、有点摇滚,但很休闲。那时眼中最好的牌子是ESPRIT。
  后来又做电视主持人,因为常常在镜头前要穿西装就又爱上很正经的职业装,很喜欢把自己装扮得像个知性女强人。
  再后来,跑到央视做编导,每周都要出差采访,大江南北到处跑,就整天穿着栏目组发的工作服加牛仔裤加棒球帽,十足背包客一个。
 也是这个时候,我结了婚,嫁给了准备回归祖国怀抱的香港男人,并在北京成了家。之后,北京香港两地跑,背包客的形象开始转变。因为老公身边朋友的太太们个个女人味浓重,就有样学样开始模仿,爱上尖头高跟拖鞋,将自己完全包装成了少妇。
 接下来,辞去央视的工作,把家从北京搬到上海,一封自荐信走进了时尚杂志——《大都市》,从此展开时尚生涯。也发现,原来,自己那么喜爱时装,原来,能做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相同的工作真好。
 从这时起,我开始了解这世界上存在着的我却一直不知道的很多名牌,了解了这世界上一直存在着我却不知道的许多着装风格,并开始一点一点在自己身上尝试。也是那个时候开始爱上名牌,尤其是了解了名牌背后的精彩。于是,从包包到鞋子到衣服,一味寻找名牌,而且最好带着LOGO。再后来,爱上了香港的IT、连卡佛、JOYCE,并认识了里面那些不以LOGO显山露水的小众设计师牌子,像COSTUMENATIONAL,像HELMUTLANG,像BALENCIAGE,像MARNI……从此才找到自己的最爱,于是收起那些大大的LOGO,开始创建自己的风格。这个过程有5年还是8年,或许还更长一点。
 但始终,逛小店都是我的最爱,从街头小店找来无名的服装与自己爱的那些设计师品牌混合后,产生的奇妙化学反应,是我如今的最爱,也终于懂得,穿衣打扮最好看的地方,并不在于它来自哪位设计大师,而在于穿着者是否有着从容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