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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初,我的生活的范围仅限于我们家,及家里门口的那条巷子。那时候,我才会讲话没多久,总是喜欢在巷子里面玩,最令我兴奋的事情莫过于有陌生人跟我问路了。
   我会得意地告诉陌生人直走到巷底,转弯后可以看到小溪,小溪上面有座桥,过了桥之后有戏院,还有杂货店,沿着路走了几步之后,第一个岔路左转,之后再往右转……记忆中曾有两三次这样的事情。老实说,我们家每次都从另一头巷口出入,我从来没有机会见过巷底转弯后的世界。可是只要有陌生人问路,我就乐意免费奉送一个我编织出的世界。我从来没有想过,不出一分钟,陌生人走到巷底转个弯,我的骗局就被揭穿了。
   对我来说,如果看不到,那就想象一个,似乎是那么天经地义的事。那时候,我活在没有文字的世界里,还没有见识过文字的魅力。
    可是我很怀疑,早在不认识字之前,我就已经开始写作了。
    2
   有一次看完电影走出电影院,父亲指着广告牌上“郑佩佩”三个字,告诉我说:“你只要看到广告牌上有这三个字,回家告诉我,我就带你去看电影。”
    于是我开始认识字了。
   郑佩佩是当时胡金铨导演一系列武侠片的当家女主角,总是一副侠女的装扮,在电影里面行侠仗义。每天从幼儿园放学回家,经过戏院,我抬头看着电影广告牌,寻找“郑佩佩”这三个字。“佩”字的右边宽宽大大的,像是个穿着长袍的女侠士才从屋檐上翩然飞下来;左边的人字部首,自然就是侠女手上的长剑。那时候,光是看到字的样子就觉得非常兴奋。猜想着,“侠”一定也是个剑客,“客”头上戴着武林高手那种斗笠。回去问爸爸,竟然猜对了。
   我大受鼓舞,就这样在电影广告牌中,悬疑地学着认识字。到了进小学的时候,我比同年龄的小朋友,认得更多的字。这当然不是坏事。唯一值得担忧的是,我的文字世界一开始就受到了武侠电影的扭曲,总觉得它们是独臂刀法、飞檐走壁之类的神奇法力。
   那时候零食里面的兑奖券通常写着“铭谢惠顾”。但如果幸运地出现了“再送一包”四个字,就可以去兑换零食。我看到这种事,立刻认定一定是那四个字的魔力。这种功夫我也学过,我依样画葫芦,用红笔写下“再送一包”四个字,并且郑重其事地在字上面作法,说服了我的小跟班去福利社兑换零食……
   当然,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的小跟班换不到零食,从福利社回来时的表情。最好笑的是,我表示前次的发功少了一些元素,重新写了一张“再送一包”的条子,再施法一次。我再三保证,说服他又跑了一趟福利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