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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
  1960年以来,英语女性主义者已习惯区分生理类别的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或文化类别的社会性别(gender)。区分生理/社会性别俨然成了大量女性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并逐渐为社会广泛接受。①但在过去的十年左右里,女性主义理论家高度怀疑这种区分。心理分析、法国女性主义理论及酷儿理论背景的女性主义者都质疑这种区分的意义。②研究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后结构主义理论家,如堂娜·哈拉维(DonnaHaraway)和朱迪斯·巴特勒(JudithButler)也严厉批评这种区分。③对她们而言,1960年代对这些观念的创造性理解,其优点是强调了社会性别(gender)是一种社会建构,而缺点是使生理性别(sex)成了本质。一旦作为本质,生理性别就成了固定的、稳定的、清晰的、不动的、不证自明的、自然的、反历史主义的:总之仅仅是供社会性别之剧本书写的表层而已。研究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后结构主义理论家不能接受对生理性别的这种描述。她们的目标是将“生理性别或身体”(sexor thebody)理解成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现象,而非本质。④尽管她们想彻底改变我们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理解,但她们仍将其作为研究主体性、身份和身体性别差异的起点。在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方面,后结构主义者与其说是革命者,不如说是改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