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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论
  “美丽”,连同“优雅”、“漂亮”、“崇高”、“奇妙”、“超绝”等措词是我们表示喜欢某件事物时经常使用的形容词。依此意思,美丽的与善的似乎是同一回事。事实上,在各历史时期里,美与善也密切相连。
  不过,根据我们的日常经验来判断,我们往往不仅将我们喜欢的事物界定为好的善的,也把我们希望拥有的东西界定为好的善的。我们所认为好的事物,其数无限,两情相悦之爱、诚实获致的财富、精美的佳肴皆是,皆为我们所希望拥有。刺激我们的欲望者,谓之善。我们以有德之行为善,而且会有“但愿此事出自我手”之心,或者,见一善事,受其激励而决心做一同样可嘉之事。有时候,一事符合某种理想原则但苦难及身,我们仍视之为善,如英雄光荣就义、有人舍身救治麻风病,以及父母为救子女而牺牲生命。这些例子,我们认为其事乃善事,但我们出于自私或恐惧,宁可不要置身其境。我们认其为善,却是他人之善,我们旁观,带着某种超脱,虽然也怀着某种情感,而且不无思齐之欲。形容我们宁可敬佩而不亲履的有德之行,我们往往说,那是“美事”。
  超脱的态度使我们将一件善事界定为美,而不起思齐置身其地之心。细想此点,我们就明白,我们谈“美”时,是为一件事物本身之故而享受之,非关我们是否拥有此一事物。我们悦赏烘焙店橱窗里一个结婚蛋糕,可能觉得其美丽,即使我们出于健康理由或当时并无食欲而不以其为该买之物。美丽的事物,如果是我们的,会使我们快乐,但即使属于他人,也仍然美丽。至于有人见一美丽之物,例如伟大艺术家的画,出于借拥有以傲人,或为了能够日日观赏之欲,或因其经济价值巨大,而欲占为私有,当然又是另一回事。这些嗜欲、妒羡、占有欲、贪婪,与“美”的情操了无关涉。
  口渴之人见水泉,急趋而饮之,初非赏爱水泉之美。他或她可能静观其美,亦是在其解渴之后。美感之异于欲望,关键在此。我们见人,对之并无性欲,或者,知道其人绝不可能为我所有,仍能视之为美丽绝伦。若我们对一人生出欲念(其人可能貌丑)但却无法与之达成为我所欲求的关系,则痛苦随至。
  本书出古入今,要义是看看哪些文化、哪些历史时期认识到,有些事物给人静观欣赏之乐,此乐独立于我们对这些事物可能怀有的欲望。在这层意义上,此书不从任何先入为主的美学出发,而是综观数千年来人类视为美的事物。
  我们的另外一项指南是,现代为美与艺术之间打造的关系,并不如我们所想的这般一望可知。有些现代美学理论只承认艺术之美,因而低估自然之美,有些历史时期则与此相反,认为美是自然界的特质(月光、精美的水果、美丽的颜色),“艺”之要务,是把东西做好,以所做之物善尽其用──画家、雕刻家、造船家、木匠、理发师之作,皆可以“艺”称之。到后来,为了将绘画、雕刻及建筑区别于工艺,才有现代意义的“艺术”一词。
  不过,美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往往暧昧多层,原因是,自然之美虽获偏爱,艺术能为自然做美丽的刻画,亦属公认之事,即使所刻画的自然本身危险叵测或令人厌恶。
  我们这本书讲美的历史,不是艺术史(或文学史、音乐史),因此,我们一路看美的历史,将会随时提到处理美与艺术之间关系的观念。
  大家一定会问:这本美的历史为什么只征引艺术作品为其史料?理由是:古往今来,是艺术家、诗人、小说家向我们述说他们认为美的事物,而为我们留下美的例子的,也是他们。农夫、石匠、烘焙师、裁缝师也制作他们认为美丽之物,但其中只有非常少数能留存于世(瓶罐、牲口栖身的建筑、一些衣服)。重要的是,他们没有片言只字告诉我们,他们何以认为那些东西美丽,或者,向我们解释自然之美对他们是何意义。艺术家刻画谷仓、工具或身穿衣饰的人,我们才能借以猜测他们那个时代,匠人对美可能抱有的理想。然而我还是无法十分确定,有时艺术家画他们当时的人,其灵感来自圣经时代或荷马时代,而刻画圣经或荷马笔下的人物之时,又从当下处身时代的时尚汲取灵感。我们的见解虽有作品可征,但对这些作品绝难完全确定。不过,我们细心观察之余,还是可以冒昧推论。思考古代艺术家或匠人之作,当时的文学或哲学文字往往可以借助。例如,雕刻罗马式(Romanesque)教堂柱子或柱头那些怪物的雕刻家是否认为那些怪物美丽,我们说不上来,但我们有圣伯纳(St.Bernardo)的文字(他本人并不认为那些雕刻好或有用),可从中得知信徒颇得观赏之趣(而且,圣伯纳虽谴责那些雕刻,言下却透露出他对其吸引力并非毫无感觉)。于是,感谢天意留此不容质疑的证言,我们可以说──根据12世纪这位圣徒之见──那些怪物雕刻是美的(虽然道德上可以疵议)。
由于上述原因,本书只关注在西方文化中的美的观念。我们拥有所谓原始民族的艺术品,比如面具、粗糙雕刻、雕刻,但我们没有技术文本,以便告诉我们它们是用作静观、葬礼或单纯日常应用。至于其他文化,虽说诗歌与哲学的典籍浩如烟海(比如印度文化或中国文化),即使传统引导我们把某些概念译成西方文字,比如“美”或“善”,但几乎很难确定在哪点上它们同我们的一致。
  我们说过,本书大部分将从艺术世界取材。不过,我们接近现代之际,也会用到除了纯粹娱乐、广告或满足情色行为,别无艺术目的的材料,诸如商业电影、电视及广告传输的影像。原则上,伟大的艺术作品与美学价值稀少的作品,对本书价值相同,亦即协助我们了解特定时代的美的理想。
  如此说来,本书可能招来相对主义之讥,仿佛我们认为美随不同的历史时期与文化而转移。我们正是此意。前苏格拉底学派哲学家色诺芬尼(Xenophanesof Colophon,公元前560—前478年)有一段著名的话:“假使牛或马或狮子有手,能如人一般作画,假使禽兽画神,则马画之神将似马,牛画之神将似牛,神之状貌各如它们自己。”(Clement of Alexandria, Stromata , V, 110)
  美的观念千汇万状,在这些变化之上,可能有某种施诸百世万族而皆准的规则。本书并不期望不计代价地搜寻这些规则。我们不作此意图,而只期凸显差异。至于是否在差异底下寻找万流归宗的统一,只读者自便。
  本书谋篇命意的原则是,美向来并非、颠扑不破的,而是随历史时期与国家之异而异,非仅物理美如此(包括男、女、风景),神、圣徒、观念之美亦然。
  本书如此命意,对读者为尊重。我们将会看到,同一时期,画家与雕刻家歌颂一种美的典型(人、自然、观念),文学家却歌颂另一种典型。某些希腊诗人吟咏的女性美,在后世某个时代才由画家与雕刻家实现。另一方面,我们只要想想,下一个千年,火星人蓦然碰见一幅毕加索的作品,以及毕加索同时代的爱情故事里描写的美女,这位火星人将会何其诧异。他不会明白这两种美的观念有何关系。所以,我们必须花些工夫,看看不同的美的模式如何并存于同一时期,以及其他模式如何穿越不同的时期彼此呼应。
  本书一开始就将全书的编排与灵感和盘托出,让读者尝一脔而知鼎味。全书起始,排列出一系列对照图表可见,不同时代里,有时彼此相距遥远的哲学家、作家、艺术家如何重拾并发展(或许加以变化)纷繁多样的美的观念,在此图表可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