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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痞子手段与曾李政治命运
  ——接近权力中枢的关键一跃
  行抵直境分兵边界折 同治九年八月初四日(1870年8月30日)
  奏为行抵直境,遵旨派兵分扎晋豫边界,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由潼关渡河入晋,业于七月十四日驰报在案。途次叠奉七月十八、二十等日谕旨,饬将所带各营分扎直隶边境获鹿一带,及河北彰德、山西平定等地方。臣先已檄饬郭松林武毅全军由陕洛过河,暂扎彰德、卫辉等处。周盛传所部,由韩城分起渡黄,至平阳会合齐进。兹查山西平定、直隶井陉一带山径险狭,粮草艰贵,不宜屯扎多营。因令周盛传统率马步各队暂扎平阳、洪洞等处,休养操练。臣自率亲军八营按站前进,于八月初四日行抵井陉,拟即赴获鹿暂驻,就地筹办粮运,以济军食。    抑臣更有陈者,钦奉密谕,现在天津之事未即决裂,若调兵信息早为洋人窥破,必致又生疑忌等因。查官军越境远役与营中出队情事不同,若朝发夕至,原可声东击西,故为不测。    兹由陕入直,二千余里,人马二万有奇。后路调拨饷械军火,前路筹办车马粮料,有一不备,不可行军。洋人教民布满内地,岂能处处掩人耳目。臣此次迫于六月二十八日严旨,仓猝成行,幸而天津和议可就,不至遽有战事。若稍决裂,我军远来疲乏,粮饷军火布置诸难齐备,深惧无以应敌,负咎滋重。夫用兵之道与驭夷之法,皆须虚实奇正互用。洋酋好为大言,内怯多疑,遇事专讲利害强弱。臣向在江南办理交涉棘手事件,往往兵威稍盛,彼族气焰稍减,议办亦易就绪,盖严兵卫正所以保和局也。前曾国藩奏称,因无备之故,办理过柔,寸心抱疚。臣奉命带兵赴道,何可仍以无备而往?即使调兵信息各处传闻,为洋人窥破,或转因其疑忌而中外和议可以速成,非理要挟可以裁抑。彼既挟兵船而来,似不能禁我之不调兵。彼若先开炮则先开衅,非我调兵即启衅也。况此次和议成后,中国谅非永不设备。若果认真设备,洋人亦不能毫无觉察。无论其觉察与否,疑忌与否,当先尽其在我勿予以无情无理之口实,略示以不茹不吐之风裁。目前天津之案,必为拿犯赔堂,日后自强之策,必求练兵制器。理与势两不偏废,庶与大局有裨。臣已遵旨分饬各军远扎晋豫边界,所虑一旦有警,呼应不及。愚昧之见,不敢不预为陈明。谨缮折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一个王朝的多事之秋,像李鸿章这样为朝廷倚重的大员自然难有片刻“闲暇”。不过,这种“席不暇暖”,却往往又是得到更大权力的良机。 1870年2月,刚从四川处理“教案”回到武昌的李鸿章突然又接到要他到贵州督办军务的命令。在他的心目中,贵州是无足轻重之地,于是采取了拖延的办法,迟不成行。大约一个月后,由于左宗棠镇压陕西回民义军不力,朝廷又改令李鸿章前往陕西驰援。对此,李鸿章也老大不乐意,因其与左素来不合,积怨甚多,左更视西北为自己的禁脔,不容他人染指。所以,李鸿章也拖延了一段时间,直到7月才出发。没想到,到西安仅仅七天,他又得到朝廷一道紧急密谕,要他“移缓就急”、“酌带各军,克日起程,驰赴近畿一带,相机驻扎”。
  原来,1870年6月21日(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天津发生了民众火烧教堂、打死法国领事丰大业(Fontanier,HenriVictor)的“天津教案”。法国公使罗淑亚(Rochechouart, Louis Jules EmilienComtede)和英国公使威妥玛(Wade,Sir ThomasFrnacis)一同气势汹汹赶往天津与直隶总督曾国藩谈判,同时向天津海面调集军舰,战云再起。面对此种局面,清廷紧张万分,当然也要调重兵备战,于是急忙命令李鸿章前来防守京畿重地。    其实“天津教案”刚一爆发,李鸿章就与曾国藩信件不断,商讨对策。在六月初五日给曾国藩的信中他坦承:“津郡民情浮动,查拿议抵,即平民已不易办。若彼族归罪官绅,窒碍更多,且虑激生他变。窃恐彼毙一官而欲得一官抵之耳。”事实证明,他的所料不虚,法国首先提出的条件就是要惩办天津府县官员。对如何了结此事,李的基本观点仍如以往:“中国立意不与开衅,仍以拿犯赔银两层为结束。”他向曾国藩建议,与罗淑亚打交道“须得精通法人语言性情者为说客”,如果天津没有合适人选,他可推荐。在给曾国藩的另一封信中,他承认“此事彼直我诎,彼是我非”,所以只能认错,对“百姓愚顽”要治以刑律,对没有教化、管束百姓的官员也要“酌予惩处”。“杀人抵命,烧房抢物赔银,此外尚有何说。若要夺据地方,索赔至百数十万,总不答应。开仗与否,听客所为。”他的态度是软中有硬。他还建议曾与法国人打交道时“防备必须严密,亲军必须带往”,甚至说与洋人打交道要“参用痞子手段,不宜轻以一死塞责”。这或许是他的经验之谈。为满足法国人提出的一些条件,曾国藩和清廷决定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送交刑部治罪,一时舆论哗然。李鸿章七月初三给曾国藩的信中写道:“张光藻官声尚好,但书腐气重,洋务太生。此次下狱,京外必为鸣冤,诚恐下狱未足了事,吾师必与总署设法维持。”总之,惩凶、赔一定的银钱、处分有关官员是此时他认为中方应坚持的“底线”,如法国再有其他要求,则曾国藩“只有背城借一,为立足之地,无束手受制之理。鸿章前云痞子手段,我于尽情尽礼后,若再以无理相干,只有一拼而已”。这种“痞子手段”是李鸿章与曾国藩行事的重要不同之处,或曰其在晚清官场上胜过曾国藩之处。    得到朝廷密谕,李鸿章立即起程,赶往直隶。在给朝廷的一系列奏折中,他不仅汇报自己行程,还提出对处理天津教案的意见。在七月初五上奏的《遵旨带军赴直折》中,他诚惶诚恐地写道:“臣伏读之下,震悚焦急,莫可名言。”同时表示从总理衙门和曾国藩处已得知事情原委,“臣窃料夷情叵测,即商请曾国藩酌带亲军劲旅移扎附近冲要。若该夷无理取闹,尚可稍有唐抵”,并已经密饬自己的部下“相机准备”。巧妙地表示了自己的忠心和早作预防。对法国公使罗淑亚提出惩办天津府县官员的要求,李鸿章颇有意思地写道:“该酋等平日胁朝廷以制官,胁官以制百姓,其心固甚畏百姓也。”这句话几乎活生生地印证了晚清“百姓怕官,官怕朝廷,朝廷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民谣!他认为罗淑亚这一要求“不但无以服天津士民之心,亦无以服天下臣庶之心。夫是非者,立国之本。此案诎在津民,业经事事认错,情理备至,而罗淑亚等恃强逞忿,不论是非之公,并欲使我国家紊乱其是非,即令隐忍迁就,后将何以立国”?此点分析堪称透彻。接下来他又宽慰朝廷说:“臣昔在苏沪,与洋人久相交涉,所部将士与洋兵曾共战阵,习知其平素伎俩专恃火器。水路船炮,我军或难与争长;陆路野战,彼族亦难操必胜。”而西北边疆在左宗棠经营下已问题不大,“期之岁月,必能得手,圣主可释西顾之忧。”在这道奏折中他还附了一个《质讯津案办法》的密片,片中提醒朝廷:“臣查外国审办命盗重案,必以证据口供当堂质对确实,反复研究仍能定谳,与中国明慎用刑之意略同。窃料该使到津后必有洋行买办通事及无赖之徒从中簸弄,以致颠倒失实,若仅空言驳斥,徒激其怒而启其疑,此案终难妥结。”他建议朝廷密饬有关大臣“询明该使所闻得自何人,所查得有何据,须将如何帮同主使证据交出,由中外大员会同提集该府县当堂质讯,必如外国办案,两造俱肯认供,毫无抑勒翻供,乃可成信谳而服众心”。此片表明他对外国法律初有所解,并想“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更厉害的是,他以中外“会同”质讯、一起检验证据为名,要求法方提供证人证据,实际是控制、切断向法方提供情报的“洋行买办通事及无赖之徒”。此招确实老辣。    就在李鸿章率部急急向直隶进发的时候,清廷、曾国藩已准备屈辱求和,接受法方提出的非分要求,因此朝廷又在七月十八、二十日密谕李鸿章将部队远扎在河南、山西与直隶交界的地方,生怕离京畿过近刺激洋人,同时要李切勿走漏调兵信息,因“现在天津之事未即决裂,若调兵信息早为洋人窥破,必致又生疑忌”,妨碍达成“和局”。此谕凸显出清政府的软弱不堪,两国相争,调兵信息自要保密,为的是不让敌方知道以战胜敌方,而清廷要求保密的原因却是怕对方“又生疑忌”而难以求和。对此,李鸿章在八月初四日呈上此《行抵直境分兵边界折》,委婉却又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首先,他说明如此大规模调兵不可能不走漏风声,因为从陕西到直隶有两千多里路程,他的人马有两万多,“后路调拨饷械军火,前路筹办车马粮料”,再加上“洋人教民布满内地,岂能处处掩人耳目”?然后,突然有些令人不解地转到与此无关的“议和”问题。对朝廷的主和,他自然表示赞同,并为此提供理由:“幸而天津和议可就,不至遽有战事。若稍决裂,我军远来疲乏,粮饷军火布置诸难齐备,深惧无以应敌,负咎滋重。”不过“夫用兵之道与驭夷之法,皆须虚实奇正互用。洋酋好为大言,内怯多疑,遇事专讲利害强弱。臣向在江南办理交涉棘手事件,往往兵威稍盛,彼族气焰稍减,议办亦易就绪,盖严兵卫正所以保和局也。前曾国藩奏称,因无备之故,办理过柔,寸心抱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严兵卫”,则“和局”亦难保。而紧接着的下一句则颇有趣味:“臣奉命带兵赴直,何可仍以无备而往?即使调兵信息各处传闻,为洋人窥破,或转因其疑忌而中外和议可以速成,非理要挟可以裁抑。”也就是说,此次洋人同意“和议”且没有更多的“非理要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李鸿章匆忙率兵前往的消息传出所致!其间应有他的重要功劳!读到这里,人们才明白为什么此折一开始他要强调如此大规模调兵不可能不走漏风声,原来是为了后面的这段“表功”埋下伏笔。更重要的是,紧接着他进一步打消朝廷对洋人的顾虑,论述了率部进入直隶的重要性,洋人已调兵船要挟,我们当然也有调兵的权力。如果洋人先行开炮,战端即由他们开启,不能说因为我们仅仅调兵即为“启衅”。而即便此次“和议”成功,仍应调兵防备:“此次和议成后,中国谅非永不设备。若果认真设备,洋人亦不能毫无觉察。无论其觉察与否,疑忌与否,当先尽其在我勿予以无情无理之口实,略示以不茹不吐之风裁。”后,他向朝廷报告自己“已遵旨远扎晋豫边界”,但立即提醒朝廷这种“远扎”的危害:“所虑一旦有警,呼应不及。愚昧之见,不敢不预为陈明。”    总之,此折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打消朝廷对调兵直隶的顾忌,让朝廷明白必须调兵守备京畿的道理。他的分析确有道理,只有做好充分的军事准备,才有谈判的筹码、才有可能达成“和局”,他的一番分析亦足见其为朝廷考虑之周详。但是,此折背后其实还潜藏着他的个人利益。他明白,如果就此“远扎”在晋豫边境待命,不知要等到何时,将处于进退不得的尴尬境地,这决非他率大部队仓猝成行、急于星火日夜兼程想得到的结果。当然,他更不愿打道回陕去协助左宗棠“剿回”。他早在七月二十四日给曾国藩的信中感叹说现在率部“暂扎休养”,诸事“尚无头绪,举棋不定,四顾茫然,惟吾师知我艰耳”。情绪低落到极点。对他个人而言,此时的利益也是率部入直,因为离京城越近,离权力中枢即越近。在这一点上,他的个人利益与朝廷利益可说是完全一致,所以此折所言是为朝廷,也是为他自己。但不必说,奏折通篇只能是“朝廷利益”,绝不能提丝毫的“个人利益”。    但就在他倍感失落、大发感叹的时候,突然时来运转、发生了使其后半生登上权力的重大变化。原来,在天津教案的处理中中方过于软弱,具体经办此事的曾国藩为千夫所指、“诟詈之声大作”,几乎举国欲杀。作为具体负责、经办此案的曾国藩确要为此负责,但他的办案方针、做法却是符合朝廷本意的,即他是代表“国家”处理此事,所有重大事项,皆须经朝廷同意,换句话说,朝廷更要负责。但无人敢责骂朝廷,只能以怒斥曾国藩泄愤。虽然无人责骂朝廷,但对汹汹民意,朝廷却不会没有感觉。因此,于八月初三下令将曾国藩调回两江总督任上,由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之职。清廷中途换将,实际是向世人宣布此次津案处理之责任全在曾国藩,藉此推卸自己的责任。    对朝廷来说,由李代曾固有推卸自己处理津案责任的直接原因,但还有更深思熟虑之处。因为直隶直接拱卫京城,地位异常重要,而清政府的八旗、绿营已证明不堪一击,只有湘、淮军可用。但经过大量裁撤,湘军已经衰败,所以只能借重李鸿章的淮军。而且,李鸿章在苏、沪期间,经常直接与外国人打交道,是此时清朝大员中不可多得的具有外交经验和能力的大员,此点朝廷不能不倚重。对李鸿章来说,此事意义更为重大,意味着在清王朝的政治格局中,曾是曾国藩“学生”的他,其权势终于超过了乃师曾国藩。由此开始到1901年去世,这三十年间他一直是政坛“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