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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宗旨
    “我深思过你的一切行动,我也尝默想你手成的工作”。(《圣咏》一四二节五)。
   每个物体生来,都是根据现实的性体、发出动作。动作根于|生体。性体呈现于能力。能力的品性、方式、和程度、厘定于动作的种类、方式和程度。欲知任何物体,若不知其动作,便不能有完善的知识。
   然而按大哲《形上学》卷九(另版卷八章八l050页左25),物体(作主体)发出的动作、分两种:一是内成动作,它是主体自身美善的成全:存养在主体以内;例如、知识和情意,或器官的感觉,或灵性的知识。另一种是外成动作,它的效力通达于外物,作成外物、成全外物的美善,例如(一物燃烧)烧热(另一物),(斧锯)砍伐(木石),(工匠)建筑(房屋)、等等。
   并且,以上两种动作、天主一身兼备。袍有灵性的知识、意愿、喜乐和爱情;故此袍有第一种动作。袍又能给外物创造生存,保存外物,管理外物;故此袍也有第二种动作。
   但因、第一种动作、是作者的美善,第二种动作、是作品的成全;并且、依性体的本然,作者先于作品,并是作品的原因;故此,依性体的本然,上述第一种动作,也是第二种动作的原因,和理由,先有于第二种动作以前。考验人生事物,可以明证此点:例如艺术家的思想和意志,是艺术工作的理由和原因。
   纯就上述分明的观点而命名、第一种动作、既是作者的成全,理应叫作“动作”或“行动”;第二种动作、既是作品的成全,故可取名为“工作”;因此艺术家用这样的工作、产生的作品、也叫作“工艺品”或“手工的产品”,或简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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