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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解剖猕猴的盖伦,建立血液运动理论
  人体解剖学主要研究人体形态结构,属于生物学的形态学范畴。世界上最早的人体解剖学,出现在我国的战国时期,距今2000多年。战国人所著《内经》中,明确提出“解剖”一词。
  在我国战国时期,出现了一本很专业的书,名叫《内经》。它是集体创作的结果,里面记载了古代外科手术,以及胃、心、肺、脾、肾等内脏名称、大小及位置等。其中,《内经》中提到的很多名称,仍为现代解剖学所沿用。
  与《内经》问世差不多同一时期,在西方,为探索生命的隐秘世界,也出现了初级解剖学。
  公元前280年左右,古希腊出现了两个表现特异的手术外科医生。这两个医生认为,由于人体会出现疼痛和疾病,所以,他们有必要切开身体,检查和研究内脏。于是,二人把活人给解剖了。
  被开刀的人,是监狱里的罪犯。当时,还没有发明麻药,他们被紧紧捆住,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体被左一刀右一刀地割开,看着鲜血喷涌而出,几乎被吓死。
  医生也感觉到一些恐惧,但更多的却是好奇。在微弱的烛光中,他们聚精会神,见到了从未见过的景象:怦怦跳动的心脏,颤颤蠕动的肠子,上下运动的呼吸肌……
  用活人做实验品——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事了。不过,两位医生并不觉得自己没有人道精神,他们自己不疼,很看得开,觉得解剖罪犯是帮助罪犯赎罪。
  通过解剖活人,古希腊人在40年中对生物学的发现,远远超过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他们识别出十二指肠,对脊髓进行了研究,了解到神经、胆管和眼睛的大致结构,还确定了大脑就是人体智力活动的中枢。
  等到盖伦出现后,解剖术迎来鼎盛时期。
  盖伦于公元前129年出生,17岁时跟随一位精通解剖学的医生学习,获得创伤外科的经验。后来,他把伤口称为是“进入身体的窗”。
  29岁时,盖伦想要到罗马斗兽场工作,为角斗士们治疗。为了竞聘成功,他特意举办了一次公开表演,把一只猴子的内脏取出来,又放回去,完整地缝合。凭着这一手,他战胜了其他的求职者。
  古罗马禁止解剖人,盖伦便把动物作为研究对象。为了成为伟大的解剖学家,他成了动物们的杀手——他到处搜买动物,用手和刀子在动物体内摸摸戳戳、东拉西拽。
  盖伦最爱购买猕猴,因为猕猴在各方面与人最相近。无论是身体特征、面部表情,还是凄楚的眼神。
  由于长期与角斗士们生活在一起,角斗士的表演给了盖伦一个启发。他想,他也可以把恐怖的解剖变成艺术的表演,以此来宣扬自己的理论和手术,让更多的人了解他所从事的工作是开创性的。
  于是,盖伦在罗马广场搭起台子,招呼人们来参观他切开猴子的手术。
  当时的手术刀粗糙、原始,很钝,不像现在的手术刀那样锋利、灵巧。因此,每次开刀时,盖伦都会把猕猴的脸背对观众,免得观众看到猕猴龇牙咧嘴的痛苦表情,会产生同情之心,扰乱他的展示。
  有些时候,盖伦买不到猕猴,就用猪或羊来代替。他更喜欢猪,因为猪的嚎叫声比较大,持续时间比较长,可以吸引来更多的人。
  手术开始后,他把猪绑到桌子上,对人们说他要让猪的后腿瘫痪。在人们疑惑的目光中,他像魔术师一样把刀子插入猪的脊髓,切断神经。猪的后腿果然不听使唤了。
  接着,他又使用同样的方法,让猪的前腿也失去控制。
  这时,猪还活着。他又切上一刀,猪彻底不动弹了,转眼死去。
  人们惊奇万分,鼓掌欢呼。盖伦则优雅地擦去刀子上的鲜血,礼貌地鞠躬,殷勤地点头示意,款款谢幕。
  盖伦名声大震,被罗马皇帝召入宫廷,担任私人医生。
  通过活体实验,盖伦发现了胸肌、横膈膜与呼吸运动的关系,以及喉返神经与发声的关系。他还建立了血液运动理论,并著有《解剖学纲要》16卷及《人体各部分的功能》等。
  不过,盖伦的许多研究,都存在错误。因为他的实验对象都是动物,而不是人体,他所描述的子宫是狗的,他所指出的肾脏位置是猪的,他所描述的拇指是猴的。
  尽管如此,盖伦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还是统治了生物学领域整整1000年。
  后来,17世纪时,有一个名叫威廉·哈维的英国医生,挺身而出,指出盖伦的某些学说不正确。
  哈维在实验中发现,如果心室中有56.8克血液、心跳为每分钟72次的话,那么,在一个小时内,从心脏泵出的血液是245.4千克。这个数值,几乎是成人体重的3~4倍。如此大的血量,决不可能是静脉能储存的。它只能说明:血液是在循环流淌。
  在做捆绑手臂、中断血流的实验时,哈维还发现,动脉血和静脉血流向不同,完全相反。
  而在盖伦的理论中,血液却是呈单程的直线往返运动,就像潮汐一样涨落,只朝着一个方向运动。
  哈维综合自己的其他发现,撰写了论文《动物的心脏和血液的运动》,否定了盖伦的血液论。
  哈维的成果,为生物学的发展贡献了力量。但倒霉的是,由于盖伦的光辉还笼罩着世界,所以,这个勇敢的医生被诬赖成精神病人。直到他郁闷地死后,他的主张才得到认可。
  趣味小知识
  中国古代在内脏解剖测量方面非常精准。先秦文献《灵枢经·肠胃》中记载:食道与肠的长度比值为1:36。而近代解剖学家斯巴德兹给出的比值是1:37。二者几乎相等。
  
    拉齐斯的绝招,协调生物与环境的关系
  生物与环境,是一种密切而活跃的关系。环境改变生物,生物也改变环境。前者带来的结果是:生物适应环境;后者带来的结果是:生物占领环境。因此,生物史的发展过程,就是一连串的适应、一连串的占领。
  有一个人,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创造了多个“世界第一”,但却很少有人知道:
  他第一个使用动物的肠子去缝合人的伤口。他还可爱地给这种方法取了个名字:串线法。当然,他也第一个发现,肠线能被吸收到身体组织中。
  他第一个把天花和麻疹区分出来。他写了《天花与麻疹》的论文,最早论述了这两种疾病。
  他第一个注意到,同样的药,在不同的地方口服,疗效竟然不一样!
  他第一个提出,在推广新药前,应当先做实验,以便及时发现药物是否有毒性。至于做实验的对象,那就只好委屈动物们了。
  他第一个发现,疾病是不“老实”的,是会遗传的!
  他第一个研究出,引起过敏性鼻炎的罪魁祸首,原来是玫瑰花的香味!
  他第一个使用了汞制剂,拓展了水银的用途。
  他就是阿拉伯医学家拉齐斯。
  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涉足医学领域之前,还是一位出色的化学家、哲学家。他在40岁时,还热情洋溢地弹奏、吟唱,像个快活的小伙子。
  从医后,他依旧保持和悦的本色,这使他得以从妇人和药商那里搜集到大量的民间医学资料。经过实验总结,他将其应用到临床上。
  拉齐斯极为聪慧,对于掌握的知识,总是能够灵活地“摆弄”。
  一次,巴格达要建一家医院,请拉齐斯帮忙选址。拉齐斯当即答应。
  他的选址方式别出心裁,出人意外——他让人在城里的多个地方都挂上肉,然后,不管了。
  众人满心疑惑,议论纷纷。他却一声不吭。
  几天过去了,悬挂的肉都已腐烂,但腐烂程度各不相同。
  拉齐斯让人确定哪一块肉的腐烂程度最轻、保存较好。然后,他宣布,这块肉所悬挂的地方,就是医院应当建立的地方。
  为什么呢?
  原因是,腐烂程度浅的肉,说明此处通风条件好,不利于细菌滋生繁衍。而医院服务于病人,必然要追求无菌的环境。
  在当时的世界上,细菌能传染疾病的现象还不为人所知,拉齐斯第一个发现了这种现象,因此,他才有了离奇的挂肉之举,以便选择良好的环境。
  正如拉齐斯所想,环境在生物系统中的确十分重要。
  简单地说,生物若想生存,必然离不开食物,而食物,必然也离不开环境。
  无论是高等生物,还是低等生物;无论是自养生物,还是它养生物;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植物,或是微生物;哪一个,能活在真空里呢?哪一个,能脱离与环境的关系呢?
  毋庸置疑,所有的生物都要不停地和周围环境交换物质、交换能量,才能确保自己活下来。
  环境是生物的营养来源,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与环境息息相关。
  生物必须存在于环境中,环境也因此而形成。
  拉齐斯正是认识到生物与环境的这种相互关系,所以才创造了不凡的成果。
  拉齐斯一生勤奋,他撰写了很多著作。其中的《医学集成》,类似百科全书,足足用去他15年的时间。书中收录了希腊、波斯、印度、中国的医学成就,对外科、儿科、传染科等多种疾病的产生、治疗,也都做了说明。
  这本书曾在欧洲引起一股热潮。书商们把它作为畅销书,抢着翻印,一度比盖伦的医书还要抢手。
  拉齐斯是个自信的人,他认为自己很有思想,不过,他更认为,他的科学成就比他的思想更胜一筹。
  趣味小知识
  非洲羚羊总是小口采食刺槐叶,且边走边吃。若是它们在同一棵树上或同一个地方猛吃的话,刺槐会产生丹宁酸,并与蛋白质、消化酶结合,形成难溶复合物,危害羚羊。
  
    跋涉在荒芜的学科领域,创造出“生物学”这一名词
  生物学是研究生命的科学。它探讨生命现象的本质、生命发生与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它的研究对象,是“活的”。诸如“石头”等非生物,不在研究范畴内。“生物学”一词,由拉马克发明。
  拉马克是个法国人,精力充沛,激情四溢,兴趣广泛到难以计数的程度。
  他涉足了多种领域中,不停地游荡,仿佛生活就是为了不停地跳来跳去。
  他一度五体投地的信仰耶稣,但时隔不久,他就厌烦了,在耶稣学院里度日如年。于是,他提早结束了他所认为的生不如死的生活。
  后来,一场战争爆发了,他的父亲走上战场,惨烈地战死在炮火中。他热泪横流,悲痛欲绝,追随父亲的遗迹,走向战场。
  这时的拉马克,表现出他顽强、坚毅而勇敢的性格,他不畏强敌,艰苦奋战,成为军营里的一个小小传奇。
  然而,命运总爱急转弯,正当拉马克准备大显身手时,他患上了淋巴腺炎,被撤出军队,回到巴黎治疗。
  退伍后,拉马克生活困顿,依靠军队的补贴勉强维持生活。夜间,他遥望满天繁星,梦想着,自己若能成为伽利略一样的科学家也不错啊。
  当然,天亮后,他不再延续科学家之梦,而是到银行找到了份工作。银行的工作得心应手,他又梦想着成为一个金融家。
  闲暇时,拉马克偶然地接触到音乐,并学习了小提琴。他又陶醉地想,可以做一个音乐家呀。
  拉马克的哥哥对音乐家不感兴趣,劝他学医,因为医生的社会地位很高。拉马克那颗年轻的心又激动起来,立刻积极准备,考取了巴黎高等医学院。
  可是,入学没几天,他又对医学失去了兴趣。
  他迷失了,不知何去何从。
  就在这时,他遇见了即将改变他一生的人——法国博物学家布丰。
  布丰欣赏拉马克的活跃思想,经常邀请拉马克一起探讨关于生物学的问题。在布丰的循循诱导下,拉马克走上生物学之路。
  拉马克的好运,不止于此。一天,正在植物园研究生物的拉马克,巧遇了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卢梭。二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成为一生的挚友。
  与卢梭的深入接触,让拉马克更加坚定了探索生物世界的决心。他以惊人的毅力,花费近10年时间,创作出生物学巨著《法国植物志》,对各种植物的形状、特征进行了详细准确的描述,并提出自己的生物观。
  一本书造就了一个人。拉马克自此在法国生物学界占据了一席之地。经由布丰提名,他很快进入法国科学院植物学部,成为院士。
  1978年,拉马克的研究方向过渡到动物学领域。
  由于动物界的研究尚处于较低水平,无脊椎动物领域竟然没有人涉及。对于这一片荒芜之地,很多科学家都望而却步,避之甚远。
  拉马克知难而进,决定在充满荆棘的领域中,开垦出成果。
  他主动申请研究这一领域。院士们或摇头,或叹息,但他执著向前。
  经过不懈努力,拉马克第一次提出了“无脊椎动物”一次,将动物划分为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创立了无脊椎动物学。
  1808年,拉马克系统阐述了生物进化的理论,为他后来发展完整的生物进化学说奠定了基础。
  随着研究逐渐深入,拉马克意识到生物演化的规律,把脊椎动物分为:鱼类、爬虫类、鸟类和哺乳类。
  他郑重地说,世间万物不是神创造的,而是由其他物种变异演化的。环境是物种演变的主要原因,生物生存的本能决定了物种变异。在这个过程中,低等生物转化为高等生物。
  拉马克提出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原则,作为理论说明。
  “用进废退”的含义是:生物的某个器官使用频率越高,就越强壮;若长时间不使用,则功能衰退。
  以长颈鹿为例。长颈鹿活动在干旱的非洲时,地面上几乎没有青草。长颈鹿为了饱腹,不得不伸长脖子去吞食树上的叶子。日久年深,长颈鹿的前肢和脖子逐渐变长。
  “获得性遗传”便由此产生——在长时间的活动中所形成的后天的身体特征,可以通过一代代繁衍而保存下来。
  正是因为“获得性遗传”,长颈鹿才得以把新的性状遗传给了后代,致使每个“新生儿”在出生时就能拱出它们那小吊塔似的长脖子来。
  拉马克的理论受到质疑,人们激烈地抨击他,因为多数人都认为动物是创造出来的,而不是进化出来的。
  拉马克毫无畏惧,坚持真理,并且发明出“生物学”一词。为此,他遭到了沉重的迫害。
  他依旧不屈不挠。他说,科学工作给了我温暖、纯洁、乐趣,足以弥补那些乱麻般的苦恼。
  在冷漠与唾弃中,在贫穷与病痛中,拉马克坚定地走着自己的科学之路。
  暮年时,他双目失明,但仍不放弃研究。
  当这位进化论先驱在饥寒交迫中凄凉地死去时,他那伟大的思想却留存下来,为达尔文的进化论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