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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调到刚刚恢复的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所语言研究室(今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前身),成为一名专业的语言学研究人员。经过“文化大革命”,以前收集的歇后语资料已经荡然无存。但对歇后语的兴趣还在。于是,便联合同室的沈慧云女士和时任《晋阳学刊》主编的高增德先生,有计划地收集歇后语资料,主要是作家作品中的歇后语资料。经过筛选语目,注音、释义,挑选例证,编成《引注语(歇后语)例释》一书。其部分条目在《语文研究》创刊号(1980年第1辑)刊登后,得到较好反应。后经修订,改名《歇后语词典》,由北京出版社于1984年5月正式出版。在这过程中,逐步加深了我们对歇后语这种语言形式的理性认识。其中,比较重要的是:
  (1)组成歇后语的前后两个部分之间,并不像前人所说的“譬喻”与“解说”的关系,或类似谜语中“谜面”与“谜底”的关系,而是“引子”与“注释”的关系。提出“引注关系是歇后语内部关系的基本特征”的新说。
  (2)歇后语并不像某些学者所说的是“半截话”,“后半截说出来不说出来并不重要”。通过对《红楼梦》《儒林外史》《西游记》《暴风骤雨》《李自成》等520多部古今文艺作品中所用的4893条歇后语的考察,发现“歇”去后一部分的只有375条,占不到十二分之一。而且后一部分“歇”的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从中得出歇后语并不“歇后”,也不能都“歇后”的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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