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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1庞奇站在街口,一条街抖三抖。
  街上不少人都知道,一年前他离开那条街的时候,撂下一句话:"我不回来则罢,如果有一天我回来,那一定是来杀人的。"
  2薇阿跑去找糖姐,糖姐正在精雕新美容过的指甲。
  薇阿是一口气跑上三楼的,气喘吁吁:"糖姐,你怎么还有心思坐在这里修指甲?!"
  糖姐头也不抬:"那你要我修理哪处?人老色衰,也就指甲还有点良心,没起皱纹,我怎么不该多给它点呵护?"
  她们正好在落地玻璃墙边上,可以把半条街尽收眼底。薇阿让糖姐望街那边,马路尽头,水果摊前……糖姐依然不抬头,问:"怎么,你那高雄客来了?"
  薇阿很不高兴。她刚到这金豹歌厅的时候,也印了张名片,正面是她的艺名阿薇,背面是她的手机号码。某日,进来几个客人,其中一位仪表堂堂,最喜欢她陪着K歌,一起吃果盘里的火龙果的时候,她递上自己的名片,那人看了说:"薇阿!好怪的名字!"原来那人是台湾来的观光客,横印的汉字,习惯从右往左读。其他的客人就起哄:"咦,怎么只给叶老板,不给我们?"她就义正词严地说:"你们以为我是什么?你们自己以为自己是什么?我高兴把名片给谁就给谁!谁也不给又怎么着?"乱哄哄当中,叶老板又牵手请她一起合唱《外婆的澎湖湾》,最后总算文明分手。自从那次以后,歌厅里的人就都不再叫她阿薇,改叫她薇阿了。她自己也觉得薇阿听起来更那个些,再印名片,就印成薇阿,但又时时会有本地客诧异:"该是阿薇吧?"她就冷冷地说:"随便。只是背后的电话号码要读顺溜了。"
  薇阿现在也不当小姐,当准妈咪了。她只等着妈咪糖姐快些隐退。本来一年前糖姐就要退休去经营服装店的,薇阿一度都接手妈咪的权力了,没想到后来糖姐出了岔子,那事就没落实。薇阿闲来读一本《新编唐诗三百首》,言谈话语间,会恰当或生硬地引一两句唐诗,此刻她就对糖姐说:"你呀,真是'商女不知亡国恨'!"她这次的引用是非常精当的。她再督促糖姐朝她指的方向看。糖姐终于抬起头,把挂在脖子上的一个精致的望远镜搁到眼前,右手食指对焦,于是她看到了站在离街口不远的,马路那边的庞奇。
  见糖姐脸色陡变,薇阿心想:大奇是来杀糖姐的吧?
  3听到庞奇到街的消息,二锋很镇定。
  他思忖,如果庞奇真的是来兑现杀人的誓言,那第一个要杀的,是麻爷。第二个嘛,应该是糖姐。第三个该是他吗?像庞奇那样的人,杀仇家,一个足矣。庞奇不会是杀人狂。
  二锋刚从另一端的闪电健身俱乐部里出来,他游了泳,在健身房练了胸肌和腹肌,正打算开车去五里外那家最喜欢的馋嘴蛙吃饭。他开的是一辆本田。他的车穿过整条街,驶过水果摊那儿时,他从车窗里瞥见了庞奇,车窗贴了膜,他相信庞奇并没有发现他。
  二锋姓雷。可知他老爸给他那样取名的苦心。他参军三年后复员。复员应该加引号。不仅是他,他那些离开部队的战友,没有哪个真的会复到原地当个留守农民。虽说"复员"的战友们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但大多数是走上两条道,一是当司机,一是当保镖,或者说根本就是一条道,比如他,最后成为麻爷的司机兼保镖,深得麻爷信任看重。九个月前,麻爷先是让他出任麻爷产业旗下的健身俱乐部的经理,后来更让他入股,干脆成了那俱乐部的老板之一。时下他只在麻爷有特别需求的时候才给麻爷开车随侍。
  麻爷最早的司机兼保镖,是庞奇。他们一度超越主仆关系,堪称生死之交。但是一年前,麻爷和庞奇忽然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