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一年,上海
那一年九月,我还不满十六岁,什么也不懂,什么也没经历过。我无忧无虑,问心无愧,心肠硬得像个冰块儿。我喜欢的东西都来得容易,所以对于它们的热情也就同样来去匆匆。那个时候,我在一所不错的中学读书,成绩中等,说不上乖巧,讨厌装模作样,但也从来没有惹是生非过。
的问题是,我的家庭,有一点特殊。
我的爸妈曾经是同一所高校的法语老师。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去法国读了个闹不清是语言文学还是比较文学的学位。然后,就跟换防似的,他回国,妈妈出国。但这一次,计划外的情况发生了。妈妈拿到她的学位之后,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作为外交人员留在欧洲。几年之后,她很自然地同爸爸离了婚,嫁给了一个在巴黎工作的美国人。不过,请放心,我没有因此变得脾气古怪或是自暴自弃。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似乎时常发生,甚至有不少类似的故事被拍成电影。他们很平和地分了手,双方都表现得像成熟的文明人,或是文明的成年人。离婚之后,爸爸依旧穿着米色风衣在一群二十出头的女学生中间忧郁地做风流倜傥状,妈妈每年都回来看望我,带来别致的衣服和新奇的礼物,让我在同学中间出尽了风头。
所以,到那时为止,除了班主任老师经常因为家庭原因,间歇性地对我的心理状况妄加揣测,我的生活一切如常。而且,比起身边同龄的女孩子们来,我总是有更加充裕的自由和更多的零用钱。我看电影,买唱片,读各种各样的书,花大把的时间胡思乱想和做白日梦。对我而言,那个年纪的生活充满了转瞬即逝的热情和厌倦,脑子里全是大而空洞的想法,既真挚,又简单,还免不了地有些浅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那个时候,几何考试和看牙医就是我经历过的痛苦的事情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平静、简单、一成不变,直到我爱上一个人,一个同龄的男孩子,方才体会到一种不一样的滋味。那种陌生、真切、微苦而回甘的滋味,绵延了之后的十年。
那个男孩子就是周君彦。
那年九月,我们一起升入高中一年级。初中里,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和我同级不同班。同年级的男生里面,数他读书好,又丝毫没有书呆子的迂腐。体育也很出色,游泳拿到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长得更是老少皆宜的帅,爸爸还是区政府里一个不小的官儿。他是所有人的宠儿,数学老师欣赏他毫不费力地写出一道代数题的三种解法,女同学喜欢看他穿着短袖短裤在底线轻巧地跳发球,家长们做梦都想克隆这么一个儿子,校长则狂爱他的老爸。我,上课开小差,集体活动能躲就躲,但是,喜欢他,我也不例外。
暑假之后的个返校日,我走进教室,看见他正和一帮同学在打扫卫生。假期里我长高了很多,赤脚已经有一米七二,但他仍旧比我高半个头,穿着校服,白衬衣和藏蓝色的卡其裤子,手里拿着抹布,额角的头发微微汗湿,却还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他抬头看见我,叫不出名字,只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我被这个不到一秒钟的小小的表情迷住了,一切好像都是从那个瞬间开始的。
回到家,我找了一张自己的证件照,用黑色墨水笔添上从耳旁挂到胸前的长发,怎么看怎么别扭,三五下撕掉了,可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又莫名其妙地想起来,盯着爸爸问:“你喜欢女的短头发还是长头发?”
初中里,我很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看小说,或者就是单纯地胡思乱想。如果被抽到回答问题,我也不扭捏,坦白说:“老师,我没听清问题,能再说一遍吗?”然后同学们就笑了,老师就无语了。但高一那一年的课我上得特别太平,早晨不用叫就起床,七点钟不到就早早地出门,上课用心听讲,作业很认真地写,成绩变得很不错。爸觉得我是长大了懂事了,其实我只不过是怕在周君彦面前出丑罢了。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高一年级排了一出话剧《雷雨》,周君彦演周平,韩晓耕演繁漪。我就像是被人忘了,连个跑龙套的丫头也没轮到演。从前,我对这样的集体活动一向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那次却觉得很失落。那出戏在十一月校庆的时候上演了,非常成功,戏里面的主角也自然而然成了全校的明星。渐渐地,学生中间开始传说,周君彦和韩晓耕在谈朋友。到底怎么谈的,也不见得有人知道,但是大家都很愿意相信。因为韩晓耕是公认的美女,脾气人缘都很好。生日的时候,请了五六十个同学唱卡拉OK吃蛋糕庆生,那在当时是很大的手笔。而且,她爸爸还是一家非常大的集团公司的老总,那一年刚刚买了本市艘私人游艇,神气地泊在市郊的码头,报纸上都有报道,说是用英镑买的,价钱写下来要点两个千分位的逗号。所以,如果有一个女生和周君彦在一起,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似乎也只能是韩晓耕了。
可能就是被那出话剧刺激的,不久之后,我报名了学校的排球队,破天荒地主动参加了一回课外活动,而且每次练习都不落下,只因为周君彦是男队的主力,训练的时候总能在相邻的球场上看到他。再加上我打球也打得不坏,有时发了一个好球,或是救起一险球,教练在场边叫好,他也会朝这里看一眼。
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天气渐暖,为了准备一个校际比赛,排球队的人几乎每天放学之后都要留下来训练。一次做一个拦网的动作,我被队友撞了一下,手甩到网杆上,手背破了一个口子,肿起很高的一块,我没喊也没哭。体育老师过来看了眼说了一句:“这个小姑娘吃硬的。”然后朝场外喊了一嗓子,“周君彦,你陪程闻瑾去医务室处理一下。”
男队的训练已经结束,周君彦正在整理器材。他答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东西,跑过来,看看我的手说:“还挺厉害的,快走吧。”看我穿着打球的短袖短裤,又问我,“你衣服呢?外面挺冷的。”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跑到场边一堆书包衣服那里拿了我的运动衫裤过来给我。我笨笨地穿,他怕我碰到伤口,就在一边帮忙着拉袖子。我觉得好多人都在看着,脸红得发烫。
…………
那天以后,在学校里,我们依旧只是前后座的同学,只是好像有了个共同的秘密。这个秘密让我可以大度地不在意韩晓耕梳什么发型穿什么衣服,也无所谓别人嘴里在风传些什么。放学之后,我们经常一起走,他骑车送我到我家楼下。直到快放暑假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住得南辕北辙根本不顺路。我住在学校南面,而他家在学校的北边,把我送到家之后,他还要原路返回,再骑二十分钟的车才能到家。
那年的期末考试,我考了个史无前例的好名次。爸爸很高兴,远隔重洋的妈妈也特地打电话来问我要什么礼物,我告诉她,我要件漂亮的游泳衣。她一口答应,并且保证不会让我失望的。半个月之后,邮包寄到了,打开来一看却是一件白底墨绿色印花的比基尼。的确是漂亮,但那是里维埃拉式的漂亮,当年的中国高中生穿了是走不出更衣室的。结果,我还是继续穿我那件黑色嵌白条的“Speedo”,纯粹运动员的款式。碰巧周君彦的泳裤也是黑色的“Speedo”,两个人看起来非常登对。
因为怕热怕晒太阳,大多数人要么去室内游泳池游泳,要么就游夜场。我们两个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拣了一个离家挺远的露天游泳池,而且总是去游早晨八点钟的场。那个钟点人很少,经常是只有我们在游,偶尔才会有几个晨练的老伯,或是三三两两的小学生结伴来玩水。
到了八月份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晒得黝黑。我已经学会自由泳和仰泳,泳姿还算漂亮,而他也终于低下头,笨拙地吻我。越过他的耳廓,夏末的阳光让我头晕目眩,我闭上眼睛,仍旧看得到一片模糊而炙热的橙色。细洁的嘴唇的触感,温热的池水,心跳和喘息的声音,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一瞬间周围只剩下这些。直到一群小学生疯叫着跳进泳池,我们才像触了电一样分开。我不敢看他,一头扎进水里,潜泳了很长一段,好让发烫的脸颊快点冷下来,直到不得不浮上水面换气。我畅快淋漓地划水,游得上气不接下气,尽管紧张得不像样,但心里还是毫无遗憾,几乎以为自己是世上幸运的人,平生次喜欢上一个人,而那个人居然也喜欢我。
“不去了不去了。”我不屑地挥挥手,然后次开始认真地念英文,读原版小说,听美国短波电台的广播节目。
冬去春来,周君彦得了一个国际数学比赛的二等奖,托福考了很好的成绩,毕业之后申请美国的学校几乎不成问题了。而我的托福成绩不好不坏,课外也没有任何可以吹吹牛逼的东西,早早地就开始为了申请学校的事情发愁了。
四月份,妈妈回国来看我。时年四十三岁的她,穿一身奶白色的衣裙,戴着一串珍珠,微卷的头发松松挽起,周身带着些许若隐若现的香味,温柔而干净。她告诉我那是一种香水的味道,浪凡的,名字叫“雅弦”。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央求她把随行带来的那瓶送给我。之后的几年时间我浑身上下都是雅弦的味道,直到二十三岁那年,我在纽约葛瑞尼街的一家香水铺子里买下一瓶“光韵”淡香精,方才发现那种梦境似的淡紫色液体比黑金色的“雅弦”更适合我。讽刺的是这两种香水表达的都是母亲对女儿的情感,对我来说,它们做到了。旁人用香水隐喻爱情,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用香水替代母亲。
那个美国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是个脸色红润、身材微微发福的生意人,照时髦说法是“职业经理人”,看起来足有六十岁了,总是假惺惺地做出一副既慈祥又开明的样子跟我讲话,要不就是在我妈身边殷勤伺候着。妈妈很亲切地唤他“John”,也让我这么称呼他,我表面上遵命,私底下却管他叫囧叔,从心底觉得,他根本配不上我妈。
而那个朋友就惊艳得多了。她是我见到的个艺术家真人,名叫朱子悦,搞摄影的,她的作品那一年正在本市的美术馆里展出。人长得不好看,说实话是挺难看的,眼睛不大,无可救药的单眼皮,颧骨很高,大嘴。不过,她的头发很美,长度到肩胛骨下,带着一点柔和的棕色。她总是穿着黑色、灰色或是深紫色的宽大衣服和阔腿长裤。虽然那可能只是为了掩饰她太宽的髋骨,我还是情不自禁地觉得她有种不同寻常的风格,不像是从人间来的。
第二天,我穿着那件里维埃拉式的比基尼去酒店的温水游泳池游泳。在五星酒店,这样的泳衣不算是新鲜玩意儿,洋妞儿土妞儿都穿。我站在池边伸出一只脚试试水温,突然觉得好像有人在看我。我抬起头,发现上一层的玻璃护栏后面站着一个人,不高,挺瘦的,穿着暗红色的衬衣和黑色长裤,玻璃的反光让我看不清他的面孔。我没在意,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游到另一头再抬头,那人已经走了。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识一下“情人”究竟长得什么德行,赶忙穿上妈妈带来的新衣服。那是条黑白镶拼的连衣裙,中袖,没什么腰身,长度到膝上五公分,下面搭黑色的尼龙袜和平底鞋,鞋口有个细细巧巧的蝴蝶结。打扮好了去照镜子,镜子里面的人看上去就像是个高个子半成熟的孩子,或者反过来说也可以——一个略带稚气的大人。妈妈穿了条黑色的连衣裙,银灰色缎子的翻领。囧叔喜气洋洋地看着我们,故作风雅地说了句法语:“Quelle bonne chance d'être accompanié par deux belles filles!”(运气真好,有两个漂亮姑娘陪着。)
“我现在更喜欢讲外星人的电影。”我随口回答,只因为突然想起来不久之前刚刚看过的《独立日》。
讨论的结果是——我赢了。我是很倔的,而且他们也总是随我去,美其名曰:尊重我的选择。仅仅有几分钟,妈妈很难过我不能和她一起在巴黎过几年日子。我曾经非常向往那样的时光:她可以教我说法语,检查我的功课。我们一起在餐厅的露天座吃午饭,看文艺电影,去博物馆,逛商店。手挽着手,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一样。但是,因为周君彦,一切都不同了。而且,话又说回来,妈妈也没有难过多久,就开始跟囧叔商量我出国的事情。
参考了我的学习成绩,咨询了办留学的专业人士之后,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我高三退学,去美国读一年寄宿制高中,这样毕业之后可以申请好一点的大学。告诉我这个决定的时候,他们已经一并选好了学校,康涅狄格州乡下一所名叫达洛斯的私立中学,宣传册都拿来了,校园里有将近一百英亩的绿草和树林,从照片上看起来景色很美,距离纽约市以北大约两个半小时的车程。
申请学校很简单,跟数学老师和英文老师要了两封吹吹拍拍的推荐信,托福成绩单,学校成绩单,自我介绍,父母介绍,美国老头儿帮我润色一番,另附上几百美金的申请费。暑假刚刚开始,我就收到了达洛斯寄来的录取通知书。
我拿去给周君彦看,他说:“这样也好,你今年九月份去,我明年暑假肯定也已经在那里了,还不到一年时间。”
我有点犹豫,不舍得就这样一个人走了,却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点头答应了。之后的那一整个暑假都是在游泳、填表格和准备签证面试当中度过的。说出来,可能很诡异,就是越白痴的人签证越容易。和我同一天面谈的有一个托福满分拿到伯克利全奖的大学老师,一个要去沃顿读MBA的五百强公司白领,两个人都是信心满满的,却都被毫不留情地拒掉了。回过头来看,其实只有两件事是关键的,钱和移民倾向。就像我,十七岁,高中没毕业,完全没有在异乡独立生活的能力,未来的十个月里将要付给那所寄宿学校几万美金的学费和膳宿费,还有一个担任跨国企业高管的美国公民作担保。总之,我是纯然作为一个消费者去美国的,他们包赚不赔。不过二十分钟时间,签证官低头写字,看都没怎么看我,就心不在焉地说:“行了,你通过了。”
尽管不大愿意,我还是答应了。于是,那天晚上,我见到了伯父伯母的本尊。周君彦的爸爸个子不高,长相也不出众,看起来有种八面玲珑的和气。他妈妈倒是修长漂亮,显得挺年轻。相比之下,他长得更像妈妈。
上飞机的那天是九月十六日。
在机场打包行李的时候,爸爸塞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张汇票和一沓二十块面额的绿色钞票,说应急用的,然后看着我做伤感状。我怕这样的场面,赶紧没正经地说:“怎么现在才掏出来啊?心疼的吧。”
周君彦也来送行了,一开始还是高高兴兴的样子,帮着打包箱子、推行李车。直到我进安检之前,回头看见他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脸上带着一种小孩子一样的失落的表情,我突然觉得很难过。
飞机在纽约肯尼迪机场降落的时候,已经是当地时间晚上九点多钟了。出发前妈妈在电话里说,她拜托了林晰去接机。但是,我拖着一个三十二寸的行李箱在国际到达口看了一圈,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个时髦秀丽的人影。就好像小时候到陌生的地方玩,一转眼不见了大人,我紧张起来。可刚开始觉得有点怕怕的,就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循着声音看见一个人朝我走过来,身上穿了件松松垮垮的灰色毛衣和旧牛仔裤,看面孔才认出来是林晰。
他似乎瘦了一点,脸上已经褪去了阳光的痕迹,变白了,打扮得更像是衣着随便的大学生,跟在上海看到过的那个穿暗红色普拉达衬衣的小白脸判若两人。
我不懂什么钻石不钻石的,心里想,浪子就是浪子,哪怕换了套行头,骨子里还是老花头。只是不知道朱子悦和他究竟是谁甩了谁,好奇,但没敢问。
林晰的住处就在机场所在的皇后区的东南片,一个人口密集的陈旧街区。他一个人租了一间挺大的半地下室,一个大通间,厨房起居室连在一起,另外用一扇铁皮移门隔出一小间卧室。房间打扫得出人意料的干净,零碎的东西全都收在白色半透明的塑料盒里整齐地码好,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单身男人住的地方。外面那半间留出了一大块空地,一面墙上挂着一卷三米多宽、灰白黑三色的无缝纸,旁边摆着反光板、一个微型摄影台和一组简单的电子闪灯。当然,这些名词都是后来才知道的,那天晚上我看到的只是一卷纸、几块板、几个灯而已。
他帮我把箱子拖进房间,问我饿不饿,要不要吃东西,然后指给我看厨房旁边两扇一模一样漆成红色的门,关照我:“左边的是卫生间,右边的是暗室,不要开右边的门。”说完还不放心,拿了张白纸,用马克笔画了个禁行标志挂在右边的门上。
“你声音听起来好近啊。”周君彦说,“真想象不出来我们离得那么远。”
二十几个小时的旅行之后,我们相隔一万四千五百公里。我好像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他,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旁边还有一个几乎不认识的人听着。所以,我只告诉他,我已经平安到达,一切都好,就挂断了电话。
打完电话,我从箱子里拿了内衣裤和睡衣到浴室里洗了个超长的澡,一部分是因为心里难过,也有点存心跟林晰过不去的意思。等我吹干头发出来,林晰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睫毛在漂亮的脸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走过去踢踢他的脚,说:“我洗好了哦。”说完就走到铁皮门后面的卧室去,一下跳上床钻进被子里。我在飞机上几乎没有睡着过,此时因为时差的关系,还是一点都不困。床上铺的灰色条纹床单像是刚刚洗过的,透着些干净的肥皂味儿,贴在身上干爽而略带着点粗糙,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我就那样蒙着头蜷着身子躺在那里,闭上眼睛,想周君彦,想我们一起做过的事,想将来的日子。
又过了半个钟头,才听到浴室的水声,应该是我把热水全用光了,林晰又重新烧的。我装睡,谅他也拿我没办法。他洗得很快,一会儿工夫就出来了。几分钟之后,“嗒”的一声,外间的灯关了,房间暗下来。我翻身掀开被子,睁开眼睛,看见冷冷清清的月光和路灯光从刚好露出街面的狭窄窗户透进来,隐约照亮这个灰色房间里的一切。夜已经深了,屋子里很静,外面偶尔传来夜行人的脚步声、咳嗽和讲话的声音。再远一点的地方,是车流声,更远处,一万种陌生的声音在高楼大厦形成的峡谷里回响。那一刻,我次真切地意识到,自己到了一个多远的地方。
“那从今天开始吃,不要生病了给我找麻烦。”他回答,没得商量的语气。
自打我记忆所及的儿童时代,从来没有人这样管教过我。我的父母总是忙于读书写作,接连不断地准备考试,同时用一种放任甚至于放纵的方式养育我。我觉得很新奇,今时今日一个几乎陌生的男人一本正经地教育我“要吃早饭”,而我原本还以为他是一个多么风流荒唐的人物呢。在这样一种奇特念头的驱使下,我真的吃了那顿早饭,直到上了车,还觉得胃里堵得慌,再加上就要到一个新学校,心里紧张,前一晚又没睡足,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弄得我快吐了。
我们到达洛斯寄宿中学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那所学校坐落在康涅狄格州西南部的一个小镇,算是个有山有水的地方。一条河穿过校园,校舍很有些古韵。林晰带着我在分管国际学生的秘书那里办了入学手续。学费和膳宿费已经提前汇到了,填了几张表格、签了几个名字之后,我拿到了学生证和宿舍的钥匙。钥匙上贴了个标签,上面写着:斯堪的纳维亚楼,四零九房间——我未来一年的“家”。从秘书办公室出来,林晰帮我把行李搬到宿舍安顿下来。同屋的是个金发的美国女孩儿,因为是假期还没返校,只看见一张八寸的照片摆在写字台上对着镜框外的空气俏笑。
他点点头,真的走了,半个钟头之后,却又转回来,扔下一包东西和一句话:“用完了自己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