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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国家的综合实力得到了不断增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生产力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愈发明显,成为摆在我国人民面前的重大课题。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逐渐认识到,以牺牲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是无法永续发展的。在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以及两型社会建设战略之后,我们迎来了“美丽中国”和“中国梦”为主题的新的时代。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将其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中。十八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当中,形成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a,同时提出了“美丽中国”这一新概念。报告要求:“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全会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2012年11月,习近平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次阐释了“中国梦”的概念。2013年3月,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阐明了“中国梦”的含义,他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奋斗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
  “美丽中国”、“中国梦”两大理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一次具有时代意义的重大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之后,党和政府为我国未来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描述的一个蓝图,为团结全国人民取得更大胜利设立了极其具象而易于理解的战略目标。
  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需要踏踏实实落实到每个建设领域,需要以极大的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以创新驱动整个国家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全文中,有58处出现了“创新”一词,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密集程度前所未有。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44次提到“创新”,涉及29个领域和方面。
  我国国家层面的创新都是和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创新精神就是改革精神。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美丽中国”、“中国梦”和“创新”体现了国家新一代领导集体执政的核心理念,这几个概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十八大以来,这几个概念都是社会各界热议的关键词,但是目前社会上就“美丽中国”和“中国梦”的理解还停留在口号的层面,大多缺乏深刻的理论解读和具体落实的措施,这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三者的关系,探索“美丽中国”和“中国梦”的实现路径。这是我们在“美丽中国”和“中国梦”命题下进行创新研究的出发点。
  章“美丽中国”的历史文化与哲学基础
  “美丽中国”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种蓝图,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思想中的生态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生态哲学。中国古代倡导“天人合一”,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也认为,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美丽中国”体现出的生态文明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的理论创新,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同时,也进一步超越了单一倡导生态文明的理论层次,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全新发展理念。
  一、“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五千年历史中孕育了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俗民约、法律法规尤其是哲学思想中,这些都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传统文化与哲学基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基本命题,我国古代无论是道家思想还是儒家思想,其核心都体现了一种朴素的自然观,提倡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把天地自然看作一个整体系统,人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相依共生,和谐相处。
  道家崇尚道法自然,老子以“道”解释宇宙的本原和普遍规律。“道之
  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第五十一章),就是说,道之所以被尊重,德之所以被珍贵,是因为对自然不加干涉,顺其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终要归属自然,向自然学习。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观点,认为“道”是客观真实的存在,道孕育一切事物,它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庄子 ·齐物论》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即天地、万物和人是平等的。大自然造万物也造我,万物与我即大自然,所以大自然与我共同存在着。万物存在的形态虽然不同,但是存在的理由却是相同的,都源于大自然的规律,所以万物与我同体同根同道,统一而成。 “道”要求人们遵从自然法则,善待自然,利用自然,顺自然而为,这是天地大道。庄子认为,天地、日月、星辰、动物、植物都有其内在的本性和规律,这种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能违反规律,逆天而行。《庄子·外篇·在宥》讲,“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盖以荒”, b就是生态破坏,环境失衡,异象发生。所以,《太平经》认为“天、地、人民万物,本共治一事,善则俱乐,凶则俱苦,故同尤也”,就是说,天、地、人同为自然界中一部分,本身就有着共生共荣的关系,因此必须互相尊重、和谐共处。这就是“天人合一”思想,是道家哲学思想的精髓,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现代道家继承了传统的生态思想,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认为:“万物都有按照道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共同体中的一员,应该以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完美为目标,而不应该以毁坏地球和毁灭各种自然万物的行为来扼杀宇宙的生机。 ”儒家和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有所不同,认为人与自然的协调性必须以天地为参考,以人作为主体的核心,要以“仁”对万物。儒家更突出“天”的道德属性,认为“天”是人和道德的合一。孔子的道德观是把“仁”放在核心的位置,“仁”是人的德性。孟子也认为要对自然万物,包括对人本身都要有仁爱之心,“仁”者爱人,更要爱天下万物,这是大爱。孟子还认为天与人的“性”是有内在联系的,具有统一性,“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 ·尽心上》) 人类能够做到真正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什么是自然的本性。《中庸》中也讲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只有天下至诚的圣人才能尽量发挥他的本性;能尽量发挥自己的本性,就能尽量发挥人的本性;能尽量发挥人的本性,就能尽量发挥万物的本性;能尽量发挥万物的本性,就可以赞助天地自然生成和长育万物;可以赞助天地自然生成和长育万物,就可以和天地并列为三。 可以看出,天下万物和谐生长,在于“诚”,“诚”是天道的本然属性,人要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同时,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
  北宋哲学家张载在《正蒙 ·乾称篇》明确地提出了“天人合一”概念,即“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 既要肯定自然地存在,又要关注人的需求。本质上,张载继承了孟子的“诚”的思想,在《正蒙 ·诚明篇》指出:“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诚”;如果达不到知天与知人的统一,就不是“明”。在“诚”的行动上落实天道与人性的统一。在“明”的范畴内要做到既知天,又知人,则“天人合一”。有学者认为,张载的天人合一思想达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关于人与自然和谐观念的水平。
  “天人合一”,将朴素的自然观与生态道德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不能简单地、被动地顺应自然规律,依自然规律行事,还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明理见性,了解大自然,了解人的本性,明诚统一,施仁爱物,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从宇宙大的系统的角度看待人和自然的关系。所以,要倡导节制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反对人类追求自身的享乐而过度使用和开发自然资源,保证宇宙的自然平衡,实现生生不息,和谐发展。
  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产生于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时代,是工业文明之前人类对自然的认知成果,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的生态环境问题。“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了对人和自然关系的系统性、统一性和内在性的认知,但在策略上未提出具体的、可借鉴的思想、方法和手段。特别是工业文明出现以后,出现了许多更复杂的人和自然之间的问题,这并不是中国古代圣贤们所能预料和解决的,这就要求现代社会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知人与自然的关系,拿出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也十分关注人和自然的辩证关系问题。他们认为,任何社会面临的基本矛盾,无外乎两大类,一是人与人的社会矛盾,二是人与自然的生态矛盾。而人和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而又有能力支配和改变自然,通过劳动,人成为改造自然的主体,人也有义务自觉肩负起保护自然的责任。
  马克思深刻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强调指出: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 ”也就是说,作为整个生态系统有机组成部分的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但与其他动植物一样,是受制约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