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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韩火火,

这就是我和火火的关系

高圆圆,「H2O」组合中的「2O

 

次写序,那就从次说起吧。

次见火火,我去试他帮我借来的一条绝美的裙子。火火一身黑色,腰间一条金属链子,长发遮住半边脸,没有一丝笑意,始终不看你的眼睛,也让你不敢与他直视。那时他还供职于杂志社,但是更像个Rocker,有种呐喊前的沉静。

 

离开火火,我和经纪人王芸坐在大马路牙子上捯气儿,真是在捯气儿,我句话就是:“我有点憷火火……气场莫名。如果上舞台,他应该是会摔吉他的那种吧?”后面王芸对于火火长篇大论的夸奖都已淡却在记忆里,但可以确定的是,那个初秋的午后,我们都没有想到,火火会成为对于我那么重要的一个人。

 

之后的几年我们俩都在极速奔跑着。

这是第三次拍“Fire Bible”系列,回过头看次拍的东西还会觉得回味无穷,对他新的东西仍然充满期待。因为火火,我这几年确实变化很大,并开心于这种不陌生的变化。眼看着他把我衣柜里那些单调的冷色系,无数件看不出分别的基本款,魔术般地变得有了趣味。这个过程中,火火帮我“找到我,提炼我”。

而我也始终没有等到这个Rocker的呐喊。火火仍然做着别人眼中固执的怪小孩,一个置身世外、生机盎然、不在乎别人眼光的怪小孩。其实,我眼中的火火一点都不怪,他有的是一种主流的乖,主流的对世界的善意与宽容。原来,藏在长发之下的是一双孩子般的眼睛。火火这样的小孩儿,根本不需要呐喊。

 

很难说清我和火火的关系。算是闺蜜吗?却一次一起吃喝玩乐都没有过。仅是工作关系?又不太甘心,我愿意跟他分享我的小秘密,他讲起他的梦想,我会看到他眼里的光。

 

有一次,王芸说起,火火和某杂志编辑吃饭,席间,编辑说,高圆圆很虚伪,明明有造型师帮忙,每次还要说都是自己来。火火赶忙解释,其实是因为太多人找他帮忙,很难拒绝,也希望我这儿可以先不声张。对方不信,只觉得火火替我开脱。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火火愧疚地转述给王芸,觉得他害别人误会我,准备以后就认了。那一刻,我开心死了,我终于可以开心地大喊:我爱韩火火。

 

我想,我爱韩火火,

这就是我和火火的关系。

 

 

 

 

 

 

 

Fire Bible 2014

做真实的自己

 

“其实对于未来我也很迷茫,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走到哪里,多高,多远或多久。

但至少我该试试,对吧?”

 

2010年生日前两天,我把这句来自心底的话写在微博上;2010年生日前一天,我终于按下了“Send”键,将一纸辞呈发了出去。这是个艰难而痛苦的决定,因为做自己,做我爱的、并值得我去坚持的自己,并不容易。

我们每天都在战斗,和自己战斗,在让自己变强大、变得更好的同时,去打磨掉自己的棱角,让自己可以更适应环境,适应自然,适应这个社会,适应所有早已规定好数千年的常规和道理。而这些常理,正是比我们自己更难打倒的对手,它挟制着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逼迫我们学会忍受和接受却忽视了更重要、真实的感受。很多时候,你不去做一件事或放弃一个梦想,不是因为你不想做,而是因为身边没人这么做,或说这样做在常理上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不是所有没人做或从古到今都不常做的事,就一定是错的呢?为什么我们要人为地限制住本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屈服在还没来得及抗争哪怕一下的常理手下?难道我们不该找到更适合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去穿着,去言谈,去追求,去表达,去失败,去自由……么?

 

在做自己的四年里,我一直在路上,我永远在奔走,心中的期待却从不会减少。我有梦,每个时期都有梦,即使有时它是模糊的,我也愿意为了这个不知彼岸为何处的目标、这个梦去拼尽全力。正如我和我的小团队这三年来一直在做的、你们手中的这本书,它就像一个孩子,它每天都在成长,从本,到这第三本,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人情,它可以很清晰地告诉你,怎样才“有范儿”,怎样“有范儿”才轻松,而这种化繁为简、让人舒服的过程,不也正是找回自己、返璞归真的过程吗?

今年,我们从港版书正式变成了内地版;今年,《Fire Bible》有了它个也将是未来多年的中文名《有范儿》;今年,我们迎来了更多的新朋友,但“时间在变、时装在变、友情不变”这点却没有变。五月,我和我的团队扛着六个足以把我们都装进去的大箱子就这么奔赴了遥远的香港,在烈日下,我们中暑,我们热伤风,我们晒伤,我们起湿疹……和所有人一样,我们也会出错,我们也会手忙脚乱力不从心,但拼尽全力照顾好、安排好所有来拍摄的朋友的心,却从不曾有丝毫懈怠。在热到发霉的香港,好朋友刚拍摄完,闲聊起明年何时拍、穿啥风格,我拖着发烧的身体开玩笑说:“但愿还能撑到明年”,她马上急眼,“不是说好要做10年吗?我们都准备好了陪你走到底,你不能放弃”。坦白讲,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很感动,是啊,我们说好了,无论五年,无论十年,无论多辛苦,无论有什么困难,你们还在,我怎能停下?谢谢,真的,所有为了这本书而奋斗的同伴;谢谢,为了这本书而来的所有朋友;谢谢,正翻着这本书的你们,正因有你们,我们的努力才变得尤其有意义,我们微笑着流出的每滴汗水,才值得。

 

就让我们一起,通过《Fire Bible 2014(有范儿2014)》的视觉和文字,通过我们对穿衣这件事的理解和参透,去影响你,感染你,启发你。时尚易逝,风格永存,但往往,找风格的过程,也是认识自己的过程,“去穿衣服,不被衣服所穿”,我想,也许只有当你是你自己,才能做到吧。那就同行吧,从现在开始,从这第三本书,开始。

淡色系

 

近几季,淡淡的淡色系正日趋成为时尚圈新宠,紫罗兰、Tiffany绿、浅湖蓝、柠檬黄正势不可挡地充斥着我们的视野,那么如何将这些像“马卡龙”一样肉乎乎的淡色穿到生活里,是有心机地顺色还是淡淡地撞色,摸着良心说,我比较推荐的是:前者。

 

所谓有心机的“顺色”混搭,就是用同种颜色却不同淡度的层次搭配,(画外音:说人话!),简单说,就是淡蓝配淡蓝,淡粉配淡粉,但淡和淡有深有浅。就好比一件浅粉色的裙子来配件更浅的衬衫,就好比一件水蓝毛衣配件更水蓝的牛仔阔腿裤。当然,选择这样“顺色”搭配的时候,切记,其他配饰好可以跳跃一点,可以在小细节上来点撞色,实在想不出来如何落实?那就翻几页,看看圆圆同学那套粉衣服造型,却拿了个紫包,找点感觉吧。

 

当然,淡色搭配也有些搭配规律,比如:

1. 这些马卡龙一样的可爱色彩,很搭牛仔!尤其是浅色牛仔。

2. 同色系的印花单品,也是这些浅色的好搭档。

3. 有同色系图案的潮Tee,屡搭,屡成功。

 

再当然,毫无疑问:

作为基础色老大的白色,无论衣服还是配饰,都是这些淡色系的搭档。

 

 

 

运动

 

常关注时装周街拍的亲们,不知你们是否和我一样,惊觉,一夜之间,那些踩着超高高跟鞋的编辑达人博主们一股脑儿换上了舒服的Air Max、阿迪“三道杠”或“Stan Smith”更有甚者,还有拖鞋。俨然“Easy Chic”已经成了压倒性的主流,翻译过来,就是“舒适着时髦”。

 

谈到舒适,重要的莫过于材质,那到底什么材质才能让你觉得很舒服、清爽、能吸汗又不黏身呢?回答很简单—运动服!每天挥汗如雨的运动员们穿的衣服,靠谱,不会错,它们不仅多选取让人振奋犹如打鸡血的刺眼亮色,更能在巧妙搭配下呈现出超乎想象的高端感和玩味质感,总之就是相当HI-FASHION。甭管是松松垮垮的篮球背心,还是异彩纷呈的POLO衫、舒服洋气的慢跑裤、飘逸霸气的尼龙风衣都能成为“运动高街范儿”正宗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说到搭配,我不得不先遗憾地讲一些负面。穿着运动服,请问你见过多又难以忍受的搭配方式是怎样的?相信每个人在邪恶地扑哧笑笑后,心里都会有个答案,而让我深恶痛绝的,就是,就!是!运动服穿全套!试想一下,一个并非职业运动员的姑娘,穿着拉链尼龙红上衣,上衣上印着各种彩色的足球篮球排球配套的是红色尼龙灯笼裤,脚蹬不走平常路的慢跑鞋,袜子是李宁的那真是传说中的简直了。杀人不过头点地,如此搭配入眼,不当场暴毙也得内伤啊。所以,有按“套”来穿运动服的姐妹们看到这里,一定记得,如果你不是运动员,请改掉这个“陋习”。既然不能按“套”穿,那该怎么搭?话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前两本在强调的搭配潜规则—“对比”,运动服是休闲的、不正式的、松垮或强调身体曲线的,那么在搭它的时候,如果选些和它无论从材质、廓形、性能上可以构成对比的单品,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就比如拿一条包身的运动网球裙,配上件正而八经的黑西装,配上双黑色尖头平底鞋或一双够狠的高跟鞋,就可以直接去上班;再比如一件闪烁的拖地亮片长裙,外面却套上件朴素的POLO衫,超出常规,却别具韵味,忘了是哪季的Lacoste广告,不就正采用了这个创意吗?而长裙的晚装感、隆重感,和运动POLO衫的舒适感、不正式感,本身就是个明显的对比,这样来搭配,才会让人过目不忘,才显得高档,才有意思。

 

我敢说,在所有这九个趋势中,我想,也诚恳推荐给大家的,就是这个。

来吧,从铅笔裙配球鞋开始,

来吧,从运动裤配夹克开始,

来吧,从棒球帽反着戴开始

 

牛仔

 

就像运动服一样,谁家衣橱里还没几件牛仔啊。在我的心目中,在混搭这件事上,没有什么比牛仔重要。

 

记得初中二年级的春节,我曾借着过节的喜庆气氛给爸爸写过一封信,写信这举动是妈妈支的招儿,而信的内容自然也是经过妈妈指点迷津,信的内容大概是说:“爸爸,春节快乐,这一年来我学习很认真,表现很好,所以希望你可以给我1000块钱,让我买些漂亮衣服爸爸自然没有回信,但隔天醒来,我却看到桌子上一沓崭新的钞票,100一张,10张。要知道在我小时候那个年代,1000块人民币对一个半大孩子是个可观的大数目。

 

于是,我带着人生中笔“制装费”和它的监护人——我妈,直奔了当时我家那片有名的商场,迷失了,目眩了,不知从何买起了我记得后经过一整天,买了件羽绒服,两条Levi's的仔裤和一件牛仔外套,钱就花得差不多了(架不住一件羽绒服就好几百呀),但不得不说的是,尽管裤子因为身体发育再也穿不下了,但这件牛仔外套却时隔这么多年,还在我常穿的衣橱中!直到近整理照片,我才发现我是多爱牛仔,耐用,禁脏,百搭,干净有干净的质感,脏又有脏的味道,只要想,牛仔甚至可以穿上红毯!恰巧时装界的趋势本来就是循环来、循环去,初二拿下的牛仔服,如今穿去时装周,我想都算是入时之选吧?再过十年,也许善变的时装界不再流行牛仔,但无论流行怎么变,我都要将它穿下去,前提是,还没坏。

 

言归正传,做了这么多年造型,是谁将那些奢华的大牌,将那些正式古板的款式一股脑儿拉下了神坛从而打入现实生活?还要靠牛仔。在我眼中,牛仔是无所不能的搭配神物。运动、嬉皮、摇滚、职场只要你想,就有把它穿得有范儿的办法。它体现着材质的对比,风格的对撞,廉价与昂贵的冲突,试问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么?有人说牛仔怕穿全套,但只要搭配得当,全套牛仔也能很精彩。我们总是讨论怎样才能穿得有风格,其实风格就是一个小心思,看你有没有,当然,如果你没有,看看之后这几页吧,也许就能给你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