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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审美方法:同感论
  审美方法之(二)Einfühlung& theorie=Empathy(英译)同感或感入。如看失火,感自身内部生命之情绪,亦如火,然将火视为同情之物,视为生命之象征,生命之表现(凡将个人内部之情绪感入此物,而视此物为生命之表现,即为同感)。又如在野外见一树,除去普遍之利害观念,则可审美,再见图画中之树,与野外之树相同,于是,联想到野外树旁之景,与此景有关之诗等等,此为联想法,亦系审美方法之一。德之Gustav Theodor Fechner 主张之associative factor 是也,后详论之。
  同感论:同感论发源甚久。德人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德诗人兼哲学家)常倡之,此时,外表形式美说颇盛,彼故倡此说以辟之。彼谓美非仅由外间形式,实表现内部之精神,如建筑物,非仅代表堆积之石物,实为一时代精神之表现,由无机合成为有机。艺术品既为有机,吾人身体乃亦凑合若干有机而达为一贯者,与艺术品无大异,故对艺术品常赋与一种同感也。西洋各时代之建筑,俱足以表现各时代之思想、宗教、政治科学等等,人生之态度变迁,其建筑物必大不同,有平正者,有矗立者,有缥渺欲离世者,皆可代表时代之精神也。后Lipps 即本此说而加以发挥。
  Romanic 时代变为唯美时代,拿自然世界作为个人之照镜,彼谓人所以感天然界之美者,因人之生命情绪,可以感入也,彼所以能令人感入,即因其为如有机物之故。此说几与同感论极似,所差者,在彼欣赏自然,将小己亦纳入自然中,而与之同化,不能纯以同感态度出之也,与其谓为与同感论极似,不如谓为Contemplation 之态度之推广也。
  继Herder 之后,Hegel 亦称大家,尤以Friedrich Theodor Vischer (1807—1887,著《美学》六大本)为著,其学说实出于Hegel,大倡表现生命的象征论,如油画,不过油布与颜色之配合而已,实用符号表其内容,代表其个人之精神,背后乃另有境界,此即所谓象征论也。如耶稣因救世人,死于十字架,耶徒一见十字架,则思及耶稣救人之精神。美之象征,与此不同,知其背后另有境界,另有事物表现。如见油画,决不先思油与布之如何,而直接见画中之境界。象征云者,用一物代表他一物,而一物之精神、情形,完全由此物代表出来之谓也。故艺术品非真物,乃为真物之表现,虽知其为假的,同时觉其如真者,然而,同时仍知其为假的。此一派之说法,大概如是,对否,后评之。
  艺术家之目的,在用如何方法,使人易感到明了其艺术物所代表之境界—即其自心中所有之境界,彼等既以此目的,故其用功有细致者,有飞扬者,如画家之粗细,诗家之刚柔,各各不同派别斯分,然其目的既同,故虽现实,画家终不能十分客观,个人人格,仍留痕迹,不能脱此窠臼也。
  然吾人虽有此同感能力,Einfühlung 一见艺术物,而予以同情,然同感不能即谓为美,何以一定要美感,实为疑问,此其说之不充实处,尚当进而讨论之。
  有触即受之,感力所由来,说亦不同。
  1. 先天论—谓为先天的,生来即有此同感能力,一触,即直接承受,如小儿见绿,即知为绿是也;
  2. 经验论—谓凡从前所见闻过的,再接触时,即可联想到从前之事实,故同感系后天的。德人Hermann Lotze(1817—1881),即此派之健者,且谓同感作用,系普通的,不过仅限于审美之一端。审美之功,实基于此耳。(Einfühlung 译为同感,如观戏中喜悲而表同情,因同感也。至画中所表喜悲,亦表同情,实则画无喜悲之可言,乃因吾人之感觉深入其中故也。故译感入亦恰当。又普通之同感,亦有感入之意,盖吾人设身处地,拿己身作则,则永不能表示同感也,至此物之表现,究竟如何,终不得知也。如秋景花落草萎,人多愁哀之,实则秋何常可哀,皆因己心有此悲哀,一触此物,遂有凭寄,诗人文人之作品,大概从此而来—人格化—科学家视之将发噱矣。)
  J.Volkelt—主张直接的同感为精神上的普遍之作用,随时随事俱有同感较为直接耳。彼常分美同感与他同感之不同:
  1. 美之同感较其他同感为深刻(程度方面);
  2. 美之同感完全是直观的感觉(质方面)。
  对彼此说多不满意,因(1)如见老人恸哭,亦常有极深刻之同感,不仅美感为然也,故美同感不当用度量量之;(2)平常之同感,亦多直观的,不仅限于美感。
  彼于普遍中抬出美同感为直接的,并无大供献,惟对于同感之分析多可取者。
  1. 生理上的同感作用—如善骑者见雕刻之骑物,则得到较常人更深之同感,肌肉如动者。
  2. 联想的同感作用—如看好诗而思及好花,见好景而思及好诗等。
  3. 直接的同感作用—如音乐,即起同感作用,好花、好诗、雕刻虽亦有同感作用,然究不如音乐为直接。
  Lipps—为同感论中之重要者,常谓寻常人之同感总不能十分客观,不能断绝一切与己之关系,而美之同感,则为客观的,静观的,一身之全副精神集注之,而不外役也。惟美术才有此魔力,其与他物不同之处,善即在是,彼又进一步讨论美术为何能使吾人如此圆满无憾。
  1. 艺术品所表现为幻界而非真界,故画中虽有若何危害物,人不怕之,然又非完全假的;若全为假的,吾人当作假的看之,亦无同感之作用矣。故艺术之世界,乃另一世界,介乎真假之间,名曰艺术之真实(aesthetic reality),吾人所以能感入者以此。
  2. 艺术品可免除一切真实界所有之障碍。真实界之现象,时为他事障蔽之,故人不易得,其真象如人,本怒而强作镇静,若无事者,外人不易看出之,艺术家可将此等障蔽脱去,表其特点,精神既集中,见者易感入。
  3. 艺术所表现的,多系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近代画家则不尽然,使人见之,易起联想,如某人画拿破仑失败后归至某王宫之怒容,备极愤慨,见而惹人注意,且起全功将东流之想也。
  4. 使人人格提高,此系从第三生来。再如见某之义愤,某人之悲惨,彼既系有价值之人物,见而易赋同情之感,个人人格亦提高。他如大川、高山、深海、巨石,见而器重增大。再,艺术品易使人格受理想化,见伟大人物,必摹仿之,亦可提高人格。Lipps 之分析固详,然其失败亦即在是。因第(一),生美非尽由同感而来,审美亦有绝大关系,且美为第三的实在;(二)增高人格,虽由同感而来,然实为另一作用之现象(如情绪等等),所谓复杂之意志是也(彼亦承认复杂意志,故其自说,实相矛盾)。
  彼又常解释几何形体之形式,谓如正方形,四边本等长,吾人视之,两旁线似短两上下线为长者,此则因人系立的,故觉两线向上增长也。亦系摹仿之说法,然殊觉牵强。
  K.Groos—与Lipps 同时,其学说与同感论极仿,而异其名称,彼谓审美为内心模仿,如看诗则如将其内容模仿一遍,看画亦然,实与Lipps 谓“吾心之内容感到此境界感入此物”无大差异,不过名词略变而已,照此亦可说读书一遍,系模仿一遍也,惟此名词不合用,名曰模仿,不如名为幻境之创造,如多人看画所感到的境界,必不尽同,故审美富含有少许创造性,非全模仿也。且彼谓模仿完全为客观的,则人人所模仿必极同,今因人之经验不同,而实际上殊不然,则其说不圆满可知也。
  彼说施行于戏剧较为确当(因戏剧系纯客观的模仿),然有时亦不尽然,因才高者时出特态,亦可博美感之同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