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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版权法也得重新修订了。假如有人通过窃读你的思想而盗走了你的发明怎么办?思想能申请专利吗?究竟谁才能拥有这一想法?
  如果政府介入的话,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正如诗人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同时也是“感恩而死”(Grateful Dead)乐队的词作者)曾说过的那样:“靠政府保护人民的隐私,就好比让一个有偷窥癖的色狼在你的窗户上装几个猫眼。”在你受到审问时,警察是否有权解读你的思维?目前已经有法庭受理过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拒绝交出自己的DNA作为证据。在未来,政府是否可以在未取得你的允许就解读你的思想,如果可以,在法庭又能否这样做呢?读心术得到的结果可信度有多大?同样的,磁共振成像测谎仪只能检测增加了的大脑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想象犯罪和真正实施犯罪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在审问过程中,辩护律师很可能反驳称,这些想法只是当事人的胡思乱想而已,不具有任何意义。
  还有其他关于瘫痪人士的人身权利考虑。如果他们想立一份遗嘱或其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单凭大脑扫描就足以建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了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有一位病人,身体虽然完全瘫痪,但思维十分活跃敏捷,还想和别人签订合同或者管理自己的资金。假如这种技术还没那么完善,那么这样的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物理学里没有任何定律能解决此类道德层面的问题。在这一技术成熟起来之前,所有的问题就留给法官和陪审团在法庭上解决吧。
  与此同时,政府和企业得想出新招防止各种间谍活动了。工业间谍依然成为资产达数百万美元的庞大产业,许多政府和企业不惜斥巨资建立昂贵的“安全室”,用来专门扫描各种窃听器和监听设备。在未来世界里(假设那时人们已经掌握从远距离听取脑电波的技术),安全室的目的便是防止源自大脑的信号发生意外泄露事件。这些安全室外墙壁上必须加固一层金属外壳,这样就能形成像法拉第金属罩一样的保护层,防止室内的秘密流失到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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