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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高度整合的汉政模式
  节汉承秦制与亡秦之鉴
  公元前206年,经过3年多的反秦战争,大秦帝国这座当时举世宏伟的大厦,在陈胜、吴广、刘邦、项羽等为首的各阶层民众的一致讨伐声中,轰然倒塌。
  公元前202年,刘邦经过垓下一战终夺鹿在手,天下战乱渐归结束,在这种情况下,刘邦在汜水北面登临皇帝之位,建国号汉,大汉帝国从此诞生。
  为了保证新王朝的长治久安,汉高祖刘邦必须着手恢复大一统帝国的统治秩序。
  尽管刘邦是推翻了秦始皇的帝国而称帝,尽管从此之后汉代的史书、官牍把秦帝国描绘得一片黑暗,但是,汉帝国君臣却毫不犹豫地承袭了秦帝国的所有国家制度。
  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角度而言,秦帝国对中国政治的影响,莫过于它创立了一套以大一统形式为标志的政治模式。这套政治模式包括政治观念、政治制度、法制体系以及与之配套而成的社会经济体系。大秦帝国建立者的知识水平和理论水平明显高于起事于草莽布衣的汉帝国的创建者们。换句话说,秦始皇草创的政治制度和治国模式具有开辟性的特点及优势,继秦而起的任何新朝都不可能再在一个短时间内创造出比之更加完备的国家制度。大秦帝国虽然因统治者施政不当而短命夭亡,但其创建的国家政体却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不会随着秦帝国的消亡而消亡,而且以新的面孔继续决定与影响着继秦而后的新王朝的政治。
  历史发展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汉之法制,大抵因秦。”<!--[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根据云梦秦简提供的资料表明,许多原来以为是汉帝国创建的制度及其有关称谓,原来都是由前朝秦帝国那里传承下来的。“汉承秦制”,确凿无疑。
  一、汉帝国全盘接受了秦始皇创造的皇帝尊号及其相应的一整套皇帝制度与帝王观念。
  皇帝制度与帝王观念是大秦帝国统治模式的基础框架和核心内容。只要这个基础框架与核心内容不改变,新王朝的一切损益、更始、变制,都不具有变革统治模式的意义。这就是说,只要汉帝国的创始人继续实行帝制,汉代的政治制度与治国模式就不会与秦朝差异太大。
  二、汉帝国承袭了秦王朝的中央集权制度
  汉代基本上沿用了秦朝的职官制度。东汉史学家班固就说:“汉迪于秦,有革有因,举僚职,并列其人。”<!--[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事实也正是这样,秦帝国确立中央集权制度,皇权至高无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立法、司法、监察等各种权力皆决于皇帝,从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一直到地方上的郡守、县令及各种军事长官,其任免权终决定在皇帝的手中,或由皇帝直接任免,或由皇帝授权上级官员任免。汉帝国建立后,基本上沿用了秦帝国的这一套政治体制,只是在中央政府管理核心的三公设置上,略有变动。
  大秦帝国后,秦始皇建立了一套以丞相为核心的文官体制。丞相王绾主管全国政务,御史大夫冯劫司职监察百官、廷尉李斯负责法律事务。三公均为文职官吏,极似现代西方国体的三权分立,各司其职管理国家。而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功勋卓著的将军们,如王翦、王贲、王离、蒙恬等,虽皆封侯,但似乎并不参与国家的行政管理。除蒙恬将兵30万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外,其他武将似只授爵位与重赏,并不给予实际职权。
  汉代承袭秦代官制,其主要职官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长,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辅佐丞相,司职监察百官。
  汉代与秦代不同的是,太尉取代了廷尉,其位次也有变化:秦的廷尉位居御史之后,位列第三;而汉的太尉晋升为第二,而主管法律的廷尉不在三公之列。这一改变可以看出,汉代法制地位下降,军人地位上升。这似乎表明,秦帝国较之汉帝国,更具有理想主义色彩。也许在秦始皇看来,一旦消灭六国,“收天下兵,聚之咸阳”,天下则从此太平,不会再有战争,剩下的就是依法治国的事情了。所以,秦帝国的中央集权层,没有将军介入。汉高祖刘邦则亲历了秦末的战乱,其政权便是在群雄混战中靠武力争得的,因此,汉家天下一开始似乎更重视军事方面的建设。
  经过汉代的继承发展,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制度更加严整与完善。汉魏以降,中央机构和国家官制虽然不断在改革与完善,但其基本框架与思路则没有超出秦始皇的设计与智慧。中国传统政治的发展趋势是:中央政府的权力在不断地加强和集中,皇权更加强化,明清两代较之秦帝国更加专制。
  三、汉帝国承袭了秦帝国的郡县制度
  郡县制是维护中央集权的基本行政区划制度。
  汉初,基本上沿用了秦帝国的行政区划。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后又在今河套地区建九原郡,在两广地区设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共四十郡,郡下设县。
  然而,要否定周朝八百年的诸侯封国的体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此,大秦帝国建国初期,在朝堂之上,关于郡县与分封孰优孰劣,就曾经展开了一场著名的大争论。
  丞相王绾等向秦始皇进言说,诸侯初破,六国刚灭,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不在这些地方设王置藩,就无法镇抚确保那里的治安。他们建议秦始皇仿周朝旧制,分封各皇子到六国各地为诸侯王。
  王绾的这个建议,既符合当时人们的习惯思维,也道出了王族和统治阶层绝大多数人的内心想法。
  司马迁说:
  “秦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if !supportFootnotes]-->[4]<!--[endif]-->
  这就是说,王绾的主张是得到了秦帝国绝大多数群臣赞许的。
  但是,廷尉李斯独具异义。他认为:周武王虽然将同姓子弟进行分封,但结果并不理想。诸侯国之间“相攻击如仇雠”,战乱不断,即使周天子后也不能制止。现在天下既然已经重新统一,辟为郡县,这是长治久安的办法,未可轻易地去改变。至于对于诸公子功臣,完全可以用国家财政的方法去奖赏与安置他们,完全不需要再去重蹈周王朝分封制的老路。
  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否决了分封诸侯王的建议,他说;“天下共苦战斗不止,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安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if !supportFootnotes]-->[5]<!--[endif]-->但是,争论并没有结束,由于人们的利益、立场不同,人的智慧有高低之分,人的政治远见也有远近之别,所以,秦始皇建立的郡县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被人们接受。汉魏至唐,历代争论从未断过。
  班固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这样认为:秦亡的原因是因为“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陈、吴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故曰,周过其历,秦有及期,国势然也。”<!--[if !supportFootnotes]-->[6]<!--[endif]-->这就是说,秦王政自己为皇帝,而子弟为普通百姓,在内没有骨肉亲人相辅佐,在外没有子孙党羽之护卫。所以陈涉、吴广不过是暴民起事,刘邦、项羽随后就灭亡秦帝国。所以,有人说,周朝能够延续数百年,而秦帝国只能维持几十年,就是因为其国家体制分别实行了分封或者郡县制度的原因。
  早在公元前206年刘邦、项羽灭秦之时,楚霸王项羽有实力再次统一天下。但是,由于深受分封制的影响,他不愿意做秦始皇重建一个统一的帝国,同时又顾忌现实,知道也不能再回归实行周王朝的王政,于是,项羽决定调和现实,折中古今,选择第三条道路,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实行了霸王支持下的封王建国。项羽自封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然后,他将剩下的天下分封给在灭秦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十八个诸侯王。项羽的这种分封建国,表面上看是兼顾到了当时的历史传统、政治实际情况以及人心的取向,但是这种不伦不类的政治模式根本就不可能长久。它既不优越于秦始皇创建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也没有周王朝分封时的那种大气和王气的约束,而只是一个松散的暂时的独立政治联盟体。很快,当项羽的军事实力虚弱之际,便是各诸侯王重新开战之时。
  公元前202年,当刘邦后战败项羽建立汉家天下后,他借鉴秦始皇因郡县而亡、项羽又因分封而灭的教训,调和二者,采用了以郡县制为主、封国制为辅的政治模式。很快,他又剪除了异姓诸侯王而以刘氏同姓诸侯王代替之。
  刘邦以为,如此天下就能永享太平,然而,那也仅仅是一厢情愿。刘邦一死,先是吕后杀刘姓王,封吕姓子弟为王,后有周勃等人以非刘姓为王“天下共伐诛之”<!--[if !supportFootnotes]-->[7]<!--[endif]-->为由,发动宫廷政变,杀吕姓,立刘姓为王。然而,没过多久,这些刘姓的王子皇孙们,小者违法乱纪,荒淫无度,大者图谋不轨,犯上作乱。惠帝、文帝、景帝时期,诸侯王叛乱不断发生。
  文景之时,朱虚侯刘章和东牟侯刘兴居,这两个刘邦的子孙虽有反吕之功,但因他们曾有拥戴齐王刘襄为帝的打算,所以汉文帝即位以后,对他们没有以大国作为封赏,只是让他们各自分割齐国一郡,受封为城阳王和济北王。城阳王刘章不久死去。济北王刘兴居于文帝三年乘汉文帝亲自领兵攻打匈奴的机会,发兵叛乱,欲袭荥阳,事败自杀,于是,汉文帝趁机废除了济北国。文帝六年,淮南王刘长谋反,被废徒蜀,死于道中。
  继承汉文帝皇位的汉景帝,同样每天都在应付危局,后还是爆发了“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是以刘邦之侄吴王刘濞为首,联合其他同姓王发动的一次大规模的足以撼动国本的大叛乱,起因是汉景帝和晁错欲削他的会稽和豫章两郡。刘濞就乘机串通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六国的诸侯王,联合发动了这场叛乱。
  刘濞发兵20万,号称50万,又派人与匈奴、东越、闽越贵族联络,“以诛错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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