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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传承与展望:<威尼斯宪章>发布五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文物古迹也不是金刚不坏之身,尽管我们希望它延年益寿,但客观事实是文物古迹大都面临这样那样的生存危机,都需要在其保存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修缮和维系其生命的外界支撑。
  由此看来,保护文物古迹有两大系列,即不断地价值研究和不断的修缮加固。从而保证文化遗产可以长久的作为人类文明进程证据的真实和完整。
  文物古迹具有时代特征、区域特色以及类型特点。这三大因素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在建筑的类型中得到反映,而类型的特点则更多地受时代和区域的影响。作为物质实体,终的时代、区域、类型的特征都会以物质形态的方式反映出来,这个物质形态就是历史建筑。也就是说历史建筑包含了时代特征、区域特色和类型特点。
  历史(文物)建筑的三大特征是其作为文化遗产的自身条件,然而,在其生存发展的历史中,它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界的影响,留下很多岁月的痕迹。如人为使用的变化,自然侵袭的蜕变、与相关历史事件有关的印记等。如应县木塔的外檐原以板壁墙为主,外观具有以涂白为主的辽代塔的特点,后代的管理和维修者主观的认为这不符合当时(维修时)木结构建筑的做法,于是将其改为柱间的福扇门窗。这一改变破坏了木塔原有建筑的形式,但反映了当时的对木结构建筑的认识水平,这种改变也代表了一段历史。所以时至今日,这种改变还在维持,实际上也就是默认了这种改变的合理性。这种改变是存在于时代、地域和类型之外的,是一种外界干扰的因素。应县木塔由于其结构和材料的特性,很多构件都发生较大的蜕变,如斗棋和一些横纹受力构件,风化、劈裂、压缩等现象,成为其饱经自然风霜的真实的记录。在应县木塔上我们还能读到很多相关的历史事件,如近代几次战争留在塔上的疤痕和变形,可以从某些角度反应战争的情况,如激烈程度,当时各自的方位,当时战争和武器的水平等。这些因素也是与木塔自有的建筑意义无直接关联的,是历史遗留在文物古迹上的沉淀。这些人为的改变、自然的风霜印记以及历史事件的留痕都叠加在历史建筑上成为这处文物古迹全部价值的组成部分。
  在对文物建筑进行全面的评价后,我们对其进行保护维修就有了清晰的概念和目的。也就是全面保护文物建筑自身的三大特征以及其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所附加的各种痕迹。
  由于这两大类的价值的不同存在形式,对其进行保护也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理念和原则。
  文物建筑作为一种物质实体,它的要素是形式、材料和工艺,它的各种信息都附加在这三项之中。这三项都是建筑工程的特点。因此可以沿用对中国传统的历史建筑保护维修行之有效的“修缮模式”,所谓修缮模式,就是采用中国传统的设计、传统的材料、传统的工艺这样的三原则,对传统的建筑进行保护。三原则的运用从我国老一代文物保护工作者开始,经过了一个较长期的探索,并在传统文物建筑的保护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很多历史建筑因为修缮而得以长久保存,并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挥了作用。在这过程中,尤其可贵的是对中国历史建筑的修缮工艺这种非物质遗产的传承做出不可磨灭的功绩。我们现在还有一些掌握着传统建筑知识和维修技巧的能工巧匠,不能不归功于这种理念的提倡。
  对于文物古迹的另一类价值,也就是非建筑自身性质的历史留痕,很多情况下都不适合使用修缮的方法。因为修缮实际是这个建筑物结构材料特性的延伸,而由于历史的积淀存留在文物建筑上的“痕迹”则不是结构和材料的性质。严格地说,它更像是一种现象,或者是一种表征。由于它不是原有的建筑体系内的东西,因此无需用传统的手段去对待,可以采用其他适当的可以使其原样保留的方法和措施。如借用新的技术和新的材料手段。相对于传统修缮,权且将其称之为“标本加固”。标本加固的含义,在于将这种历史的痕迹当做历史上与不可变更的某个事件、场景、人物有关的标本。它具有性而不是传承性。如世界著名的比萨斜塔,其倾斜是一种外界自然造成的现象,而且它曾经一“斜”出名。历史上关于是否要纠偏就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论战,后只是由于倾斜确实威胁到它的生存安全,才不得不进行了有限度的纠偏。这种辩论,实际就是对其哪种价值更大的比选,是建筑物本身的建筑科学与艺术,还是历史岁月的留痕。这一类的历史价值,在我们既往的保护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但已经逐渐地列入了保护的日程,过去那种完全依赖传统修缮,动不动就落架的做法越来越受到更广泛的质疑。应县木塔保护中的争议就是好的体现。不可否认,木塔是中国历杰出的木结构建筑的代表,但同时也携带有丰富的历史留痕。这都是木塔的价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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