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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火车的故事
  2011年7月2日
  我说一件1983年夏天去吉林市的事,然后再说一件1984年夏天从大连回上海的事,两件事合起来正好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1983年的时候我是助教,出去开会只能坐火车硬卧,不能乘飞机。可是1983年的时候想买卧铺票很难,我只好上车补。火车刚离开上海,我已经站在补票的车厢排队。那是七月,火车上没有空调,所有的车窗都开着,但是所有的夏天炎热还是都在车厢里。广播里说,要过了无锡才能补票。我安心地站着等,那时的我,耐心比现在好无数倍。我的前面是一个抱孩子的年轻女人,旁边还有一个大箱子。孩子总在她怀里动,还挣扎和哭,女人为难地一会儿离开队伍,一会儿又回来。我对她说:“你就站在旁边吧,等会儿我帮你一起补票。”女人感激地说:“谢谢你,真谢谢你。”女人告诉我,她是去大连探亲,爱人在海军,在沈阳转车。
  这是一次到沈阳的车,我也是在沈阳转车。
  补到卧铺,已经是深夜,我帮女人拎着箱子朝卧铺走去。
  卧铺早已安静地睡去,灯全熄灭。我帮女人拎着箱子摸黑地走进来时,心里只觉得那些睡着的人多幸福,原来如果上车前就有一张卧铺票,是可以如此优越的!
  我用自己天生的好视力寻找着卧铺号,我是中铺,她是隔壁一间的上铺,我让她和孩子睡在我的中铺上,我到隔壁的上铺躺下了。我离开她时,她对着我,也是对着黑很轻声地说:“谢谢你,真谢谢你!”
  我躺在上铺,没一会儿就优越地睡着了。
  早晨醒来,车厢里已经被七月太阳照满,我看见女人坐在铺上和孩子玩,我刷了牙洗了脸,就去餐车吃面条了。
  餐车人不多。五毛钱一碗肉丝面。我吃着,看着窗外的田野飞快逝去,火车在符离集停下了。
  这是一个烧鸡著名的地方。我想,等回来的时候,要买一只烧鸡带回去。
  可是还没有等我想更多的,火车已经开动。接着听见的是车站上的一片混乱,脚步声和喊叫声。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回到卧铺。卧铺里也在混乱。那个在大声说话的是列车长。他说,他干了二十几年铁路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要到铁道部去告!他发纸头给大家,让大家写下看见的情景,签上名,作证,他要告到铁道部。
  原来,车站打错信号,火车提前四分钟开了。不少人买烧鸡,来不及上车。那个女人抱着孩子,也没上车,她的箱子还在车上。
  事情接着怎样?车长不知听谁说的,昨天夜里是我送女人和孩子进卧铺的,于是就让我学雷锋学到底,明天一早到了沈阳先别去吉林,在沈阳逛逛,傍晚五点半他在车站通勤口等我,女人和孩子坐后面的车到沈阳,我陪他一起把箱子交给女人。车长没说女人,而是说女同志。我一口答应了。车长说,到吉林的票,他会帮我解决,一定有座位的!
  我早晨五点半到沈阳,一直逛到傍晚,傍晚五点半和车长在通勤口碰头,女人抱着孩子来了。车长把箱子放在女人面前,女人激动地和我拥抱,那是1983年,中国的普通男女,还不会这样的拥抱,但是她拥抱了我!
  我乘半夜的车去吉林。车长帮我买的票没有座位,他说,真抱歉,没有座了,你以后再到沈阳来一定找我,我姓张!我昏昏欲睡地站着,列车驶过黑夜,我没有一点埋怨,很像雷锋,故事结束。
  又是夏天,1984年了,我在大连开完会,陪着著名的陈伯吹先生先到沈阳,再回上海。辽宁作协为我们买沈阳到上海的卧铺,可是他们把我们送到车站时,没有给我们票,而是给了一张纸头,纸上写着列车长的名字,列车长姓陈,他们说,姓陈的列车长会为我们办好卧铺票。
  列车员说,陈车长今天根本不当班。我急得发昏!因为陈伯吹先生年纪大了。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我让陈伯吹先生先坐在卧铺,我站在过道上等。其实我也不清楚等什么。这时我没有雷锋感觉。
  结果我等到了张车长!
  他从过道那一头走来。我大声喊:“张车长!”我的眼泪想出来。我说:“张车长,你还记得我吗?”
  他看看我:“你就是那个学雷锋的大学老师!”
  张车长为我们补了票。他说,今天如果没有卧铺了,我就让你们睡到列车员的车厢去!
  第二个故事也结束。
  两个故事加起来的完整故事结束。
  再加个结束语:哪怕车厢的灯全熄了,还是会有人看见你,我送女人和孩子进卧铺就被黑暗里的人看见了。如果你“学过雷锋”,那么你会等到“张车长”。导言:文学史中的辩证法
  本导言的目的是为随后各章提供一个宽广的理论基矗我首先描述与时下阐释“小说的兴起”有关的重要问题;我对某些理论家为阐明这些问题所做的学术贡献进行评价;我将在后部分提前概述尝试提出解决方案时用的术语。这场讨论的一个持续主题是下述观点:文类理论不能与各文类历史及历史中各文类理解过程割裂。此观点的另一个说法就是文类理论必须是文类的辩证法理论。尽管如此一来,辩证法是全书论证过程的重要方法,我想,读者在阅读随后各章时会感到辩证法相对而言是一种潜意识存在。希望迅速进入本研究的历史与批评核心的读者将在导言部分与后部分得到关于本研究理论目标的足够指引。那些对更透彻阐述这些问题及其预计解决方案感兴趣的读者则也应该阅读部分与后部分之间的内容。
  一
  多年来,对英国小说起源所做的成功阐述莫过于伊恩·瓦特(IanWatt)的研究。任何拓展此研究的努力,即解读《小说的兴起》(TheRiseoftheNovel)中未能解决的,或通过该书出色阐述而昭彰显著的难题都将让人首先想起瓦特学术成就所奠定的基础。小说与众不同的特点在于“形式现实主义”(formalrealism),“一整套在小说中如此寻常可见,而在其他文类中难以寻觅的叙事方法;这些手法可能被视为形式自身的典型……整体而言,小说文类的小公分母就是形式现实主义”(32,34),所有这些构成该书的核心论点。瓦特巧妙且精准地指明小说的独特“叙事方法”:对传统情节、比喻修辞的舍弃及故事人物与背景、命名、时效、因果关系、自然环境(13-30)的具体化。然而,瓦特在将这些形式特点隔离成这个新文类严格限定词的同时,他论证它们与其他近代早期发展状态存在密切、近似的关系,并延展到文学形式领域之外。
  瓦特在多个层面详述该论点的“语境”维度。他即刻提出在形式现实主义的认识论前提与“哲学现实主义”,即笛卡尔(Descartes)、洛克(Locke)开创的现实主义近代传统(11-12与第1章)的认识论前提之间存在一种近似。瓦特属意论证小说的兴起与18世纪早期英国社会语境转型之间的联系,他并没有直接如是说,但其观点始终散见整本书中。在此时期,哲学、小说及社会经济联合起来对某类或另类“个人主义”的个人经验予以确认,在社会领域中通过一系列不可分割的现象得以昭示:资本主义的发展、经济活动的专业化、世俗化的新教教义传播、“工商业阶层”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以及阅读民众的增长(61)。瓦特将这些现象与“中产阶级”(例如48,59,61)结合起来,借此鼓励我们把他的观点理解为对一个令人敬畏的主题的独特且有说服力的处理:中产阶级的兴起与小说的兴起之间存在着历史的共时。
  所有读者明了瓦特此番论证的力度。自《小说的兴起》发表以来的25年间,它的哪些观点站不住脚?尽管已有大量相关评论,但皆可概括在两个相关标目之下。很多评论家已指出尽管笛福(Defoe)、理查逊(Richardson)、菲尔丁(Fielding)明确颠覆了传奇(Romance)的理念与气韵,然而他们汲取了诸多传奇惯用的情景与常规。所有三位小说家涉及传奇的普遍问题与灵性(spirituality)的特殊问题有关,在笛福那里则与形式现实主义的世俗化前提同样对立。瓦特审慎地阐述笛福加尔文派来世论的矛盾之处,但终笛福出于自己观点之故而将遮蔽、渗入鲁滨孙·克鲁索大多历险(81)的灵性化存在处理为机械、仅为“编辑策略”的功能。然而,该时期本身继续充斥着“传奇”,对如此事实的评论并没有与瓦特的论点构成极大矛盾,也没有使他的论点更复杂。复辟时期及18世纪早期大量的虚构故事面世,按瓦特及大多数其他学者的标准,这些虚构故事必然与反个人主义者及将传奇传统理想化的过程相联系。终就有这么个推论问题:甚至可以通过那些界定我们何为“传奇”的理念之古代与中世纪形式反映“形式现实主义”的某些主要特征,评论家们已有如是宣称。
  瓦特非常明白菲尔丁特别规避形式现实主义的明细标准的方式。他已有暗示,为《小说的兴起》所设的原创、及更综合的理论框架如何通过将形式现实主义视为非主导的形式标准而给菲尔丁更多的公允评价。然而,这让我们陷于进退两难之中,因为瓦特的论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吸引力,他准确地将形式现实主义与“小说”联系在一起,并貌似合理地将小说的兴起与构成形式现实主义清楚类比的语境发展联系。如果我们需要菲尔丁,我们必须通过使之容纳“传奇”元素及其暗示的反个人主义倾向的方式消解、弱化这个阐释框架。如果我们需要这个阐释框架,我们必须准备将菲尔丁大多数作品从小说兴起过程中排除出去。换言之,瓦特不寻常的,具有说服力的论证有助于揭示的中心问题就是小说自身之中及与小说兴起共时的传奇持续存在的问题。然而,在此背后潜藏着更重要的问题,即“小说”与“传奇”之间理论区分不充分。
  就此而言,我的研究主题就是瓦特在界定小说形式特点时出现的讹误。其论点的第二个主要特点事关论证的语境层面,即中产阶级的兴起,但仍然存在可疑之处。评论家们已经发问,18世纪早期中产阶级占据主导地位的证据在哪?中产阶级如何被同时代的人及在现实中与贵族、绅士这样的传统社会类别区分?特别是与新“个人主义”有明确关系的文化态度、物质活动改变了近代早期英国贵族自身的时候。在这样的语境下,中产阶级的身份只是出于自我否定的动因而被界定,而且他们愿意同化为贵族,我们的确该如何解读中产阶级新贵这种熟悉类型?另一方面,我们该如何理解中产阶级的个人主义为何源自13世纪而不是18世纪的英国这一未有定论的观点?就所涉及的小说理论而言,令人棘手的人物似乎还是菲尔丁。如果他的小说形式特征依托传奇传统、形式与内容,菲尔丁的自传可能似乎意味着对贵族,更确切地说“没落贵族”,而不是新兴中产阶级的社会视角的同情。瓦特已经多少承认小说这个新文学形式不仅颠覆了在18世纪早期仍为传统的社会规范,而且还对此予以阐述。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对中产阶级与小说的看法就会有严重的偏差。当然这种偏差是相互的。就我们的目的而言,真正因此而起的失误就是这么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关于小说兴起的理论,它将两种类别联系起来,没有一个可以阐释定义上的稳定性。
  但传奇与贵族持续存在的问题就像小说与中产阶级先在的问题一样,可能仅仅通过重新构建过程来使之更有规可循。因为它开始看似我们正在应对相同困难的两种不同阐释,所需要的就不只是一个小说兴起的理论,而且是无论“文学”或“社会”的类别如何在历史中存在的理论:从目前已用来界定可能性领域的其他形式,即转型形式层面来理解它们如何进行首次融合。文类理论为寻求如是理解提供了怎样的指导?
  二
  近年来,有影响力的学术贡献当属可被称为“原型理论”的文类理论。原型理论由一些并不完全兼容的,有关神话与古代思想本质的现代思考组成。该术语自身就极密切地与把神话视为神圣范式或“原型”的模仿及重复结合起来。如米尔扦伊利亚德(MirceaEliade)所言,原型的再生使时间、时段及历史悬置或废止,因为“他重复了示范态度……发现本人已被带入神启揭示的神话时代。”通过周期性的时间废止,原始人类使其此番经历具有太初时的超验、神圣价值,在重新演绎之举中使之复现。古人因此从贬值的时效、历史发展中“逃避”出来,“定居在永恒的当下之中”,与伟大的宇宙创世、人类起源的当下性共存。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Lévi-Strauss)把结构人类学家的兴趣,而不是比较宗教学学者的兴趣带入神话研究之中。但如果他的研究因此在很多方面与伊利亚德的研究有所不同,那么他继续对历史可分性、神话原型,或“结构”(他更愿用的术语)保持密切关注。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结构与历史的二分法大致近似形式与内容之分。“内容”以多种方式与“历史”、“经验主义多样性”、“人口变化”联系在一起。古代与结构主义程序通过“忽略”、“归类”或“简化”内容的方式发挥作用,以此把形式主义,即结构主义内容有所不同但仍继续存在的延续性隔离开来。结构主义神话分析程序中著名的例子就是列维-斯特劳斯对俄狄浦斯(Oedipus)神话的解读。结构主义方法不考虑该神话诸多阐释中的可变内容,借此为创造这个神话的原始思想而揭示神话不变结构的真实意义。这个意义反映了结构主义程序,因为这需要从云谲波诡的历史变革中抽离出一个稳定形式关系,通过展示经验与信仰在结构主义类似方法中具有内在矛盾性而想象性地“战胜”一个两者之间已被感知的矛盾。
  因此神话通过使自身脱离历史,即提供某种“逃离”能力而被界定。但神话处于一种永恒的转型状态中,那些偏离自身起源古代条件的神话不再发挥这种确定功能,因此也就不再成为神话。在这一点上,原型主义思想无法逃离历史,而与某个理论及文类历史的必然性相遇。在列维-斯特劳斯的阐述中,文类的起源是一个退化的过程:“神话本质允许其内在组织原则潜在渗透”;“结构退化成连续性”。神话结构的初退化不在于形式的“终止”,而在于其对外在侵略者的毫无抵抗地屈服,其问题是“插曲式神话”,一个通过插曲将短暂时期填满的系列叙事,或是从外在来源中将现在不受“任何内在逻辑”束缚的插曲同化。这个过程的遥远终点就是小说的起源:
  当机遇或某些其他必然性与曾经促使它们在现实真实秩序中产生的必然性相矛盾,并在它们身上保留或重新发现了神话轮廓时,往昔、生命、梦幻一路携裹着错位的意象与形式,这一切萦绕在作者的心头。然而小说家在这些可以说是因历史的温暖而从冰山上脱落的浮冰中随意沉福他把这些散落的浮冰收集起来,并在一路漂流中重新进行使用,同时大概意识到它们源自其他某个结构,当自己被一个不同于承载他们的浪头席卷而去时,这些浮冰就越发珍贵。小说不仅因神话枯竭而生,而且也只是不遗余力的结构追求,总是滞后于一个为密切关注某个已被遗忘的清新秘密的发展过程,未能从内或外将其重新发现。
  对文类诞生所做的这番挽歌式描述直率地用标准术语把文学史构想成“历史”演变与“文学”退化的协调。列维-斯特劳斯的语言在别处有更严谨的中立,他关注把文类的出现区分为两种不同的文学叙事类型,即“传奇-小说型”与“传说-历史型”。神话的“原范式”,他说,“退化或进化(如果你愿意的话)到一个超越神话独特特点,但仍可被辨别的阶段。”这番如外交语言般含糊的话并不旨在否认这些具有决定性的转型需要神话退化,甚至“死亡”的事实。它“终自行衰竭,而不是完全消失。两条道路仍然保持敞开,一个是虚构的详述,另一个是旨在使历史合法化的再现。”这两条道路都遵循“用神话隐喻的对等词”或“临近关系”来替代“字面表述”的一般规则。
  换言之,神话的“衰竭”也可以被理解为出于不同目的而对其“原范式”展开的战略重新部署。这个关注的改变很重要,因为它触及某个文类转变模式。这个模式使历史关系中的文学与神话并置,而不是把文学屈从于某个标准的神话模式,即某个原型主义观点:文学形式因其对历史的抗拒或“逃避”而被界定。如果“历史”是“形式”所遭遇到的,使之退化成“文类”之物,那么文学史不只是从矛盾过程,而且是从术语中的矛盾涉及社会地位。在列维-斯特劳斯对神话如何转变成文类这个重新阐述中,至少有这么一处暗示,即不是历史降临形式,而是形式在历史中产生。“文类”是一个主要类别,借此,我们认同形式自身无可逃避的历史真实性。
  列维-斯特劳斯的毕生研究只是非常肤浅地涉及文类理论与各文类历史。诺思洛普·弗莱(NorthropFrye)是关于原型主义思想成为使文学史为人所知的方式方面有影响力的支持者。他针对“原型”与“历史”之间基本区分所做的多个阐述表达了对这层关系的二分法观点,而他的观点比至少在列维-斯特劳斯重述中出现的观点更严谨。“想象”,弗莱说道,“是思想的构建力量,一种从各组成部分中构建整体的力量……想象自身所产生的就是被严格习俗化的惯例。”弗莱唯恐我们会认为他并不打算具体化,就像古代思想从历史中“逃避”一样,想象的确与其他经验分离,他明确指出,自己的确认为:“想象在与其不同的世界抗争过程中不得不使自己公式化的组成部分适应这个世界的需要,以得出被亚里士多德称为可能的不可能(probableimpossibility)的观点。所用的重要技巧就是我所称的移位(displacement),调整公式化结构以适应某个大致的可信语境。”
  这种二分法的意义就是:处于自主孤立状态,不受强力环境或语境整饬的人类思想决定了恒定的文学特点。这些被称之为文学形式或结构原则的特点并没有改变。当我们谈及文学变革时,我们回应的是可变与外在“语境”将它们的偶然性记载为我们称为“内容”的方式。内容是“世界”的相对偶然产物,经历了无尽的变化,形式保留本质,未曾变化:
  我是出于多种原因而称其为移位,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可信之物的忠实是只可影响内容的文学特点之一……文学形式的需要与看似合理的内容总是彼此相斗……文学形态不能来自生活,它只是源自文学传统,因此终源自神话。
  在神话中,我们看到文学的结构原则被孤立了;在现实主义中,我们看到同样的(而不是类似的)结构原则与看似合理的语境相契合。
  在每一个(虚构)模式中,(诗人)将神话形式的相同类型强加在内容之上,但对此做了不同的改编。
  关于神祇的神话融入英雄传说之中;英雄传说融入悲剧、喜剧情节之中;悲剧、喜剧情节或多或少地融入现实主义小说情节之中。但这些是社会语境的变化,而不是文学形式的变化,故事讲述的构建原则始终贯穿其中,尽管它们当然也随之进行调整。
  文学形式与看似合理的内容,文学形式与社会语境,如上述引用段落提及的那样,说弗莱的“文学”概念既包括“形式”(尽管它们可能有所不同),又包括“内容-语境”,或单独由形式组成与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在这两个说法中,这两个术语之间的关系明显就是决然的二分法关系。同样地,弗莱显然不只是让自己关注静态的文学结构,而且也关注文学史。然而,奇怪的是,我们甚至仅通过关注文学非常不重要之处便能使文学变革概念化。一旦我们回到“文学自身”,即形式,文学史与列维-斯特劳斯分析中的俄狄浦斯神话不同阐释单一不变结构的“历史”一样皆有可能。这种自相矛盾并不能阻止弗莱将历史分为“西方文学的五个时期”,每一个时期都由其中一个伟大的文学“模式”所主导,他也能观察到“欧洲小说在过去1500年间已经稳步将重力核心沿名单推进。”“在阅读历史的演绎时,”他说,“我们可以把我们浪漫的、精确与大致模仿的模式想象成一个被移位的神话或情节-范式,它们朝近似的对立面一路推进,随后颇具讽刺地又开始回到原处。”(35,34,45)
  但此处在运行的是什么?从语法上来讲是“欧洲小说模式”,但这也暗示着它们更多的是处于一个静态神话结构“系列”之中,而不是一个转型过程之中。不同模式之间的差异产生了动态幻觉,这也是原始神话模式移位程度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它们依次排成行,并可以说某个现在已经“成为”了另一个,但我们不能看到它们经历的这个过程。这个方案中的要素具备足够稳定到可以让我们谈及其经历变化的完整性,并且是如此稳定,以至于完全排除变化的文学形式或神话结构本质。另一方面,促使神话得以移位的要素是并不明确的随机内容,其真正本质由必须禁止所有此过程假设的中断来界定。简言之,弗莱的文学模式并不在历史中真实存在,反而是由严格的自主要素组成。这些要素要么彼此替代,要么永远保持距离,要么与其变化保持距离,要么以某种方式与之无从区分。因此弗莱的模式周期化(modalperiodization)远非催生文学史理论,而是把历史冻结成一个静止的“文学结构”。任何文学史都必须把自己的研究对象从身份与差异的层面进行思考,以此对必然观念妥善评价,即此处存在足够完整到仍然如此清晰可辨,然而又在变迁中能够足够多变的事物。但是,除非人们把这两个条件视为彼此构建,是同一主体不可分割,尽管清晰可变的特点,那么它们会将自身分解为对立的,一个与“文学”相联系,另一个与“历史”有关系,文学史自身的进程在这两者之间消失。
  弗莱对形式与内容之间无条件可分性的确信使其将所有文学结构原则与其在古代神话中发现的孤立的,“定位”的“文学原型”等同起来。但在其他模式中,原型结构的日渐移位并没有颠覆他所说的前提,即形式与内容可以分开,因为文学评论家的力量就是与这些已移位的模式“保持距离”(如列维-斯特劳斯对附带现象事件与俄狄浦斯故事不同阐释细节保持距离那样),以此理解将所有文学与神话原型相等同的“组织设计”。然而,“传奇”,而不是“神话”的确是弗莱原型理论的重要术语,因为他明确把它的含义扩展,不仅把传奇“模式”而且也把受“神话”与“自然主义”(140,136-137)两个所限,或多或少已移位的文学整体范围纳入其中。因此,狭义来说,18世纪小说“是传奇的现实主义移位,几乎没有自己独有的结构特点。”但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传奇表现了一种基本“倾向……朝着人性的方向使神话移位,然而与‘现实主义’相对比的是朝着一个理想化的方向使内容习俗化。”(137)
  弗莱借助比喻措辞的等级阐释了这种倾向。他在从神话公式采用的两个“途径”(神话自身曾得以全面探究)回忆列维-斯特劳斯时,这个等级也透露了如是阐述中显然缺失的规范责任:“移位的核心原则就是,某个神话中可被隐喻化等同之物只能通过某种明喻形式与传奇连接起来……在神话中,我们可以有太阳神或树神;在传奇中,我们可拥有一个与太阳或树有着重要联系的人物。在更现实的模式中,这种联系的重要性降低了,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偶然,甚至是巧合的意象事宜”(137)。较之于列维-斯特劳斯更明显的,具有评断意思的“退化”,弗莱更喜欢“移位”这个世俗化术语。但显然在此引用段落中,其内在意义的确没有多少规范性质,因为神话及其原型在此处被理解为文学本质与意义的核心“领域”。因此,原型人物的直接认同与对其他模式而言更普通的,相对间接联系之间的不同不仅是自身的语域,即寓意的不同修辞转义之间的技术区别,而且也是与意义自身场域的不平等临近。
  当然,这个术语的规范共振(normativeresonance)是其在弗洛伊德理论发展中不可或缺因素,弗莱的运用也是暗中取决于此。对弗洛伊德来说,移位“只是梦的造作(dream-work)中的重要部分……移位的后果就是梦的内容不再类似梦的思考的核心,梦只是扭曲了存在于无意识之中的梦的意愿。”同样地,对弗莱而言,移位是文学史的重要部分,其功能就是通过把“看似合理的内容”的事件与细节叠加在纯粹想象或思想之上的方式扭曲文学原型本质。我必须强调的是,此类历史变革观点的核心问题并不是它具有明确的倾向。规范偏见(normativebias)只是构成重要问题的外在符号:历史进程自身已从关于文类如何成型的分析中清除。因为如果我们的变革模型是一种扭曲,那么“新”文学形式只是由一个旧的层级组成,现被附带现象增添的多个层级所遮蔽。我们此处所见证的不是形式的转型,而是其僵化的保持。
  问题也没有随着偏见的倒转而消失,尽管这个尝试可能具有指导意义。“移位”这个术语扭转了文学历史进程退化倾向,当我们考虑其他弗莱可能已从弗洛伊德那里借来的,具有同等看似合理的重要隐喻(例如“自由联想”)时,这个必然倾向极为明显。如果文学史不是被构想为梦的造作,而是梦的解析;不是作为曲解,而是作为启蒙,那么文学演变的随后阶段就变成一个从曲解的黑暗朝向语义光明的演变。古代思想不再是“已被遗忘的清新”的规范性纯朴领域及集体无意识,而是成为一个比喻认同的混淆杂糅,其目的就是通过将真实人类关系“移位”至想象的寓意方式使意识神秘化。文学史的进程相应地成为一个“定位”(emplacement),而不是移位的过程,成为对真实意义独有场域及人类经验细致与物化现实的想象形式的渐进特化(progressivespecification)。从这个角度来说,原型主义阐释目的就是与这个特定移位保持距离,以此缩小它与被遮蔽意义场域之间的距离。这事实上等于将想象意义的比喻强加在真实意义之上。这种非神秘化有用且令人振奋。作为历史进程的某种模型,它比原型主义模型更有前景,因为它似乎更加准备好鼓励一种作为“形式”与“内容”真实互相渗透的文学变革观点。它仍然太过容易,以至于反而不能把这些类别看作机械的,但主要是自主的功能,现在不是发挥曲解作用,而是通过他者的活动来揭示自身。
  作为特化过程(processofspecification)或定位的文学史理念可在临时运用中发挥作用,在随后各章中,我将时不时地加以运用。在使用时稍有不慎就会使它遇上有时候是与埃里希·奥尔巴赫(ErichAuerbach)的《模仿论》(Mimesis)(1946)相对立的某类批评,或是某类对“现代主义”模式的“进化”偏见,或是在《小说的兴起》中有所针对的某种隐秘“坚持”与“先在”的反对类型。并不是从声言小说优于早期文学形式的意义层面指出瓦特的研究具有进化性质。但正当原型主义理论倾向于过于强调延续与身份时,它的替代方式因此倾向于夸大相异性与不同。的确,每一个方法在对方镜影之中发现自己的片面性。奥尔巴赫与瓦特奋而反对作为对立观点表述者的列维-斯特劳斯与弗莱。这种对峙暗示着文类的“完整”理论可能看似为何。至少在米哈伊尔·巴赫金(MikhailBakhtin)研究中容纳了如此理论的应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