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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两个小时以后,我坐到了沙发里,身上暖暖地裹着浴袍,膝盖上还放着半碗鸡肉面汤。曼特在我的食品柜里找到了一个罐头――这大概是食品柜里的东西了――加热过后看着我吃掉了每一勺。尽管面汤的气味并不好闻,我还是尽量咽了下去,免得曼特不高兴。他还让我洗了一个澡,而且打开了百叶窗。我睡着的时候窗外下了雪;街道上倒是干干净净,但树梢还稍稍缀着一些花边。冷冷的明亮阳光是个明确的提示:现在是中午。我花了一会儿工夫才想出今天的日期:是星期二。
  “我还好。”这句话我是百次说。“我只是有点累。”
  我还感觉疲倦,但我知道我不能再躲回床上睡觉。我必须开始收拾自己的生活,或者说要收拾上一次大爆炸后剩下的碎片。答录机闪个不停,上面有16条新消息,大多数是曼特打来的,可是爸爸妈妈也有可能打过电话。他们也许在担心我;我是那个听话、靠得住的女儿,总是在固定日期打电话回家。
  “我还以为你做了傻事。”曼特说,“如果你真有那么傻的话,我会杀了你。”
  “你对时机的把握总是有问题。”我说。
  曼特瞪了我一眼,笑了。我一直都很爱他的微笑,他脸上满溢着灿烂的笑意。突然,一阵深入骨髓的悲哀从内心升起来。我只有29岁,但我感觉自己要老得多。我的皮肤跟玉米皮一般又枯又粗,我的眼睛发痛,好像在昏暗的灯光下不停不歇地读了很久。我感觉体力透支,仿佛自己的生命就快要用尽。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我的生活的确已经画上了句号,至少那种我所熟知的生活方式已经再也回不来了。
  “你准备怎么办?”曼特问。我把汤放到咖啡桌上,叹了一口气向后仰。
  “我不能待在这儿。”我说,“我付不起房租。”
  “你没有存点钱吗?”曼特说。
  “公寓要出售了。”我说,“我本来打算买下的,可是……”
  我环视着公寓,声音低了下来。我爱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我的沙发和超大座椅都是纯白色绳绒面,咖啡桌是用纽约州北部一间老仓房打满了结的大门改造的。卧室里只有一张床单雪白的双人床,一床鸭绒被,一个式样简单的木制床头柜,以及角落里枝叶茂密的绿色植物。整个房间跟僧室一样整洁而宁静。壁柜里,我的衣服按颜色从深至浅排成一排,木制衣架都朝向同一个方向。所有的家具收拾得干干净净、闪闪发亮。所有的东西布置得整洁有序,堪称完美。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开口。
  “我要再找一份工作,”我说,“但不是在纽约。”
  这是洗澡时我得出的结论,我把脸埋进了喷头下的水流,以免曼特听到哭声。我原以为啜泣声涌出胸腔时会发出可怕的嚣叫,可是脸上只流下了一滴眼泪,掺进水中打着旋冲进了管道。我的感觉太麻木,连哭都哭不出来。
  “可是你说过邓恩会推荐你的,”曼特回嘴道,“你没必要走的。你在哪里都能找到一个工作。”
  “我知道。”我说,“所以我要搬家。”
  “搬到马里兰?”曼特的口气分明难以置信。
  “你看,我知道雪儿已经把我和道格的事情传到所有人耳朵里了。”我说。我已经躲了三天,现在我必须成熟起来,必须站出来面对一切。“是吧?”
  曼特避开了我的目光。“该死的雪儿,”他说,“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贱人。”
  “所有人也都知道我被解雇了。纽约每个广告公司都会听到风声。你知道小道消息传得有多快。大家不会给邓恩打电话要求推荐信的;他们只会找我们公司里认识的人问情况。公司的人什么都会说。他们会知道我的事情。”
  曼特叹了口气。“那又怎么样呢?你犯了一个错。整整七年,就犯了一个错而已。”
  “错就是错。”我说。我勉强笑了笑,可是收声太快,听起来像一声咳嗽。“我毁了自己的事业,而且我的错无可弥补。没有办法挽回了,曼特。我只能从头开始。华盛顿特区有一些不错的广告公司,我可以在爸妈家里住上一阵子,搭车去城里,把所有的事情都理顺。”
  曼特摇了摇头。“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我觉得你应该留下来,斗争到底。过一个月一切都会烟消云散的。休个假,再回来找工作。你不需要搬家。”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想着曼特的话。他说的对吗?我想象着到一家新公司去工作,去一个崭新的办公室,问候同事,看着他们偷偷忍住窃笑,小声地交头接耳――不。我受不了。

  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5年,我却仍然记得拉尔夫在抓住我时撮起上唇冷冷一笑的模样,记得一个在旁围观的胖乎乎的男生脸上露出既厌恶又激动的表情,还记得有人把我叫做“宠物狗”时,人群爆发出的笑声。
  那一年我再也没有从那条走廊上经过。
  在某种意义上,纽约广告界跟高中颇有共通之处。当然,八卦消息在这个圈子里不再通过叠起来的纸条来传递,而是通过黑莓手机,或者“Velvet”和“Sugar”吧里的马蒂尼。如果留在这个城市,行内每一个人都会知道我是如何一败涂地的。我的简历上会永远附带着一个标注:林赛?罗斯,下班后跟她的男下属一对一进行研讨的女人,着装与否完全由两人随意决定。我永远也迈不过这个坎,永远也躲不过次听见我的名字时,同事们眼睛里流露出的那一丝会意的神情。
  是不是以后我每次跟男下属相处,未来的老板都会小心提防?会不会我只要碰一碰下属或者为其美言两句,就会惹来风言风语呢?
  曼特还坐在身边的沙发上,盯着我看。
  “我不觉得我可以在纽约从头来过。”我开口说,“我得去别的地方。我要回家。”
  终于把话说出来了,在我的内心深处,这个想法早就已经露出了苗头。
  回家去吧,那里的人们还认同我的成功。回家去吧,爸爸妈妈买新车时,还要靠我帮他们讨个好价钱,他们的养老方案还要靠我给挑几只好股票。回家去吧,那里的邻居总爱打听我近又去哪里出差了,是不是又升职了。回家去吧,以前布拉德利在那里爱过我,说不定他还会爱我。
  我不能永远蜷在床上。我从来不服输,现在我要重整旗鼓。
  我已经想好这次回家如何解释了,而且我也会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也许近期内我成不了副总裁,不过我会找到一个好工作的。我会再次冒出头。我还会拥有曾经梦想的一切。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结果,消除我在纽约留下的全部痕迹需要动用的只是一辆搬家卡车,去一趟高档寄卖行,再跑一趟“善意”旧衣回收中心,为注销电话忙上半天,跟房东讨价还价提前结束租约,后张罗着把家里那些画和等离子电视都找地方存起来。
  突然间我已经站在空空荡荡的寓所里,灰尘在阳光下飞舞,我的脚边放着两只行李箱,恰恰是七年前我刚刚来到纽约谋生时的情景。

  曼特站在月台上,一双手揣在衣兜里,看着我乘坐的火车隆隆地开出宾州车站。正赶上早晨疯狂的交通高峰期,喧闹着经过他身边的人群几乎把他淹没,但他一动不动,身穿牛仔裤和红色的羊毛外套。我已经告诉他可以自己打一辆出租车到车站,但他坚持要亲眼看到我上车。
  我上火车时他在我的手里塞了一张纸条。现在我刚刚打开。
  “提供精神援助,收费五毛。”在一幅自画像旁边,他写道。这幅素描里他穿着“露茜”的靴子,戴一顶贝雷帽,抽着小雪茄烟。
  “随时打电话给我。”他还写道,“我会想你,丫头。”
  不要哭,我严厉地告诫自己。我后看了一眼曼特。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我们之间的距离慢慢拉长。我真希望他能笑一笑,失去了明亮的笑容,他的脸看起来是这么悲伤。
  再过一年吧,我会回来探望曼特,我起誓。或者可以邀请他去看我。到那个时候,我会回复到原来的我。我会给他看我的办公室和新公寓――因为那个时候我是不会再跟父母住在一起的了――他会发现我只用了一点点时间就把生活再次复原。
  一年,我答应自己。12个月。365天。我会把每一秒都用工作填满,我会非常忙,忙得没有时间想念曼特和旧时光。
  等一年并不算久,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