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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导读
由于《古典风格》是“英语世界近五十年以来影响力、引用率的音乐论著”和“迄今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音乐书籍” ,此书中译本出版以来,有幸得到国内学界和媒体的青睐与关注 。作为译者,我在欣喜之余感到有必要对此书进行一番“导读”,尽管我在译本的“中译者序”中已经对此书的地位、价值、主要内容、精彩文笔等进行了初步评介。此书对我们的借鉴意义不言而喻,但作者在美学观念上偏于“形式主义”的偏颇立场也值得商榷。我曾组织自己的研究生对此书中译本进行仔细的研读讨论,结果发现,此书的学术-艺术含量之高和涉及音乐学理-技术问题之深广往往超越了年轻学子的理解视野。而且,此书所发议论原是针对西方语境,中国读者初读时会觉得比较“隔”,这都更促使我想到应该在“中译者序”的基础上对全书做更全面、深入的“导读”,以帮助汉语世界的读者和音乐家更准确、更有效地理解此书,从中汲取有益养料,并为我们自身进一步的音乐思考与体验提供参照和补充。
一 “风格”概念

全书的卷一“导论”作为进入中心议题之前的预备,对相关概念和问题予以澄清。首先,既然全书围绕“古典风格”展开,风格概念便是核心范畴。而所谓“风格”,在一般的艺术理论话语体系和音乐论述中,大致指的即是艺术表现的方式、模式和样式——如《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中“风格”辞条的定义便是,“风格是表述的方式,表现的方法……和呈现的类型。” 英国艺术史大家恩斯特·贡布里希也将“风格”定义为“表现或者创作所采取的或应当采取的独特而可辨认的方式。” 这种对风格的定义似已成为常识,并已得到了艺术界同行的认可,甚至是不假思索的应用。
然而,查尔斯·罗森的想法有些不同。他反对将风格看成是艺术的具体表达方式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捏合。传统的观念倾向于认为,风格的要素是使用率较高的艺术手法或表达方式——不妨反省一下,相信很多时候我们自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风格”这一概念的。但罗森认为,这种看待风格的角度至多只能解释“时代风格”(即某个时期艺术家所共用的表达方式,但却无法公正而有效地处理艺术中的“个人风格”。他尖锐地指出:
音乐史(以及任何艺术史)中特别麻烦的是,引发我们兴趣的是特殊的东西,而不是一般的东西。即便在单个艺术家的作品中,代表他个人“风格”的也不是他通常的手法,而是他伟大、独特的成就。
这是一段足以代表罗森美学理念和史学观念的陈述,值得特别关注。显然,罗森看重的不是风格中一般性的、通用性的因素,而是风格中能代表艺术高度和独特追求的要素。为此他才特别强调指出,在艺术的历史中,“个别例证的旨趣、自如性和深刻性”才是审美注意力的中心,是“个别人的语言陈述提供常规并在重要性上压倒普通用语”。 这是贯穿整个《古典风格》全书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美学前提和批评理念。
……

《古典风格》中译者序
——杨燕迪

西方学界已有共识,查尔斯·罗森的《古典风格: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一书是近五十年以来影响力、引用率的音乐论著——没有之一(至少在英语世界)。此书于1971年出版,翌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迄今仍是获得此项殊荣的音乐书籍。如此看来,不论“民间口碑”,还是“官方认可”,《古典风格》在音乐书中的“塔尖”地位俨然不可撼动。
这种“高高在上”的“性”品质,首先源自作者查尔斯·罗森[Charles Rosen,1927—2012]独一无二、高度发达的心智才能。笔者曾借用钢琴家傅聪先生的话,用“音乐中的钱锺书”这一会让中国知识分子感到亲近的比喻来定位罗森。 关于这位奇才对音乐艺术百科全书式的掌握了解以及他对西方文化传统各类知识的博闻强记,在西方音乐界和文化界早已成为传奇。罗森生于纽约的一个建筑师之家,自幼习琴,少年时拜著名钢琴家、李斯特的弟子莫里茨·罗森塔尔[Moriz Rosenthal,1862—1946]为师,可算是李斯特显赫谱系的“嫡传”。他的正式职业身份是音乐会钢琴家,成名后频频在欧美各重要音乐舞台和音乐节上亮相,并留下为数甚多的唱片录音。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在1940年代至1950年代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就读的专业(学士、硕士至博士)居然是法国语言文学!据传,之所以未进音乐系,是因为罗森觉得该校音乐系的教师均是熟人,而有关音乐的理论和历史知识他已经比音乐系研究生知道的更多。除语言、文学主课外,他对数学和哲学也深感兴趣,选读了不少课程。当然,学业之余必需抓紧练琴——他的职业理想是做钢琴家。
他很骄傲,作为一个非音乐“科班”出身的法语文学博士[PhD],他完全靠自己的实力赢得专业经纪人和唱片公司的青睐,从而走上职业钢琴演奏生涯之路,并持续近六十年之久。他是历史上位录制德彪西钢琴练习曲全集唱片的钢琴家。钢琴中的经典保留曲目,从巴赫到巴托克,他早已烂熟于心。评论界公认,他的演奏以严肃、透彻的“智性”[intellectual]光彩著称,尤其体现在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赋格的艺术》,以及贝多芬的晚期奏鸣曲这些“庞然大物”的结构把握中。同时,罗森又以出色演奏复杂难解的现当代音乐闻名——他是勋伯格、韦伯恩钢琴作品的杰出演奏家;斯特拉文斯基、布列兹等著名现当代作曲家常常特邀他合作演出或录制唱片;而他与美国当代的作曲界泰斗人物埃利奥特·卡特[Elliott Carter,1908—2012]更是多年的“忘年交”(《古典风格》正是题献给卡特夫妇),曾委约并首演了卡特的多部钢琴作品。
这样一位受过严格大学文科学术训练的职业钢琴家,日后成为极为著名的音乐著述家和批评家,这虽在情理之中,但却是出于偶然——据罗森自己回忆,他之所以在弹琴之余开始文字写作,是因为自己的张肖邦专辑唱片于1960年出版发行后,他很不满意唱片封套上的曲目说明,觉得辞不达意,隔靴搔痒。此后,他开始自己动手写作唱片封套上的曲目介绍,其中总会融入他对所演奏作品的认识心得和批评洞见。很快,有人注意到了这些文字的精彩与不凡。有一天,一位出版家来找罗森约谈,一张口就承诺,愿意出版他的音乐文字,随便他写什么。 于是一发不可收,罗森在繁忙的演奏生涯之外又开创了另一番事业——音乐著述。

罗森出版的本书即是《古典风格》。
这是一部奇书,只能出自奇人之手。洋洋洒洒几百页,论述对象是众所周知的维也纳古典乐派三大师——一个前人研究成果汗牛充栋、似乎很难再发表什么新颖创见的专题领域,全书居然以率性的散论笔法写成,看似随意,但学理的逻辑隐匿其中,含而不露。它甚至公然违反学术界的格式规范,行文中很少给出相关论点和数据的出处(1997年扩充新版增加的章节中,罗森对注释出处的交代更为仔细),好似不屑于理会学术界四平八稳、貌似严谨的惯例——但“吊诡”[paradoxically]的是,罗森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却显示出他熟读前沿的音乐学研究文献并能够敏锐抓住所讨论问题的关键,如他对申克尔分析方法和雷蒂动机分析方法的批判,以及他对诸多表演实践问题一针见血般的讨论。罗森似在表明某种姿态,作为演奏家他身在(音乐)学术圈外,但他却以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客串”音乐学,并以自己的处女作深入到“古典风格”这一历史音乐学研究核心的“深水区”领域,并就此一炮打红,赢得学界交口称赞。从某种角度看,这简直是天才型的学术炫技——“炫技”[virtuosity]一词在这里没有丝毫贬义,它仅仅意味着我们面对罕见的心智奇迹时的由衷赞叹和惊奇。
可以先阅读一下学界权威对《古典风格》的定性评价,以便让我们的讨论具备更为客观的前提和基础。在著名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大辞典》中,杰出的英国音乐学家、莫扎特权威、也是该辞书的总主编萨迪[Stanley Sadie,1930—2005]亲自操刀撰写了查尔斯·罗森的词条,其中他对《古典风格》做出如下总评:
罗森对音乐文献的主要贡献是《古典风格》。他的讨论在吸纳新近的分析方法的基础上,不仅着力于分析个别的作品,而且致力于理解整个时期的风格。罗森不太关注小作曲家的音乐,因为他“坚持一种似乎过时的立场:必须以这三位大师的成就为标准,才能好地界定这一时期的音乐语言。”因而,罗森为古典大师的音乐建构了语境文脉;他以各位大师擅长的体裁为依托,通过作曲的视角——尤其是形式、语言和风格的关系——来考察他们各自的音乐:而支撑这一切的是(罗森)对当时音乐理论文献的熟知,对古典时期各种音乐风格的掌握,对音乐本身诸多具有穿透力的洞见,以及对创作过程的深刻理解。
这是几近毫无保留的褒奖。有意思的是,《新格罗夫》从1980年版到2001年新版有巨大的改变(从20卷扩充至29卷,增加大量新条,诸多原有条目做了重大调整,甚至完全重写),这本身即是音乐学术进步和转型的真切反映。然而,上述这段针对《古典风格》的评价一字未动,说明学界对此书的高度认可一直保持稳定——尽管我们在罗森自己所写的此书“新版前言”中,也能了解到西方学界对此书论点和看法的争论有时也达到相当激烈的程度。
美国音乐学的领袖人物之一约瑟夫·科尔曼[Joseph Kerman,1924—2014] 在他那本被视为英美音乐学学科发展“分水岭”的著作《沉思音乐》中,针对西方(主要是英语世界)音乐学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批判性总结,其中他抨击多年来英美音乐学仅仅关注“硬性事实”[hard facts]的“实证主义倾向”,呼吁音乐学术应该强化针对音乐作品审美意义和艺术价值的“批评性”研究——而查尔斯·罗森正是科尔曼推崇的榜样和理想。科尔曼用充分的篇幅和高度赞赏的笔调对《古典风格》一书予以评说,并明确指出,“在美国音乐学1970年代和1980年代朝向批评的学科范式转换过程中……正是罗森提供了影响力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