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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中铁饮恨波兰高速公路

中铁公司事件提醒中国企业,中国海外投资要注重质而不是量,要注重分析地域的不同性。比如中国企业之前在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投资取得了成功,但这种模式不可复制;比如欧洲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完全不同,低价竞争的“中国速度”也是不可复制的。
2011年,对中国中铁公司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年份,且不讲震惊全国的动车事故,在遥远的波兰,损失正在不断扩大。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是波兰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这条高速公路连接波兰首都华沙和德国首都柏林,是2012年波兰和乌克兰联合举办欧洲杯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按照招标要求,项目须在2012年5月31日前建成通车。2009年9月,中铁旗下的中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其中的A2标段,总长约30英里(1英里约等于1.6公里),合同金额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72亿美元。这个价格,实际不到波兰政府预算的一半,波兰政府当时的心理价位是28亿兹罗提,因此中铁的价格一出,市场惊诧不已近20家同业竞争对手向欧盟指控中国公司“低价倾销”。
中铁出如此低价,原因大致有三个。
是能力自信。中国承包的工程,大多是中国工人来建设,中国的人力成本很低,因此有压缩报价的空间。第二是着眼长远。欧洲市场进入很难,先打开波兰市场,建立一个样板工程,这样也有助于在欧洲开拓。事实上,该项目一度被中铁公司称为“迄今为止中国中铁系统在欧盟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英国《金融时报》也称:“中铁公司是中国家在欧洲获得如此大型高速公路项目的公司。”
第三,还有所谓的“中国策略”。这在国内屡见不鲜,具体表现则是低报价,然后慢慢抬价对方因为工程太重要,拖不起,终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费用。
当然,波兰方面选择比较陌生的中国公司,也有其特定目的,根本的则是中国公司的报价低,而且,按照媒体的报道,波兰基建项目以前主要由欧洲建筑商包揽,波兰想利用引入中铁公司这样的中国公司,压低国内的整体基建价格。但不想,中铁公司的表现终让波兰政府大吃一惊。自2012年5月开始,该项目因拖欠费用,引发多起分包商游行示威与烧砸办公场所等暴力事件,招来波兰政府、媒体及社会对中国企业的广泛批评。中铁公司蒙受巨额损失,其拓展波兰乃至整个欧洲市场的努力被废。而作为池鱼之殃,多个中波投资项目搁浅。

中铁公司修建中的波兰高速公路
直到2012年欧洲杯开幕时,该条高速公路也未开通。
在总结类似“走出去”问题时,时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的常振名曾说,在海外投资时,必须要坚持商业原则,保证项目有合理的盈利空间。“商业谈判,不能跟国内做项目一样,互相压价,压到后没有利润空间了,这样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

问题一,波兰不是非洲。
工程没有完成,损失又如无底洞。中铁公司在波兰闯下的大祸,实在是低估了波兰的国情。中国劳动力确实便宜,但整体工程并不仅仅只有劳动力成本一项。当时,中铁为了获取该工程项目,对项目的各项要求并没有太多在意,以为按照在中国和非洲的经验,可以很顺利地完工。
但这是在波兰,是在欧洲。波兰方面其实规定了相当苛刻的条件,即合同的具体细节,远比中铁作为参考的项目介绍要严格得多。
根据《新世纪》杂志报道披露,在桥梁钢板桩的问题上,仅在中标的A2项目C段,就包括高架桥等22座各类桥梁。中铁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很多工程量都超过项目说明书文件的规定数量,如桥梁打入桩,项目说明书规定为8千米,实际施工中达6万米。
此外,还有桥涵钢板桩,项目说明书中没有规定,可实际工程中所有的桥都要打。软基的处理数量也大大超过预期。造成这么大工程变更的原因,就是中铁对当地地质条件缺乏了解,“项目说明书上的很多信息并不清晰,但由于这是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后来发生的实际工程量很难被界定为工程变更”。
这就意味着实际的工程量和费用大大超过原先预期,中方一度要求波兰方面提高报价,但遭到波方拒绝,认为必须按照合同行事。中铁公司不得不垫资建设,但随着资金的不断增加,整个工程项目不仅不可能赚钱,反而要遭遇重大亏损。

问题二,管理混乱加大成本。
以设备租赁费用为例,在波兰,设备分包商的酬劳是按小时计算,“而中方总是稀里糊涂,波兰设备分包商写多少小时就是多少小时,经常出现一天被写成工作16个小时,甚至24个小时。”
此外,波方的工程师对质量要求极为严苛,有些地方中方认为做一半厚度就可以了,波方不同意,要求按合同来,中方也因此抱怨波方“过于保守”,但中方工程师没有当地从业资格,终只能听波方工程师的。
另外,在水泥、黄沙和钢材料问题上,中铁公司的施工经理职权有限且又优柔寡断,在价格低时观望,等到价格出现强劲反弹时才后悔不迭,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工程的造价。

修建中的波兰高速公路项目
时任波兰驻华大使的塔德乌什·霍米茨基就回忆说,自2009年12月到2011年,波兰使馆与中铁公司会面多达14次,其中8次他亲自参加。他曾多次建议中铁公司尽早和原料、分包商等签订合同,将利益绑在一起。但是中铁公司并没有采纳。

在这一系列问题上,还不乏某些“中国特色”的做法。据《新世纪》杂志披露,一些波兰供应商抱怨,对于他们有关建筑材料的报价,中铁公司往往在会面时以价格太高不予回应。但他们随后又会接获“神秘电话”。在电话中,对方自称为中铁公司内部人士,提出“单独谈”。
问题三,忽视环保造成大麻烦。
在国内搞基础建设,环保问题往往走过场,但在国外,尤其是在欧美国家,这却是一个马虎不得的问题。中铁公司在这个问题上,终吃了大亏。
在中铁公司的施工路段,有多种珍稀两栖动物,也就是特有的青蛙和蟾蜍。按照合同,在这些珍稀动物通过的区域,必须建设专门的通道,就跟我们在青藏铁路建立专门通道一样,避免动物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时被行驶的车辆碾死。

对于这方面的开支,中铁公司一开始并没有太在意。但在施工开始后才发现,如果根据合同,项目还必须增加多座桥梁,这意味着费用又将大大超支。

而且,在施工期间,对环保问题也不得大意。在施工前,当地环保组织要求中铁公司必须将珍稀蛙类搬到安全地带,因为两周后当地将降温,可能会结冰,到时这些蛙就要冬眠了,搬起来更加麻烦。如果贸然动工,势必伤及珍稀动物,中铁公司将吃不了兜着走。没有办
法,中铁公司只能停工两周,全力以赴“搬运”蛙类,这又造成了额外的损失。

想建设为样板工程,后做成了丢面子更丢钱的工程。由于缺乏后续资金,中铁公司开始拖欠当地供应商、分包商的款项,这导致一些拿不到货款的合作方开始翻脸,甚至放火烧轮胎以示抗议。

虽然中波官方都表示,希望该工程能顺利完工。但按照测算,如果要按期完成工程,中铁公司总共需投入资金7.86亿美元,相比于4.72亿美元的合同总价,辛辛苦苦干完,整个项目还要亏损3.95亿美元。
终,2011年6月,中铁公司决定停止施工,该公司的海外账户和资产被查扣。而这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结束,因为带来的损失是两个方面的,一是信誉的损失,波兰政府开出罚单,三年内禁止其在波兰市场参与招标;二是金钱的损失,中铁公司可能因此面临2-3亿美元的赔偿,后续的法律诉讼将旷日持久。
中铁公司事件提醒中国企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更要注重质而不是量,更要注重分析地域的不同性。比如中国企业之前在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投资取得了成功,但这种模式不可复制;比如欧洲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完全不同,低价竞争的“中国速度”也是不可复制的。

在公路项目中劳作的中国工人
具体到工程领域,国际竞标,尤其是在欧美国家竞标,必须慎之又慎,不打无准备之仗。比如,需要现场勘查,对各种原材料价格以及走势有基本的判断和应对方案。在签订具体合同时,首先不能因为语言不同对一些条款内容模糊不清,其次,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的法律体系,否则,即使你占理,也肯定是“强龙不压地头蛇”,终吃亏。
另外,需要有严格的问责机制。私营企业亏损,老板往往倾家荡产,甚至跳楼自杀。但国企亏钱,却总是国家埋单,相关责任人多降级调职了事。没有严格的问责机制,就难以避免出现拍脑袋工程,后却是慷国家和纳税人之慨。



西洋集团朝鲜投资疑云

按照西洋集团的说法,朝鲜方面突然翻脸,实则是一个连环套,先以优厚条件拉来投资,一旦掌握核心技术后,则驱逐外方独霸成果。

“不是西洋集团太傻,而是朝鲜方的骗术太高明。”
2012年8月,东北的民营企业——辽宁西洋集团,在一篇长达6000字的博文中发出如此控诉。
控诉的焦点,就是该集团在朝鲜拿下的铁矿项目。根据西洋集团的介绍,这是中国对朝鲜投资的项目,“从2007年开始到2011年9月经过了4年多时间,总计投入人民币2.4亿元(3000多万欧元),建成现代采矿场,年生产50万吨铁精粉的选矿厂,同时建成配套设施齐全的朝鲜员工住房210栋等”。
主导这一项目的是辽宁首富、西洋集团董事长周福仁,他的合作方是朝鲜岭峰联合会社法人李成奎。
两人一度关系亲密,称兄道弟。但反目之后,西洋集团对李成奎也不吝指责。西洋集团对李成奎充满愤怒,认为正是此人,让该集团在朝鲜投资受骗,损失惨重。
时光回溯至2007年,西洋集团董事长周福仁赴朝鲜考察后,觉得朝鲜存在极大的商机,于是与朝鲜岭峰联合会社合资设立“洋峰合营会社”。该海外企业注册资本为128万美元,投资总额为3805万美元,其中中方以设备、技术出资2854万美元,占75%;朝方以土地、矿权出资951万美元,占25%。经营期限为50年。
根据西洋集团提供的资料,2007年3月,中国商务部批准了该投资协议,8个月后,朝鲜政府贸易省也对该项目予以正式批复。西洋集团项目“负责人”向媒体透露,瓮津铁矿是朝鲜一直没有开发的储量巨大的铁矿,总储量有17亿多吨,是低品位的贫矿,平均含铁量只有14%左右。经过技术改造,首次开采时,即生产出铁含量超过67%的优质铁精粉。
据媒体报道,2011年4月25日,年产50万吨铁精粉选矿厂开始投入生产。西洋集团将150名技术工人派往朝鲜,与这150名中国工人一起工作的还有500名朝鲜员工。“我们手把手教这些朝鲜工人技术,三个月后他们也掌握了铁精粉生产技术。”
但是,“从这之后,一切都开始变化了”。可以说,蜜月期过后,双方裂痕凸显。2011年9月6日,朝方突然要求修改16个合同项目,并“单方面”撕毁合同。
“他们要求西洋集团支付产品销售额的4%—10%,土地租赁费改为每平方米1欧元,工业用水费为每吨海水0.14欧元,而这些要求合同内都未曾提过。”周福仁当场即表态,无法理解“所谓的16条”。
双方关系破裂的高潮,则是2012年3月2日。当日凌晨2点,按照西洋集团的说法,正在熟睡的10名该集团驻朝鲜员工被突然“造访”的一群人吵醒。岭峰会社副局长金华龙带着20名警察和保安人员将他们强行集中后宣布:“你们必须马上离开!”
随后,这10名西洋集团留守员工被押上大巴车,从津瓮现场直接押运到新义州遣返中国。西洋集团高管说:“之前是有些预兆的,三天前就已被断水断电,住房玻璃也被砸碎了。”
在6000字的博文后,西洋集团感叹:在朝鲜的投资,“简直就像做了一场噩梦”。西洋投了3000多万欧元、花费了4年多的时间,在朝鲜建成了现代化选矿厂,后在一夜之间付诸东流。
按照西洋集团的说法,朝鲜方面突然翻脸,实则是一个连环套,先以优厚条件拉来投资,一旦掌握核心技术后,则驱逐外方独霸成果。在西洋集团的博文中,列举了合作方的四大骗局。
欺骗之一:股份问题。2006年双方在谈合作股份的时侯,西洋集团提出要占总股份的75%,李成奎表示同意,但实际上朝鲜对资源类合营企业股权有限定条件,即朝方所占股份不能低于30%。
欺骗之二:销售问题。西洋集团试生产了3万吨铁精粉,但直到双方关系破裂,西洋集团方得知,试生产的铁精粉不能销售,这给西洋集团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欺骗之三:报批问题。根据签订的合同,朝鲜方面的协调问题由李成奎方全权办理。2009年10月10日在平壤签署的协议书第4条中明确写道:“尾矿沉淀池……由岭峰向国家审批……”但直到2011年9月6日双方的会谈后,西洋集团方知道,朝方既没有向国家报批,也没有设计和施工,更谈不上审批,“他的目的就是不让西洋在朝鲜继续生产,赶走西洋”。

欺骗之四:待遇问题。2008年末朝鲜政府调整对外投资政策,资源类投资项目由原来的鼓励类变成了限制类,资源税提高到了25%,根据企业的成本核算,如继续投资,毫无利润可图。
西洋集团说,经过1年的实际操作,才知道朝鲜投资环境的恶劣,供电、供水、交通道路、通信设备都没有,再加上朝鲜的封闭政策,使很多极其简单的问题在朝鲜就变成了不可逾越的大难题。
该集团举了两个例子说明:
例子一:西洋集团派驻朝鲜的员工需要买菜做饭,但在朝鲜情况则有些特殊,因为朝鲜政府规定,外国人是不能去自由菜市场的。后,经过中方多次申请,通过朝鲜领导人批准,前提是有朝方两人陪同并在朝方安全部门办理好路条的情况下才能去距离工地60公里以外
的菜市场。按照西洋集团的说法,经常发生找不到两名朝方陪同人员的情况,因此西洋集团员工就无法外出购物,这“严重影响合营会社正常工作”。

例子二:按照朝方的规定,中国员工活动区域限定在2平方公里范围。会社距离海边近在咫尺(只有500多米),但是,中国人下班以后想去海边散步,是被禁止的。此外,还给中国人划定了行走路线,如:从合营会社到平壤距离200公里,即使有近路也不允许走,只能按照朝方陪同人员事先安排好的路线行走。

新义州街头的艺术社
但相对而言,上面两个例子更多说明的是朝鲜国情的特殊性,与投资成败没有太大关系。西洋集团耿耿于怀的则是合作方的骗局,按照他们的梳理,除了上述四大欺骗外,整个欺骗过程又分为十个步骤。
步:朝方以丰厚的条件吸引西洋上当。所谓丰厚条件,主要指三个方面: 1.瓮津矿山铁矿资源丰富,储量大,并表示朝方矿权和土地只占总股份的25%;2.朝鲜国家税收低,没有增值税和出口免关税,企业所得税仅为10%;3.朝鲜劳动力廉价,每个工人30美元/月。
第二步:拉关系。每次西洋集团董事长周福仁访朝,李成奎都是“美女鲜花迎接”,“每次会谈都在平壤万寿台议事厅(相当于中国的人民大会堂)举行,安排朝鲜政府高官接待”。
第三步:向西洋集团隐瞒朝鲜国家投资方面的法规和法律,并频繁许愿,描绘美好合作前景。
第四步:以朝鲜国家政治节日为借口,如:金正日提出的100天战斗,为“4·15”太阳节、建党节献礼等,催促西洋集团快投资、多投资。
第五步:诱导西洋集团把试生产变为正式生产,生产出铁精粉3万多吨。
关键是后面两步,按照西洋集团的说法。
第六步:“李成奎见到了生产出来的铁精粉质量很好,而且经过三个月的生产,朝鲜工人在中国工人的指导下已经掌握了选矿技术,没有中国人也可以进行生产,更重要的是李成奎看到了洋峰合营会社可观的利润。”
第七步:“李成奎现在有了资本,撕下面罩露出阴谋家和骗子的真面目。李成奎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失去以往的笑脸,态度十分蛮横和傲慢,用恶狼般的眼光看中国人。”
随后的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第八步:李成奎在没有通知西洋集团,也没有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单方面强行吊销洋峰合营会社的企业创立证书。
第九步:朝方将西洋集团驻朝鲜留守人员断水、断电、断通信,限制人身自由,将西洋集团留守人员全部遣送回中国。
第十步:按照西洋集团的指控,李成奎单方面把3万吨铁粉全部卖掉。由此,掌握了整个生产流程的朝方,彻底甩开西洋集团,接管了整个生产线。
综观西洋集团的控诉,其中不乏过激之词。比如反复诘问:“这不是国际强盗行为吗!”另外,对李成奎更是毫不留情地抨击,甚至到了人身攻击的地步。
但这种事关重大投资的纠纷,一切都如西洋集团所说的吗?至少朝鲜官方就很不以为然。
对于西洋集团的指责,朝鲜官方通讯社朝中社2012年9月5日发表朝鲜对外经济投资协作委员会发言人的谈话,驳斥中国公司“投资朝鲜被骗”的指责,称西洋集团应对其和朝鲜公司的合同毁约负主要责任。
该发言人指出,西洋集团对毁约不是没有责任,而且从法律上分析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看,西洋集团反而负有更致命的责任。自合同生效后近4年来,西洋集团以实物兑现自己的出资义务只有50%左右。因此,合同双方就一期投资完毕时间表和开工问题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


鸭绿江边远眺朝鲜
至于西洋集团所称的朝鲜违背合同诸多问题,该发言人称,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合营法》签订合同,因此从法律上来看,与之相应地履行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义务。就销售样品货款的处理问题,西洋集团无视有关财政管理规定,执意提议单方面的处理方案,以图在中国境内解决自己的债务。
文章后称,朝鲜在先军威力确保国家安全的条件下,一如既往地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国际投资关系发展的规律,不断改善环境以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国际投资关系,保障愿意在互相尊重、平等互利、遵纪守法的原则上发展国际投资关系的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朝鲜被认为是世界封闭的国家,但其临近中国的地理优势、丰富的自然矿藏以及潜在的市场,确实让不少中国企业家心动。
2007年,韩国大韩商会公布的《朝鲜地下资源共同开发战略》报告曾披露:朝鲜菱镁矿储量达30亿至40亿吨,铁矿石储量高达2600万吨,可立即开采的铀达400万吨。
但商机归商机,也必须要重视风险。除了基础设施缺乏、各项物资短缺外,尤其要注意朝鲜的国家政策风险。
在朝鲜有赚了钱的中国人,但也不少两手空空的企业家,甚至有西洋集团这样的倒霉蛋。
比如万向集团。按照《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该集团一度对投资朝鲜进退两难。2007年11月,万向与惠山青年铜矿共同组建合资企业——惠中矿业合营公司。他们开发的惠山青年铜矿是朝鲜的铜矿。
公开报道显示,在这家企业建立不久、尚未投产时,惠中矿业中方人员突然被迫撤回中国。分歧在于,万向集团投进来的所有资金,到底是应全部花在“生产”上,还是也可以用于购买运输车辆、建造员工宿舍等。
报道称,万向集团向惠中矿业的投资已远超当初对外公布的1.5亿元人民币。董事长鲁冠球欲打“长线牌”,继续等待朝鲜投资与经营环境好转,并无撤退迹象。
当然,也存在一些中国企业家的无良行为,让朝鲜方面很生气。“按我和朝鲜20年打交道的经历,你跟他讲朋友,他会好好跟你做;你骗他一次,他不会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