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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近年论书法,“传统”频频出现。一般来说,没有人明确地反对传统,甚至没有书法家说自己的作品是反传统或者与传统毫无关系的。所以,继承传统可以认为是书法界的共识。同时,在评价别人的作品时,又往往指摘批评的对象没有传统,这样,传统又成为一种批评的工具。然而,书法传统究竟是什么?如果这个基本的概念没有界定,那么,继承传统也好,拿传统去评价作品也罢,就会成为没有标准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就会异化为一个的概念,任何一个批评者都可能俨然成为传统的化身。所以,在没有弄清传统的真正意义之前,众口一词声言继承传统,与无视传统一样,是一种很不容乐观的现象。 
一、传统的正名 
传统是什么?传者,流传;统者,系统。流传有序的东西都叫传统。对于书法来说,什么是流传有序的东西呢?这立刻就给人一种“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首先从时间上界定,传统是旧的,既为流传也就是过去的事情。而流传,可能是持续的,也可能是间断的。持续的,比如“二王”的传统,从出现到现在,没有间断过;间断的,比如魏碑、甲骨文,从出现到被后人继承,都有时间的间断。其次从空间上界定,粗略地说,书法是中国的艺术,是在中国这个地域上展开的。虽然国外书法艺术也有其传统,但现在把国外的书法艺术拿来进行借鉴,不能叫继承传统。日本、韩国的书法,由于其起源于中国,可视为中国书法的支派,所以现在即使有人直接学习日本、韩国的书法,归根结底,也是在间接地学习中国书法,是在继承中国书法的传统。而借鉴或学习日本现代派书法,则与学习其他国外艺术一样,不是继承传统。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再来考察传统究竟包括什么内容。 
任何文化现象都是以人为中心的,我们不妨从人出发来考察书法传统,把传统分为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或者叫主体与客体。人的因素,即考察作为书写者或书法家的共性,这种共性由于历史的积淀得以彰显,也将随着历史的演进得以传承,从而具有了“传统”的意义。物的因素,即书写者或书法家创造的作品,包括几乎所有之前的书写内容,包括直接的墨迹和间接的铸、刻。 
在详细地讨论传统的内涵前,必须明确,传统有优秀和不优秀之分。优秀的传统需要继承,而不优秀的传统,则需抛弃。历史上曾有云书、龙书之类,早已像大辫子、缠小脚一样被淘汰,就是明证。所以我们通常说的传统,专指优秀的传统。 
二、传统的作品 
传统的作品,是可以“指而示之”的传统,自甲骨文开始,直到20世纪70年代的作品,都可视为传统。甲骨文里有不同分期,然而一般不划分流派。金文,则有地域国别之分,不过也不以精粗区别等级。自石鼓文出现到东汉末年,书法有官民之分,官方如小篆、汉隶,民间如简帛书、秦简、汉简,20世纪才为书法家取法。“二王”以后,书分南北,主流是“二王”;碑碣、墓志、造像之类,似乎是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