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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瘾是真的吗?

使用一台可以上网的计算机会带来很多乐趣——你在网上可以做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可能认识某个耗费大量时间或过多时间玩网络游戏的人,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对网络或是网络游戏上瘾吗?已故的心理学家马瑞沙·欧扎克认为这是网络成瘾。她声称:“当无法控制上网时间、无法去上班或滥用办公室计算机设施时,网络成瘾者会丢掉他们的工作。”

上瘾的传统定义是在了解其长期后果的情况下,强迫性地连续使用化学物质或毒品。然而,欧扎克与其他一些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扩展了其定义范畴,将其定义为已知其危害性的一切长期强迫性的行为。据上瘾广义上的定义,人们会对赌博、食物、性、长跑及包括计算机相关的活动在内的其他活动上瘾。

有些人每周花费40~80小时在网上,个人会话长达20小时。在网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会产生各种有害后果。睡眠不足导致的疲劳会导致学校和工作表现的不如意。在网上花费如此多的时间也会导致腕管综合征、背部肌肉紧张及眼疲劳等身体疾病。待在计算机前太长时间会削弱或破坏与朋友或家人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人们会因长时间坐在计算机前而死亡(图2.5)。

金伯利·杨设计了一套网络成瘾测验。杨以《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的病理性赌博诊断为起点设计了一套8题筛检测验,来调查互联网的使用是如何影响病人的生活的,包括病人是如何沉迷于网络的、病人是否反复减少互联网使用不成功以及试图减少上网时间时人们的感受。杨表示如果8道问题中,病人有5个甚是更多的回答为“是”,他们就对网络成瘾了,除非“他们的行为被称作躁狂发作更合适”。

杨的“网络成瘾”一词的使用及她的问卷调查备受争议。约翰·查尔顿指出,与服用毒品不同,使用计算机通常被看作是一项积极的活动。此外,毒品上瘾会导致犯罪活动的增加,然而即使网络被某些人滥用,也不太可能造成同等程度的社会伤害。查尔顿展示了他对计算机用户的研究,并且断定杨的检查方法很有可能会高估沉迷网络的人的数量。查尔顿表示,一些“被划为计算机依赖或计算机上瘾的人被称作计算机高度用户可能更加准确”。

与查尔顿地位同等的马克·格里菲斯表示:“迄今为止,很少有证据能证明计算机活动(例如互联网的使用、黑客、编程)会令人上瘾”。理查德·里斯认为将过度使用网络的行为称之为冲动更为准确。

然而,有些人支持杨的观点。斯坦顿·皮尔认为“人们会对经历上瘾”。根据他有关上瘾的更广泛的观点,非毒品经历会令人上瘾。皮尔制定了一个上瘾模型,将上瘾引申为强迫性的重复行为。

本节中,我们的关注点是过度上网是有害的。术语的争论对我们的讨论没什么作用。由于“网瘾”在媒体出现的频率更高,我们将使用“网络成瘾”而非“网络冲动”这一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