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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远古的遗存

一、从元谋猿人到北京猿人。工具的制造和火的使用

距离现在大约 170万年的元谋猿人,是我们所知中国境内早的原始人类。1965年,在云南省元谋县发现了两颗猿人的门齿化石。后来又发掘出旧石器、带有人工痕迹的动物骨片和用火的灰烬。这里的猿人,就被称为元谋猿人。1963年至 1964年,在陕西省蓝田县发现了猿人的头盖骨、上颌骨、下颌骨和三颗牙齿化石,还有旧石器和动物化石。这里的猿人,被称为蓝田猿人,距离现在大约五六十万年 a。在河北、山西、河南、湖北、贵州等省,也都有中国猿人遗迹的发现。举世闻名的是北京猿人。

在北京西南郊发现的北京猿人,距离现在大约有四五十万年。解放前后,经十数年的发掘,发现了丰富的猿人化石及其文化遗存。1966年,在这里再次发现了一具比较完整的头盖骨化石。到目前为止,这里先后发现了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属于 40多人的人骨化石,以及十多万件经过人工打击的石片、石块、石器和100多种动物化石,还有用火的遗迹。

北京猿人的体质结构已经具备了人的基本特征,但仍然遗留着一些猿类的性质。他们的身材较矮,男性平均身高约 1.558米,女性平均身高约 1.435米。他们的面部比现代人稍短而嘴巴特别前伸,没有下颏,前额比现代人低平,而向后倾斜。他们的脑壳大约比现代人厚一倍。头盖,靠下部膨大,上部收缩。平均 

a头盖骨和下颌骨的时代不同。据古地磁测定,头骨约距今 100万年,下颌骨为 50万年。

脑容量为 1075毫升,约相当于现代人平均脑容量 1400毫升的 75%,而比现代类人猿的平均脑容量 415毫升大一倍以上,比蓝田猿人的脑容量 780毫升也要大些。他们脑部结构的完善程度更是现代类人猿所不能比拟的。北京猿人的眼眶上缘有两个互相连接的粗大眉骨,遮着两眼,鼻子扁,颧骨高突;牙齿粗壮,齿面的构造也比较复杂。

北京猿人的下肢骨已经基本上具备了现代人的形式,他们的股骨在大小、形状、比例和肌肉附着的地方都和现代人的股骨相似。但还有若干原始性质。他们的骨壁比现代人的厚,而髓腔小。他们的股骨中段,左右直径略大于前后直径,跟现代人之前后直径大于左右直径者不同,这一点是接近于猿的。北京猿人已经能够直立行走,甚至善跑,但多多少少还有点儿屈膝。

在长期的劳动中,北京猿人的手因适应复杂的动作,变得灵巧。他们上肢骨的肱骨、锁骨和月骨,都具有现代人的形式。但肱骨仍有一点原始性,那就是髓腔较小,管壁较厚。依脑内模的研究,北京猿人的大脑左边比右边大,说明他们常用右手劳动,这一点从使用的石器上也可以得到证明。

北京猿人身体各部分发展的不平衡性,看来是由于他们在劳动中之不同情况而形成的。手的劳动引起上下肢的分工,上肢就比下肢发展得快。脑的发展是随着手的劳动和四肢分化而逐渐发展的,因而北京猿人头部的原始性质就更明显些。劳动在人体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证明了恩格斯所说的“劳动创造了人本身”a这一真理。

北京猿人已经能够制造、使用工具,他们使用的工具有木器、骨器,更多是石器。他们制作石器,已经有了几种不同的方法,用一块石头去敲击或垂直砸击另一块石头,或拿一块石头在另一块较大的石头上碰击,从而打下大量可用的带刃石片,并修制出各种石器。大部分的石器都是石片经过单面修理制成的。只有一部分,是石片未经修理就直接拿来使用的。根据不同的形状和用途,石器大致可分为砍斫器、刮削器和尖状器等类型。有的石器可用来砍斫和修制狩猎的木棒,有的可以用来割兽皮和兽肉。根据北京猿人制造和使用的工具,证明他们跟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在走向人的道路上已经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a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第 508页。

在北京猿人住过的山洞里发现了很厚的灰烬,有的成堆,有的成层。灰烬里有火烧过的一块块颜色不一的兽骨和石头,一粒粒朴树籽以及紫荆树木炭块。看来,他们经常在这里烧烤兽肉,并且已经能够保存火种,使用火和管理火了。

火的使用,使北京猿人可以熟食,从而缩短消化食物的过程,有利于从食物中吸收更多的营养,促进体质上的进步和健康。同时,火可用于御寒、防御猛兽侵袭,并能有效地帮助狩猎。

北京猿人彼此之间,已经产生了其他动物所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的联系,那就是共同制造工具,共同使用工具的联系,并且在共同劳动的过程中,产生了语言。北京猿人脑模上语言区部位的隆起,表明他们已经有了语言。语言原来是劳动、共同劳动的产物,它反转来,可以促进人的机体完善化,尤其对于人的头脑发展有很大影响。

狩猎和采集,是北京猿人主要的生产活动。在他们住过的山洞里发现大批被打碎或被烧过的鹿类骨头,可见鹿是他们经常猎取的对象。他们得力的狩猎武器可能是火把和木棒。木棒虽然没有被保存下来,但由于发现了很多砍斫器和适于刮削木棒用的大型凹刃刮削器,可以得到间接的证明。

北京猿人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原始集体生活。他们用原始的劳动工具、贫乏的劳动经验、简单的劳动协作,去对付自然界的种种灾难,抗击猛兽的频繁袭击,还要去猎取必要的食物。在我们发现的大约 40多个个体的遗骨中,他们的寿命一般都不长,约有 1/3的人活不到 14岁就死去了。

二、丁村人和山顶洞人。工具的进步,装饰品的出现

距离现在大约十万年左右的时候,中国的远古文化进入了“古人”阶段 a。这个阶段的人类化石在中国分布较广,其中著名的,在华南有广东省曲江县的马坝 

a人类体质的发展,大体上分为猿人、古人、新人三个阶段。有些学者认为,从人类制造工具时候起的体质发展,可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即“南猿”阶段、直立人阶段和包括现代人在内的智人阶段。

人,在华中有湖北省长阳县的长阳人,在华北有山西省襄汾县的丁村人。他们的体质形态已经不同于北京猿人了。马坝人的头颅骨已比北京猿人薄,前额也比北京猿人隆起。长阳人的上颌骨已不像北京猿人那样显著地向前突出。丁村人的牙齿,无论齿根或齿冠,都比北京猿人进步,接近于现代人。

丁村人生活在太行山西边的汾河流域。石器仍然是丁村人的主要工具。他们在打制石片和石器加工上,都比北京猿人有所进步。石片的打制,常用摔砸法,把大石料,用力在石块上摔击。在石器类型上也比北京猿人有了较明显的分化,出现了三棱尖状器和石球一类的石器。

从距离现在大约四万年的时候起,中国远古文化进入了“新人”阶段。从此以后,渔猎经济有了显著进步,母系氏族公社在逐渐形成。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有不少地方已发现了当时人的遗迹。在华南,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的柳江人和来宾县的麒麟山人。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的萨拉乌苏河两岸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有河套人。在华北,有距今 2.8万年的山西朔县峙峪文化。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顶部洞穴里有距今 1.8万年的山顶洞人。

山顶洞人的身体结构和外貌,跟现代人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在肢骨方面,由于手的劳动和直立行走的结果,骨骼上肌肉附着力的负荷在逐渐减轻,因而肢骨的管壁逐渐变薄,髓腔逐渐扩大。在头骨方面,脑量在逐渐增加,脑内结构也日趋复杂和完善。北京猿人脑量平均为 1075毫升。而柳江人、山顶洞人则为 1300至 1500毫升,属于现代人脑量变异范围之内。由于脑量的逐渐加多,前额也就日趋增高,头骨日益变薄,宽度则由耳孔上方移到顶骨结节附近。眉嵴骨逐渐由粗壮高突而趋向薄平,牙齿缩小和简单化,嘴部后缩,形成像现代人那样具有明显下颏和前鼻棘。他们的头骨已具备了现代人头骨的基本特征。从人种上说,他们的头骨,有蒙古人种的原始特征,他们是蒙古人种体质类型形成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山顶洞人的劳动经验和技能超过了前人,取得了不少新成就。他们的石器基本上还是用打制和粗糙的修制方法,但是他们已经有了磨光、刮削、钻孔、刻纹和着色等新的技能。在他们残留的一些劳动工具中,有磨光的鹿角和鹿下颌骨,这是两件残缺的骨角器。磨光的鹿角上,还刻有弯曲和平行的线纹道。能反映山顶洞人制造工具技术提高的,是骨针。骨针长 82毫米,直径 3.1至 3.3毫米。

针身圆锐,是由刮削和磨制制成的。针眼窄小,是由刮挖而成的。这种骨针的制成,必须切割兽骨,加以刮削,挖穿针眼,再加磨制。这是一套复杂的技术。骨针可作缝制兽皮衣服之用。

在山顶洞里发现的装饰品,有钻孔的小石珠、砾石、青鱼眼上骨,有挖孔的兽牙和磨孔的海蚶壳,也有刻纹的鸟骨管。这些装饰品的制作过程有选材、打制、钻孔、研磨、着色等。这些装饰品有的用赤铁矿染成红色。

渔猎是山顶洞人的主要经济部门。他们猎取多的,是兔、赤鹿、斑鹿、野猪、羚羊、獾、狐狸等大小野兽。他们还能捉到鸵鸟和其他鸟类。他们捕捞的鱼类中,有长达一米以上的青鱼。他们捞取河蚌。他们还要采集植物果实和块根作为辅助的生活资料。

山顶洞人或在他们以前可能已经会以人工取火了。从保存火种到人工取火,人类支配自然的力量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恩格斯认为取火的发明比蒸汽机的发明还重要。他说:“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a取火的发明和使用,使此后许多重要的发明,如陶器、金属工具等成为可能。

山顶洞中发现的海蚶壳,不产于附近,要到相当远的海边上才能取得。这些东西不管是交换或采集得来,都说明当时人们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交往增加了,与自然斗争的本领提高了。

山顶洞,长约 12米,宽约 8米,面积为 90多平方米,可容十几人居住。洞里自然分为“上室”和“下室”。上室在洞口处,是他们的住室。下室在洞的深处,是他们的墓地。山顶洞周围的广阔地区是供他们狩猎、捕鱼、采集的生活基地。

山顶洞下室的墓地里,埋葬着一个青年妇女、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老年男子。在这些死者的周围,撒着赤铁矿粉粒。随葬有石器和装饰品。对下室死者的安排,正是上室生者的生活写照。这种男女老少埋在一起,随葬生产工具和装饰品的现象,反映着血缘亲族关系密切,反映着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生产关系。随葬品彼此没有多大差别的现象,意味着氏族成员的平等。死者周围有赤铁矿粉粒和随葬品的现象,表明他们有了埋葬的习惯,表明他们思维的进一步发展,已 

a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第 154页。

经产生了原始宗教观念,有了迷信色彩和一种对超现实的存在的意识。

三、仰韶文化所见母系氏族社会

距离现在六七千年前,中国辽阔的土地上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存。由东北北部起,经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广大地区内,散布着细石器文化 a。在黄河中游地区内,有仰韶文化 b。在黄河上游一带,有马家窑文化 c。在其他地区还分布着不同的原始文化。

仰韶文化比较清晰地反映了母系氏族公社的面貌。仰韶文化的中心区域在陕西省中部、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一带。它的分布,南达汉水中上游,北至河套地区,西及甘肃境内的渭河上游,东到山东省。在这些地方发现了那时的许多村落遗址,在有的地区,村落分布得相当密集。

那时候,黄河流域的居民,以原始农业为主,兼营家畜饲养。他们使用的农具,在掘土时用尖木棒,这时的石器基本上已经不再用过去打制的粗糙石器,而是使用以磨制为主的比较精致的石器了。这时有了砍伐灌木丛林的石斧,有了松土整地的石铲、骨铲,有了收割谷穗的各种石刀。农作物,主要是粟 d,还种植蔬菜。那时已发明了一些简单的谷物加工工具。人们把谷物放在石研磨盘上,手执石棒或石饼反复碾磨,以达到脱壳和磨碎的效果。

人们经营农业之后,便能生产自己需要的食物,能够定居下来。当然,原始农业的耕作方式还处在初期阶段,并且经常受到各种自然条件的影响,收获量很低,有时甚至全无收成。这种情况往往引起氏族村落的全部或一部的迁移。 

a因其有细小的石器而得名。这里所说的文化,系考古学上的用语,指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具有共同特

征的考古遗存的总体,通常以首次发现地点或特征性的遗迹、遗物来命名。 b因首次发现于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而得名。 c因首次发现于甘肃省临洮县马家窑而得名。 d1973年至 1978年间,考古工作者在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村遗址中,发掘出大量已经炭化了的远古稻

谷及种植水稻的工具骨耜和木耒耜。这些遗物距离现在大约 7000年,是迄今为止,在中国发现的早

的人工栽培稻。

渔猎是仅次于农业的生产活动,在当时人们的经济生活中仍占有相当的地位。他们用的主要工具有弓箭、石矛、渔叉、渔钩、束有石网坠的渔网等。家畜饲养也作为副业而产生了。从陕西省西安市半坡村遗址发现的圈栏和动物骨骼来看,当时饲养的主要家畜是猪和狗。牛、羊、马、鸡等也可能处在驯养阶段。采集仍然是不可缺少的生产活动。在半坡遗址的房屋和地窖中,就发现了许多榛子、松子、栗子、朴树子以及螺蛳壳和蚌壳。

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的数量及质量的提高,是手工业发展的标志。大量磨制工具的制作,给人们提供了新的生产工具,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从斧、锛、铲、凿和刀、针、筓的制作看来,已经采用了切、削、磨、钻的技术。有倒刺的鱼叉、鱼钩和穿孔骨针的出现,标志着原始手工业的制骨技术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

纺织和缝纫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人们可剥取野麻纤维,用陶、石纺轮捻成细线,织成布匹。兽皮也是人们的衣着原料。人们也可用精巧的骨针、骨锥和角锥,把麻布、皮革缝制成各种服装。

制陶,是当时新的、有特色的手工业。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特点之一,就在于它们具有各种风格的彩色陶器。在许多氏族村落中,都留下了陶窑的遗迹。那时,人们选用黏性适度、泥质较细的黄土作陶土。陶土调好后,搓成泥条,圈叠成陶器的粗坯,或盘成陶坯的雏形。小器是直接捏塑而成。接着是修饰陶坯,又趁湿粘上或嵌入把手、耳、鼻等附件。等陶坯半干后,再刮磨器壁内外。人们还利用赤铁矿和氧化锰作颜料,使用类似毛笔的工具,在一些细泥质的器皿上描绘彩画。有时在上彩之前,还涂上一层白色或浅红色的衬地,使整个画面更为鲜艳。由于窑室封闭不严密,陶土中的氧化铁得以充分氧化,从而烧得的陶器绝大部分是红色或褐色的。

陶器中,虽然也有一些生产工具,但主要是生活用具。有炊具,如灶、甑、鼎、釜之类,蒸煮各种食物。有饮食器,如小钵、盆、盘、碗、杯等。有瓮和罐,是储存东西用的。有口小底尖中间大的瓶,是汲水用的。由于力的平衡原理,空瓶在水面上自动倾倒,使水灌进去。

陶器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重大发明之一。它表明人们的智慧不限于自然物的加工,而能完全创造出新的东西来。有了陶器,人们可用以蒸煮食物,使人体更充分地吸收食物中的各种营养成分,又可用以储存液体,有助于农业的灌溉,从而促进人们定居生活的日趋稳定。按照烧陶的原理还可以制作纺织用的陶纺轮,狩猎用的弹丸,捕鱼用的网坠。烧土,也可以作为原始建筑的墙基。这一切,对于人类生产、生活的进步都具有很大的意义。

彩陶不仅是实用的,而且还是一种美好的工艺美术品。陶器上的彩绘花纹、图案和飞禽走兽,反映了当时农业劳动和渔猎活动,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想象力。陶器上面还刻有许多符号,人们可用作器物的标记。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一种原始文字。彩陶上有鸟、鱼、鹿、蛙等图像,有的学者认为,就是当时氏族的图腾 a。

与氏族制度的结构相适应,那时的村落已有一定的布局。半坡遗址是一处典型的氏族村落,总面积约五万平方米,包括居住区、制陶窑场和公共墓地三部分。村内有各种形式的窖穴,是氏族的公共仓库。居住区的房屋,布局颇有条理。有一座规模很大的方形房屋,当是氏族的公共活动场所。其他中小型房屋,是氏族成员的住处。围绕居住区挖筑了一条深宽各有五六米的沟。沟北边是氏族的公共墓地,东边是制陶窑场。这一幅图景,反映出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过着平等的生活。死后又埋葬在一起,表示他们同属于一个氏族。

妇女在氏族的地位是高的。有一些地方,发现了以妇女为中心的埋葬习俗。在陕西省华县元君庙和华阴县横阵村,发现了几十个母系氏族的迁移合葬墓。这些同坑埋葬的死者,都是迁移而来合葬的,人多少不一,男女老少都有,迁移合葬过程比较复杂。人死后,大概是先把尸体作临时处理,遇到母系氏族中一个地位较高的妇女死亡时,就先直接把她的尸体仰卧埋在葬坑里。同时,将跟她同氏族的早死者的尸骨迁来,排在一起,同墓合葬。这种以妇女为中心的葬俗,表明她们在氏族中,占有重要地位。另外,从半坡遗址和陕西省临潼县姜寨遗址墓葬的随葬品看,女性一般比男性多。这种现象也是妇女社会地位高的说明。

集体劳动和生产资料公有的性质,决定了母系氏族公社的产品分配必然是全体氏族成员共同消费。半坡和姜寨遗址里储存东西的地窖,密集地分布在房屋之外。有的 10多个集中地分布在一个地方,形成窖群。这可能就是集体储存的一 

a图腾,是氏族的徽号。一般采用一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命名。

种形式。从墓葬看,氏族成员死后大多数以基本相同的葬式埋葬在同一墓地内,随葬品绝大多数是生活用的陶器和装饰品。在半坡的 71座有随葬品的墓中,多者 10件,少者 1件,平均为 4.3件。

那时,人们的经济生活虽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然很艰苦。那时的人们由于食物粗,咀嚼费力,下颌骨仍比现代人粗壮,而且牙齿有严重磨损。各个墓群里的死者情况反映出,多数人的年龄只有三四十岁左右,还有大量儿童夭亡现象。正是因为生产力还很低,生活资料还很少,只有过着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生活,才有可能维持全氏族成员艰苦贫乏的生活。

四、龙山文化时期的父系氏族社会

大约在 5000年前,黄河、长江流域的氏族部落,先后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大体上属于这一时期氏族部落的文化遗存,有龙山文化、齐家文化、屈家岭文化、青莲岗文化、良渚文化和大汶口文化 a。

龙山文化氏族部落的分布很广,东至海滨,西至渭水中游,北达辽东半岛渤海湾沿岸,南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北部。主要分布地区是河南、山东、河北等省,山西省南部和陕西省渭水流域。总的看来,它的分布范围比仰韶文化更加广阔,而且地域性的差别比较显著。齐家文化的氏族部落,生活在黄河上游甘肃省东部和青海省东北部。西藏自治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遗存,其石制工具与陶器都与齐家文化相近。东北乌苏里江流域新石器文化遗存中的玉璧、玉珠等,与黄河流域的类似。屈家岭文化主要分布在湖北省汉水流域。青莲岗文化分布在长江下游,主要在江苏省境内。良渚文化分布在钱塘江下游和太湖周围地区。大汶口文化主要分布在山东省与江苏省、安徽省的北部。

龙山文化时期,生产水平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以及以轮制陶器、冶铜手工业为主要标志的工艺水平的提高。这时出现了石镰、 

a因分别首次发现于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甘肃省广河县齐家坪、湖北省京山县屈家岭、江苏省淮安县青莲岗、浙江省杭州市良渚和山东省泰安县大汶口而得名。

蚌镰等新的农具。人们发明了安柄使用的石镰和蚌镰,就可把原来摘取禾穗改变为连秆收割,这样不仅能提高劳动效率,而且也为牲畜储备饲料。龙山文化表现在农业上的发展是收刈工具数量的增多。河北、河南、陕西等省的一些遗址,出现了以石刀为代表的收刈工具和以石斧、石铲为代表的垦殖工具,数量几乎相等。有些地方的收刈工具,甚至比垦殖工具多近一倍乃至三倍。龙山文化的石刀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还有所改进,一般都加宽变长,刃部更加锋利。仰韶文化的农具恰恰与此相反,垦殖工具大体多于收刈工具的一倍。龙山文化的收刈工具增多和改进的事实,说明龙山文化在农业的收获量上有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