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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如人体

伦敦是一具人体,这个形象奇特又卓绝。这个意象可追溯到城市之神的图像,这是一具神秘的身体,其头颅为耶稣基督,余下部分为市民。伦敦也被想象为年轻男子,伸展两臂作解放状。这个形象虽源自一尊罗马铜像,却充分展示了一座以磅礴的进取精神和自信永在开拓的城市。“伦敦的心脏热腾腾地跳”或许可以在此得到印证。

城市街巷似微细血管,公园似肺腑。秋雾秋雨中,老街的石头和卵石油亮光溜,似在流血。威廉·哈维在圣巴塞洛缪医院做外科医生时,走过这些街道,看着消防车水龙头喷出的水,似从切开的动脉涌出的血液。伦敦身体的隐喻形象流传了数百年,诸如:“gob” (唾沫)于1550年、“paws”(爪子)于1590年、“mug”(脸)于1708年,“kisser”(嘴)于18世纪中期初次载入书册。

哈维那家17世纪的医院邻近史密斯菲尔德肉市场,这份毗邻关系或许暗示了这座城市的另一形象:它肥硕而贪婪,因为无厌地欲求吃喝、人类、货物,从而不断发胖。它吃喝拉撒,体内保持着永恒的贪婪和欲求。

在丹尼尔·笛福看来,伦敦是一具奇伟的躯体,它“循环着一切,喷吐着一切,后为一切买单”。正因为如此,它通常被描绘为一头怪兽,如同臃肿的巨人,杀生多于繁衍。它的头颅过大,与余下部分不成比例;面庞和双手也巨大可怕,畸形“无状”。它被形容为“脾脏”,或者“大疔疮”。它备受高热煎熬、烟尘呛咳,接连遭逢瘟疫和火灾。

因此,无论我们将伦敦看作刚睡醒的年轻人,一派神清气爽,还是悲叹它那畸形巨怪的境况,我们都必须把它看作一具人体,自有其生命和成长的法则。

那么,这就是它的传记。 

有人会说,这样一部传记不能构成真正的历史的一部分。我承认过失,并且想要申辩,我局限着研究的风格,以求适合题材。伦敦是一座迷宫,半为砖石,半为血肉。我们无法窥见全部,而只能把无尽的小巷和过道、庭院和大街当作一片荒野去体验。在这片荒野上,纵使有经验的市民也会迷路。伦敦也很稀奇古怪,这座迷宫一直在变化、延伸。

伦敦的传记也不遵照时间顺序。当代理论家提出,线性时间本身便是人类想象力的虚构,然而伦敦早就料到他们的结论。这座城市有很多不同的时间形式,倘若我为了写作一个传统的故事,而改变这座城市的特性,那未免失于愚妄。正因为如此,本书的叙述本身也是一座迷宫,在时间里纵横驰骋,唯意所之。我若把伦敦的贫穷历史和疯癫历史相提并论,那么相比其他史料编纂的传统综述,这里的关联也许可以提供更意味深长的信息。

历史的篇章犹如约翰·班扬描绘的边门,四周全是沮丧的沼泽和耻辱的山谷。因此,我时或偏离小巷,以求寻找都市体验的高山和深渊,这些体验从不曾载入史册,也鲜少成为理性分析的对象。我所知有限,但希望这点理解足以支撑局面。我不是维吉尔,没有引导胸怀大志的但丁周游轮廓分明的环形国度的抱负。我不过是一个走路磕磕撞撞的伦敦人,愿意带人一起走上这条我终生求索的道路。

本书的读者须与我一起辗转游荡,叹嗟思忖。他们可能在路上迷失,可能会有疑惑不安的时刻,并且怪诡的幻想或理论也许时常让他们迷惑。在有些街上,形形色色的怪人或可怜人会在他们面前驻足,乞求引起他们的注意。正如这里有模糊和不定,这里也有诸种反常和矛盾。伦敦如此之大,如此狂野,从而囊括了所有一切。但这里也有启示的时刻,从中可以看见这座城市隐藏着人世间的秘密。那么,向宏大膜拜,也不失为明智之举。那么,让我们怀抱期待上路,脚下的里程碑指向“去往伦敦”。

彼得·阿克罗伊德

伦敦

200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