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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的自负

虽然神经症患者费尽苦心,努力以求完美,同时对已得到的完美深具信心,但他们仍未得到自己衷心渴求之物: 自信与自尊。即使在想象中自己如神一般,但他还是缺乏天真的牧羊人所具有的纯朴自信。
高贵的地位,满载的名誉使他感到自傲,却没带给他内心的安全感。他依旧真实地感到自己不为人所需要、易被伤害,而且需要不断地证实自己的价值。只有他支配了权势,具有影响力,而且被赞美与敬重时,他才可能会感到坚强而有意义。但这种兴奋的感觉,当他在陌生的场合中失去扶持时、在他遭遇失败时或当他独处时都甚易崩溃。天国的大门不会为只会表演的人打开。

让我们观察在神经症的发展中,“自信”这一领域内发生了什么。明显地,为了自信心的发展,小孩需要外界的帮助。他需要温暖、感到受欢迎、被照顾、被保护,以及有信任氛围的环境、对他的行为的鼓励、建设性的纪律。被给予这些因素,则他可发展出对人的“基本信赖”,利用玛丽•拉塞选的术语而言,这包含了对他人及自我的信赖。
但如果有多种伤害性的因素同时出现时,必然就会阻止小孩个性的发展,这些因素及其一般的影响吾人已于章中讨论过,此地我想进一步说明使他特别难于获得适当的“自我评价”的理由何在。盲目的溺爱也许会使他感到自己的重要性,他会因此而感到为人所需要、

被人喜欢及赏识,但这并非由于他自己,而只是由于他满足了他父母亲对崇拜、特权或权力的需要所致。一种力求完美的生硬纪律,或许会使他因无法达成这些需求而产生自卑感。譬如,在学校的恶劣行为或坏成绩会使他遭受到严厉的惩戒,而善行与良好成绩则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趋于自主与独立的行动可能被嘲弄。所有这些因素,再加上普遍缺乏真正的温暖与关心,带给他一种无价值与不被爱的感觉——或始终让他觉得除非改造自己,否则他一文不值。

此外,因早期众多不恰当的因素而形成的神经症发展会削弱他的生存重心。他会因此变得与自我疏远(脱离)而且感到分裂,他的“自我理想化”乃是一种企图,想通过提升心目中的自我,以超越有关他自己或别人的残酷现实来补救这一切所造成的损害。于是就如“魔鬼协定”此一故事中所述的,他在想象中(有时是在事实上)获得了所有的荣誉,但他所得到的并非自信,而是其价值颇受怀疑的一项辉煌礼物: 神经症的自负。

这两样,感觉上和看起来极其相像,以致大部分人对它们的差异常有着理解上的混淆。例如在韦伯斯特(Webster)旧著中的定义是: 自负乃是一种自尊,基于真实或想象中的自我价值而产生的。区别就在于真实的与想象的优点之间,但它们却都被称为“自我尊重”,仿佛此种差异乃是无关紧要的。

这种混淆也是因大部分病人将“自信”认为虽无来源,但却为大家所渴求的一种神秘特质而产生的。如此一来,他们会期望分析师利用某些方法将它缓缓灌输到他们心中,就非常符合逻辑了。这使我们想起了一部卡通,其中有一只兔子和一只老鼠都打了勇气之针;而后它们长成平常体形的五倍大,勇敢而充满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病人所不知道(以及因焦虑而变成真的不了解)的乃是个人所具有的优点与自信感间的严密因果关系,这种关系比下面所述者更为明确,即一个人的金融状况乃取决于他的财产、他的积蓄或他的谋生能力,如果这些因素都满足了,那这个人将会获得经济上的安全感。或者,另举一例,渔夫的自信乃基于下列这些实质性的因素: 拥有形态良好的船只,拥有改良的渔网,具有有关天气与水性的知识以及强壮的体力。

个人的优点多少因我们生活的文化背景而有差异。如西方文化中,个人优势包含有下列这些性质或特点: 有自主的信念且依此行事,有因开发我们的潜能而生的自恃与自我负责,对自我的资产、负债与局限能予以真实的评价,有强大的力气以及坦率的情感,有建立与培养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这些因素完善作用的结果可以主观地表现出自信的感觉,若它们无法健全地作用,则自信必会因之动摇。

同样地,正常的骄傲也以坚实的品行为基础,它可以基于一种特殊成就;就如,以有正义感的勇敢行为为傲或以做好一件工作为傲;或者,它也许是我们对于自身价值的一种普遍感觉,或对尊严的一种静默的体察。就“神经症的自负”对于“伤害”的敏感性而论,我们易于认为这乃是正常的骄傲的发展。但它们的差异乃在于质的差异,而非量的差异上。

神经症的自负较为空幻,且完全以不同的因素为根据,这些因素都属于或支持个人自我荣誉化。它们可以是外来的东西——如威望——或者也可由个人所自称具有的品行与能力组成。
在“神经症的自负”的种类中,“威望”的自负似乎是接近正常的。譬如在我们的传统中,一般人都因拥有迷人的女友、来自有声望的家庭、生于本地、身为南方人或新英格兰人、来自有威望的政治或专业团体、谒见过显要人物、人见人爱、拥有好的汽车或住在好的社区而引以为傲。

在这里“神经症自负”的特性变得格外明朗化了,神经症患者并不以他作为人的特质而自傲。当我们知道他对自己的错误看法后,我们就不会因他的自负抹杀了他的困难与有限性而感到惊奇了。他甚至于多半不以自己所具有的优点为傲,他或者只模糊地觉察到它们;或者真的否定它们,但即使他真的认出自己的某些优点,这些对他而言也不具重要性。譬如,如果分析师吸引他注意他工作上的优越能力,或他在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坚毅性格,或者指出——纵使他具有心理问题——他写出了一本好书,病人也许会真实地或装模作样地耸耸肩,带着明显的漠不关心,将赞美轻描淡写地置之度外。他特别不赞赏一切劳而无获的奋斗。譬如,他宁愿放弃为求深究烦恼根源的真诚努力,虽然他曾经一次次严肃地表示出愿意进行心理分析及自我分析。

文学家易卜生笔下的培尔•金特(Peer Gynt)或许是一个好的实例。他并不特别强调他自己有很多的资产、高超的智慧、冒险精神以及坚强的生命力,他却以并不存在的一件事——“他是真正的他自己”为傲。事实上,在他的意念中他并非是他自己,而是他“理想化的自我”,它具有无限的“自由”与无限的权力。

更常见的是,自负并非特别附着于想象,而是附着于所有的精神过程: 智力、理性和意志力。神经症患者认为自己所具有的无限力量,归根结底,是“心思之力”,所以必然的,他为它着迷而且引以为傲。理想化的形象乃是他想象的产物,但绝非在一夜之间就产生的。智力与想象(大都在潜意识里)不断地作用,以维持个人的虚构世界,它们经由合理化、正当化、外移作用以及冲突意念间之和解——简言之,即想方设法以使事物看上去与原来不同。

神经症患者“自觉有权要求”的能力与特权,也会产生于这种自负。譬如,他会以一种虚幻的“不能被害”为傲,就身体而言,这意味着他从不遭遇任何疾病或身体的损伤;就精神方面而言,意味着从不感到被伤害。还有些人可能会因幸运、“为神所眷顾”而骄傲。又如,在疟疾区域未曾得病、赌赢了、远足时天气宜人等,都是这种人引以为傲之事。

当我们由神经症的一般观察进展到对个人特性的观察时,乍见之下,一切现象显得让人迷惑。简直没有一事不被自负所包围,一个人觉得那是自己明显的优点,在另一人看来却成了可耻的缺点。一个人以粗暴待人为傲;但另一个人却以粗暴无礼为耻,而以仁慈待人为傲。一个人以其在生活中一贯的虚张声势为傲;而另一个人却以吹牛为耻。有些人以相信别人为荣,但也有人等量地以猜疑他人为傲——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