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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第二章 在行伍间的奋斗

  (十五岁至廿一岁,一八九六—一九○二)

  入营当兵

  自天津回保定后,毓亭公移防于安肃县(今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即迁家于县城之北关。翌年(光绪廿二年,一八九六),冯氏发愤自立,入营服务,自是正式当兵。他那时已是十五岁了,生得身长体阔,魁梧壮健,在军中有“冯大个儿”之称。三十多年的正式军队生活自此开始。(按:《自传》与《我的生活》均言十六岁,但自一八八二至是仅得十五岁。)

  这时,父子俩同在军营。冯氏处于父亲和长官双重的威权之严正的训导和监督之下,无异继续其家庭的训育,得益实在不少。在积极方面,对于营中的种种规矩和生活,他固然得正当的指导;在消极方面,他有严正的父亲,事事监督管教,因而不致沾染了军营和社会的恶风败俗。例如:当时营房附近有一家新开张的烧锅店,为巴结顾客以广招徕,天天请士兵们去吃酒。有一天,他也在被请之列,众人因其父亲当哨长,都称他为“少爷”,拥其坐了首座。你一杯,我一盏,彼此劝饮,热闹非常。他一时高兴起来,也就开怀多饮了几杯,登时醉倒。朋友们扶他回营,他便呼呼大睡,直过了一日一夜才醒过来。他的父亲知道了,立刻严厉地教责一顿。从此之后,他便终身戒酒,有如童时父亲禁戒看戏一般有效。

  一日,毓亭公骑马进城。马劣路滑,跌下马来,身体受伤,在家卧床九个月才痊愈。在卧病期间,冯氏在家服侍老父,但逢三、八两日,军营教练之期,则须进城报到。每入城一次,父亲给他制钱六枚买油条吃。可是这笃孝节俭的小兵,拿钱在手,总舍不得花了。每次,他把这六枚,凑上照例到操场打响剩下的药条卖得十余枚,跑上东关去买些肉,回家孝敬卧病的父亲。他父亲不知怎地晓得小儿子这番心事,每一举箸,便掉下几滴老泪来,想是嗟叹自己老命蹉跎,不能为一家老幼挣扎得较好的境遇,致令孩子们要这样为己牺牲,同时亦未尝不感领其儿子的一片纯孝心也。在冯氏呢,多年后思之,犹以此时能稍尽子道,为生平大乐事和大幸事,因父亲病愈之后不久便要和他分离了。

  原来,队伍不久由安肃撤回保定,上官旋即要实行裁兵。毓亭公入伍多年,虽有功绩,亦在老弱被裁之列。冯氏却得留在军中照常当兵。他弟兄俩尚未成立,无力奉养,只得典宅质衣,筹些路费,送他老人家回原籍休养。毓亭公舍不得其少子,原意是要带他同去的,但因倾家所有只凑得路费八十千钱,不敷两人之用,没奈何只得父子分离。于是老人家孑然一身,踽踽凉凉地回安徽巢县去了。自是之后,冯氏的生活又进入另一阶段,从此不再得严父的督导,个人完全独立。前途一生的成败、祸福、进退、荣辱,自己须完全担负道德上的责任了。

  在北方社会里有一种流行的秘密教——“理门”,或称“在理”。这一教门具有些少的宗教仪式,入教者须经过一种神秘的手续。其要的教规是戒绝烟酒,团结精神,实有一种道德社会的性质,确是切中我国社会上道德的需要。会员——教徒——不可胜数,为北方社会之一种很大的道化势力。冯氏自老父南旋后,即自动加入“理门”,恪守其教规。他本来已烟酒不沾,自为在理教徒后,对于其个人操行更有莫大的利便,因自己是“在理”的,对于朋友的应酬便可坚决谢绝烟酒,却不至于有碍情面而且得人体谅了。(按:有研究中国宗教史学者尝发表一理论:北方的“在理教”原是唐初入中国的基督教——即“大秦景教”,后至元时称“也里可温”——被消灭后,民间教徒继续秘密组织,改称“在理”或“理门”,奉行基督教道德伦理云。未能断定,姑志此待考。)

  冯氏在营中,不特自己戒除嗜好,而且时时劝导同营的弟兄们戒嫖赌、戒烟酒,不惜苦口婆心以帮助同人共度道德上清洁生活。因此之故,有好些人讨厌他,但却又有好些人得他的勉励而成为好人,而深心佩服他的也不少哩。(按:这是当年与冯氏同营的人告诉我的。)

  军营的生活,颇为枯燥。操练之余,兵士们又没有别的娱乐或教育,而当时军中纪律废弛,所以他们逛街、冶游,否则抽烟、赌博,相聚嬉戏、言不及义。冯氏则不然,自始即表露其努力上进之苦心和大志。他不肯耽于逸乐和嗜好,一有余暇便写字读书。其对于种种武功——摔角、劈刀、攀杠等——均勤苦练习。当时的军队,略具新式,对于喊操一项甚为注重,喊得好的易于升级。冯氏知有此上进途径,则昼夜习之,甚至在街上独自行走,也傻头傻脑地一边走,一边喊,致惹路人注目惊愕,莫名其妙。他自走自喊,一概不管不理。同伍的兵士,交相讥笑,送他一个绰号,叫作“外国点心”——意谓其好喊洋操,终必为外国人打死也。冯氏听人这样称呼他,则反唇相讥说:“被外国人打死,是为国而死,荣幸之极,胜过你们要做‘中国点心’多哩。”多年后,他制私章,镌有“外国点心”四字,以留纪念,至饶风趣。其在营中当兵时,刻苦努力和特立独行的行为多类此,故不识其心怀鸿鹄之志者,又以“冯傻子”呼之云。

  在此两三年当兵时期,还有一件可以记述的轶事。保定军营外树木甚多,居民往往偷伐作柴火用。军官屡下令禁止,但无效。一日,冯氏持申令禁止伐木的告示,手持军棍前往劝谕,人窃议于其后,他问人仍敢偷伐树木否,众又视为具文,且怒扑之。冯氏只身与斗,大显身手,仆其两人于地,痛打一顿,余众四散。经此一击,树木遂得保存不少。他执法如山,自为兵士时已露头角,后来之所以能掌数十万雄兵而指挥若定者,此种赏罚严明、公正不阿之精神是其一大秘诀也。
  义和团之役

  当时,北方社会有结社发生,秘密拜会,请神练拳。人民固迷信神权,入会者甚众,蔓延数省。同时外国人压迫和侵略中国,愈趋愈甚,人民仇外的反抗心亦为之激起。练拳者相信有神助,刀枪子弹不能入其身,遂有所恃而无恐,自以为具有抵抗及扫灭洋人之利器了。此种强有力的迷信,一旦受了愚妄的排外心和爱国心之狂热所激动,更受了清廷西太后及一班庸愚的满洲亲贵与大臣,因政治背景而仇恨外人者之利用,遂结成为一种破坏的大势力,蠢然欲动,暗伏危机,一触即发,驯至闹出大乱,祸国殃民,几至不可收拾了。光绪廿六年庚子(一九○○),“义和团”之乱爆发,以“扶清灭洋”为口号,在北京、保定及其他地方恣意屠杀外国官员、教士、商民。结果,致令八国联军进攻北京,予我国以极大之创伤,多年尚未能恢复,诚为我国莫大的国耻和国难焉。冯氏于此时,年方十九岁(见《自传》),正在保定练军充当大旗手。是役,自始至终他都是在营效力,身历其境,所以他知道其真相甚详,而且得受极深刻的印象,至一生不忘,而且对于其一生事业发生极大的影响。

  据其自述,对于义和团一役,他痛心的事就是同胞的愚蠢和迷信。他们相信用六个制钱拴在一根红绳子上,放在谁家屋顶上,谁家便要有火灾。又有所谓“红灯照”——他们的红灯照着哪一家,那里就着火。他们整天地拜师练拳,不是说“我是黄天霸”,就是说“你是孙悟空”。更相信吃符下去,念起咒来,刀枪炮弹不能过身,所以他们居然胆敢以血肉之身去挡外人的枪炮。有时令外人可怜、可笑、可怪,也可怕。他们挑起“扶清灭洋”的旗号,到处烧教堂,杀外人(“大毛子”)之不已,而且一见穿洋布的,或用洋油的,甚至一家有用一支洋烛或一根洋火的,都说是“二毛子”,非杀不可。蚩蚩的民众实是疯狂了!因此惹起弥天大祸,遂令八国联军攻破北京。结果:他们的威风武力,不堪外兵一两阵长枪大炮的射击便全行消灭。独可怜京、津、直隶一带的同胞大受外兵蹂躏。尤为惨痛的便是辛丑不平等条约的订立,我国赔款四万万五千万两,国家丧失元气,多年未复,真足令爱国的人心痛!至于圆明园之被毁,清宫珍宝之被抢,与及清帝后之出奔和亲王之赔罪等奇耻大辱尚是余事了。而推原大祸之所由作,皆从迷信和愚蠢而酿成。冯氏受了这一次的大刺激,所以后来带兵执政,到处努力破迷信,除偶像,改庙宇为学校或工厂,竭力提倡教育,尤其是民众(社会)教育。或讥其矫枉过正,违反人情者,殊不知其目击拳匪害国祸民之深,心中常抱隐痛,一有机会便欲尽一份力开发民智以为国家免除祸根也。

  令冯氏痛心的第二件事,就是当时政界军界之腐败无能。从上层说起吧。清廷利用义和团杀外人以泄私愤——西太后想废光绪帝另立“大阿哥”之阴谋见阻于外人——实是一大祸根,故自始即表示纵容态度。表面上,政府有时派兵弹压乱事以敷衍一下;有时又下诏鼓励他们的勇气,殊相信他们的神秘法术足为“灭洋”的利器。及至大祸作了,政府又不负责任。端王、刚毅、荣禄、裕禄辈,均是在上头后边主动其事的。然而及至祸发之后,无法处理,于是贬黜的贬黜,被杀的被杀。当时民间起了一副童谣式的对联云:“荣禄裕禄,碌碌无用。南廷北廷,廷廷无能。”足见其时当局之胡涂昏聩了。上头的态度和手段既是如此,在中间奉承命令的官吏如何,不问可知了。所谓文武官员奉令弹压义和团者,率兵前去,无非循例走一趟,应酬一下,便尔回来消差,尤甚者则竟或借此机会去骚扰人民。及至与外国军队打仗,又害怕起来,不敢上去迎敌,首先向后转跑散了。朝廷内外军政大员大都如此,甚么国家大事啦、爱国保民啦,他们一概不闻不问,不懂不理,只知道讲派头,摆架子。以此辈阘茸腐化分子担当国家的重要责任和职守,无怪国不能卫,民不可保,而反弄到国事蜩螗至若斯之地步了。

  保定练军,也是腐败不堪的。其状况为冯氏所不满意有如:(一)懒惰成性,(二)官气太重,(三)不尽职守,(四)太无知识,(五)缺乏训练等五项。他是从那里出身的,自己在那里吃过亏,而且亲见国家吃了大亏的,后来他努力改革军队,更努力革除官僚习气,有由来矣。

  义和团一役,尤令冯氏痛心疾首而且愤怒含恨、多年不息的,就是外国兵来华到处残害及到处侮辱同胞之暴行。他在保定亲眼看见外国兵到处拉夫,专拉老年人替他们负担东西,大概是劫掠而来的赃物。无力做工的老汉就惨遭毒打。有时壮年的儿子们抢上前去要替老子做工,洋兵不特不准,反把父子两人一齐痛打一顿。凡人出入城门,都被他们苛刻的检查,检查后还要挨上几个嘴巴才得放走,有一天,冯氏亲见一个人被外兵打落门牙四颗,真敢怒而不敢言了。保定卅里以内都成为他们屯兵的地方。老百姓们日间被翻箱倒箧的搜劫,入夜则又在炮火连天之下受痛苦。尤可痛恨的,外国兵每到一处地方,见了中国人步便是打手势要女人,当时由十几岁的少女以至几十岁的老媪,被洋兵污辱强奸的实无数可计。其中尤以意大利国的士兵劣迹著,奥大利①兵次之(据自述)。同胞们受此种种凌辱,痛不欲生;有投河的,有跳城的,有一家十数口拴在一条绳上一起投井同归于尽的。种种情形,无惨不见。有些怕死无骨气的人民,在这欲死不肯、求生不得的时候,只好预备八杆旗帜来救急——美国兵来了便插上“大美国顺民”的旗;德国兵来了又换上“大德国顺民”……凡此种种惨状,皆冯氏所身历目睹而血为之涌、心为之痛的事实。其爱国救国的热诚,与反帝国主义的努力,均因此而愈为激动,愈为坚决。他叙述以上事实状况之后,复为自己解说:“中外人常有说我冯玉祥无理的排外、矫情的练兵,殊不知我自有我的历史,我自有我的苦衷。我相信假若你们亲自看见外国人对待我们同胞那种奸抢烧杀的兽行,一如我所目击的,或者你们的反感作用会比我更厉害些哩。”
  初与基督教接触
  在此时,冯氏对于外人却另得了一个深刻的、特殊的印象。他早已受了社会传统的暗示和成见,从小孩子的时候起,就不喜欢洋教——基督教。驻保定时,有一次,他在街上看见一个外人在那里传教,他走上去抢了外国教士的桌子。外人问其原委,他说:“有人要你桌子,你应当连椅子也给他。这岂不是您刚才所讲的耶稣的教训吗?”这就是他当时对于基督教的态度了。及至义和团在保定城内残杀外人的时候,他随营被派到两个传教士居住地方弹压,但对于义和团的行动又奉令不加干涉。在那里,他亲眼看见一位年青的外国教士莫女士(Miss Mary Morill)和好几个外国人正被兵民围迫加害。那位壮烈的女教士对暴民呼吁:“你们为什么要杀害我们呢?我们岂不是朋友么?我也曾探视你们家里,看护你们的病人,和传福音给你们听。”狂迷的义和团们大嚷:“你们是洋鬼子,你们是我们的仇人;我们要杀你。”那女教士又请求只杀她一人而释放其他外人,他们不答应,将全体传教士都拥到衙门里一齐斩首。冯氏目击耳闻,心里大受感动,深佩基督教教士为道殉身之忠烈勇壮。

  这是冯氏一生与生活的基督教精神接触之始。这个深刻的印象留在他心里永不磨灭。十余年后他受洗礼加入教会为基督徒,后来更被世界人士称为“基督将军”,这经验也是起始的、感化的原动力之一端。《新约》有云:“殉道者的血乃是教会的种子。”那被难的女教士在天堂有知,也可瞑目喊声“哈里流亚①,阿门”了。(按《我的生活》页五八,杀莫女士的主凶是骑兵营营长王占魁。后来联军攻入北京,先将王和鼓动义和团力的藩台廷雍捕杀了。)